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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呢?

拥有一具健康的身体能够获得非常多的欢愉,希莱斯特很快就明白了这一点。

不过梦境终究是梦境,他还是要起来的。

希莱斯特拥着被子坐起来,懒散地打了个哈欠,终于明白为什么诺伊斯那么爱和他的情妇待在一块了。

他的眉眼懒懒地垂下来,心平气和地想:骑士长埃斯克里特今天没来叫我起床。

就像心有灵犀,希莱斯特刚刚冒出这个念头,他房间的门就被礼貌的敲响了。

看来他知道我醒了。

希莱斯特想着,伸手扯了扯垂落在枕边的柔软丝带,清脆的铃声响起,门应声而开,埃斯克里特走了进来。

他伸手撩开厚重的床幔,动作轻缓地将它们系在床柱上。

窗帘还遮着窗,尽管是白天,房间里也还是十分昏暗,只有壁炉间跳跃的火光提供了一些光线。希莱斯特扫了一眼壁炉里的柴火,得出了一个简单的结论:埃斯克里特晚上至少给他的壁炉添了三次柴火。

这是小事,公爵阁下平时从不注意这些,也不觉得埃斯克里特做这些有什么可称赞的地方。但是今天,他的心情格外愉悦,就连这微不足道的侍奉在他眼里都成了埃斯克里特的优点。

吊坠在他颈间安静地散发着热量,公爵阁下往枕头上一躺,看也不看埃斯克里特,懒洋洋地问道:“埃瑞,你是不是早就想着要爬上我的床?”

“我的主人。”埃斯克里特从一旁的衣柜里取出了希莱斯特今天要穿的衣服,尽心尽力地服侍他:“我以为,我已经爬上了?”

他拿出一件马甲为希莱斯特穿上,略微紧身的马甲显出了金发公爵细瘦的腰身,埃斯克里特为他穿上鞋袜,套上外套,再拿一把梳子为希莱斯特梳理头发。

希莱斯特的头发很长,他本来是不耐烦留这么长的头发的,但是他的母亲希望他能够留着,据说这是一种东方习俗,用来表达子女对父母的爱。

虽然希莱斯特并不明白留长头发和表达对父母的爱之间有什么关系,但既然他的母亲这样要求了,他也就这么做了。

反正打理这头长长金发的,从来都不会是他自己。

梳洗完毕后,希莱斯特下了楼,准备正式开始新的一天。

自从来到拉提乌之后,他的日子就一直很平静。和繁华热闹的王城布里亚森不同,拉提乌只是一个比较落后的南方郡,这里的贵族完全没有资格来见希莱斯特,尽管他们向希莱斯特递送了非常多的邀请函,但是希莱斯特却一次也没有响应过他们。

这就是地位的差别。

在王城的时候,由于和他地位相仿的人十分多,再加上他的样貌足够有吸引力,舞会,宴会,各种邀约层出不穷,哪怕他的父母和堂兄已经尽力为他推掉一部分了,可还是有那么几个不可避免的邀请他必须要出席。

尽管那些人都明白他身体虚弱,也做出了一些表示体谅的妥协,可是这种场合本来就不适合希莱斯特出席,他本人也不喜欢。

尤其是舞会,跳舞是一件很耗费体力的事,但每次娜丽公主都要求希莱斯特和她共舞——这对希莱斯特来说完全是个苦差事。

他感觉得到那位公主对他的爱慕,可他却对她毫无感觉,但身边的人都热衷将他们凑作堆。

他的父母,他的堂兄诺伊斯,都认为娜丽公主是他最好的选择,他们门当户对,更何况娜丽公主还那么迷恋希莱斯特,只要希莱斯特愿意点头同意这门婚事,他就能够拥有一个对他百依百顺的公主殿下,以及公主殿下带来的大笔陪嫁。

希莱斯特对政治联姻并不抵触,娜丽公主也十分美丽,可他觉得如果他点头了,他和那位喜爱热闹的公主结婚不到一年就会被硬生生折腾死。

正常人都受不了天天参加舞会,更何况身体本来就不好的他呢?

这也是希莱斯特这一次离开王城布里亚森的重要原因。

管家用托盘承装了两封信放到希莱斯特的书桌上,希莱斯特拿起信看了一眼,一封是他父母写给他的家信,一封是他的堂兄诺伊斯写来的。

他用拆信刀拆开了这两封信,他首先看的是父母的信,信上是一些温馨的关心和一些他父母的现状,读完家信后,他才拿起诺伊斯的信。

诺伊斯的信很厚,这位新上任不久的国王陛下正在信里大谈他的风流韵事,并且对希莱斯特说格林歌剧院新来了一个像百灵鸟一样的女演员,夸张无比的描绘对方的美貌,企图诱导他回王城去。除此之外,就是一些絮絮叨叨的关心,希莱斯特微微一笑,一目十行的看到了最后一段,在那里,诺伊斯简单地问道:

“我亲爱的堂弟,我这儿有一个年轻的傻瓜,他求到我面前来,希望能到你身边当一个侍从,如果你愿意多一个跑腿的,请给我回信,我好答应他。如果你不愿意,也请让我知道,哦,对了,他叫雅力士·达尔,是达尔家的私生子,不过挺有用的。”

“最后,请允许我再一次说:好好保重身体,早点回来,我们所有人都非常的想念你,布里亚森的玫瑰不应当流落在外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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