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生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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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趁大伯吃饭的时候,跑到莫刘阿姨家去了。在路上,他遇到了苏锦顺。他正要来她家找沈苍海读书。据说云溪的叔叔很高兴来到这里。他的木偶和布娃娃在镇上卖得很好。这期间,他挣了三两银子。他的家庭只能靠种地维持一年的生活,根本就不平衡,真是个大问题。
“小妹妹,上次你做的豆芽真好吃。我家是用大蒜炒的。而且味道很好。”
苏金顺谈到了前几天云溪送来的豆芽。他还在家里放了一些热腾腾的汤面,比大白菜还好吃。他没有看到它们是用大豆做的。
“冬天的时候更新鲜,我的房子里有很多泡沫。当你离开的时候,好好想想。把它拿回去,留到新年炸肉时吃。”
豆芽可以用一把黄豆浸泡。也就是说,过季的时候还是有很多新鲜的菜。事实上,云溪不太喜欢吃它们。只是没有办法强迫他们。冬天村里只有四、五种菜。有些人基本上吃一整个冬天的卷心菜和泡菜。
云溪带苏金顺回家时,刘广仁的姐夫刚吃完面,正用手绢擦嘴。他不时地告诉二姐云霜自己卖东西时发生的事情。
“山子,给你。这是给你的。”
姐夫刘广仁递给我一个沉甸甸的钱袋,说:“我卖了,一筐五温。”即使你花了三纹,里面也有个小册子记录数量。我听说你识字。你可以自己检查。”
“叔叔,我不会用它。我要买镇上的那个篮子三文钱。我怎么能以三文钱卖给你呢?再说,那些是给我妹妹的。我同意不付钱。”
苏金顺迅速拒绝,并把钱袋放在桌上。他真的需要银子,但是银子是不能要求的。他在一开始就同意这是他的生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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