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一笑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桂林地 第一百一十五章 月光下的兔子肉,书上江湖传,稍一笑,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桂林山的人很不好惹,很无赖。
因此即便桂林地更名桂林国,挑明了要与三大势力,一同在器灵国这片土地分一杯羹,强如三大势力,也只能一步步退让,仍由他们无赖。
即便是不过入定,尚且还未超凡的桂林小皇帝莫小河,三大势力也不敢放开了手脚喊人去明杀或者暗杀。
只有比莫小河还不知天高地厚的耿怀柔和耿迪敢自作主张去杀。
最后还没杀成。
大天下人终究看不懂,为何在入圣境界近乎无敌的耿怀柔,在一个小小的单独空间里,为何没能杀掉小小入定的莫小河。
总之结果就是没杀成。
很耐人寻味。
又是一桩真领域从未有人创下的奇迹。
或许只有莫小河不把这当成奇迹。
他切切实实只是一个刁民。
类似那种,光着脚、天不怕地不怕,只怕死,但从不畏死的刁民。
怕死和畏死是两个概念。
用仓生的话说,莫小河很像他之前所在那个世界,一部电影古惑仔里头的陈浩南,人狠、话却不多。
事实上莫小河从小就是这样,很虎、很孟、很凶巴巴的贱样。主要是生活环境和家庭背景养成的。
他一惯只做符合自己心意的事。符合心意的,怎么着都行;不符合心意的,说什么都是假的。倒不是他有骨气,主要就是因为懒,
莫小河就喜欢吃西红柿炒蛋。从五岁到八岁三年期间,他顿顿吃的都是西红柿炒蛋,实在憋不住吃吐了才换。
并不是说他很喜欢吃西红柿炒蛋,相反他只是有点喜欢,然而恰巧他又觉得吃饭这事不重要,吃饱就行,因此饭菜还行就凑合着吃,懒得换,除非逼不得已,比如吃腻到要吐。
莫小河最喜欢穿宽松的衣服,还有拖鞋,因为方便,换洗都方便。
他小时候和张虎小时候比较像。都是虎头虎脑的贱样,走路从不看人,逼不得已要看了,也就是淡淡用余光瞄一眼。
但他绝不会如张虎一样偷偷看一眼便慌忙躲开,他会一直盯着。别人过分的,他会像狼一般,猛地扑过去,一口锁喉,绝无二话。
他不是不怕死不怕疼,相反他很怕。他只是觉得,比起一而再的退让和思考,死亡和战斗,是最偷懒的方式。
他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和大部分那种穷山僻壤出来的刁民都差不多,唯一不同就是他不太好勇斗狠,但狠起来比谁都狠。
同大部分孩子幻想的一样。莫小河也想有个勇猛无匹的老爹,或者哥哥姐姐之类的,无论碰到啥,总有个老爹替自己冲出去这样就更能偷懒了。
只是他运气不太好,碰巧就是没爹没娘,好不容易有个姐姐,也不知哪去了,所以,本来就很普通的他,被逼得有些不普通了。
同三大势力作对?同天下做对?其实对于十分爱偷懒的莫小河来说,真不是什么大事。如同和小孩子过家家一样,横竖一死嘛?
死亡不就是最偷懒的方式吗?
当然,相比于死亡,能够活着当然更好。
莫小河当然也想活着,还要去做一些符合心意的事。
因此,梨园他是肯定要去的。
哪怕只有一丝的希望,能够让他找到有关于锻体反面的书籍。
天已经黑了,月儿很圆,月色倾洒在一望无际的平原,落在风吹起轻轻摇的花草上,淡开了。
大平原的夜风并不犀利,也不暴躁,如清晨里拂面而来的海风般轻柔,软软的。又如清水般,凉凉的。
不见尽头的草地里,时不时有兔子和狐狸闪逝而过,空中有几只苍鹰在翱翔,四下偶尔传来几声小动物的欢歌,并不显得寂寥,也不过于热闹。
师姐弟两个并不急着回桂林山,而是在草地里支起两道帐篷,住了下来。
莫小河撞了两次墙,简丹也撞了好多次墙,两人都受了不轻的伤,伤口直至如今依然隐隐作痛,但那只是皮外伤。
而且莫小河本来锻体,身体韧性和强度非同一般人,很快便恢复了过来。简丹身为入圣巅峰,其虚空真力又非同小可,因此也恢复得七七八八了。
黄昏两人吃了一只烤鸡,但月亮只升到了半空,莫小河便又饿了,因此捉了几只兔子,烤熟了,配上点浩壶酒,很香。
只是他吃相不太好,耷拉着脑袋,翘起一只脚,烟头和啃下的骨头狼藉落了一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