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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老人的,这剩菜便多送一碗,另外还特意多给点肥肉。

多少年了,这办完丧事给村民送剩菜的习俗一直都保留着,在这个年代,能吃一碗这样的大杂烩菜,对村民来说,就已经是非常难得的一件事了。

这个习俗不但云泽地区有,好像河东省别的地方也很常见,就连孔府,衍圣公的后人,好像也是依照这个规矩来。

到了一零年之后,这种习俗虽然还在农村保留的,但是已经没有多少人喜欢吃这种剩菜了,大家普遍觉得这被几百人的口水沾染过的剩菜太脏了,心理上有了障碍,便难以下咽了,大部分都喂了狗,只有一部分人才能吃得下去。

可在当时,谁都没有这个脏净的概念,大家都吃的很香,就这么一碗剩菜,大人都舍不得吃,都让给了孩子们解馋。

“宏达啊,你三叔这是早去了一步,你呀,提前给我买一副棺材吧,别到时候现买抓瞎,挑不到好棺材,万一买个狗碰头的薄皮棺材,我这也不安生啊!”

在整个丧事都办妥当之后,关福亮的老婆,也就是关宏达的三婶,昔日狠心的地主婆,找到了关宏达:“我这还有几块大洋,你都拿了去吧,给我好好的置办一口!我呀,绝不拖累你们,到时候成了熟透了的瓜啊,说走就走!”

所谓狗碰头的棺材,指的乃是下料非常薄的棺材,野狗扒坟的时候,用头一碰,就把棺材板给碰破了,然后就叼走尸体吃。老年人在饥荒岁月里,见过不少被野狗拖出来的尸体,因此最害怕的就是自己落得个这种下场,薄皮棺材那是无奈之举,但凡有点财力的,都不想老人用那种东西。

见三婶还要给自己银元,关宏达不接,道:“三婶,这钱你就别拿了,咱家里还有不少木料,我让人给你打一副吧!”

老妇人点了点头,道:“看到你今天给你三叔办的场面,我也放心了,等我死后啊,你一定要把我跟你三叔葬在一起,好歹也是多年的夫妻,你可别把我们分开。”

关宏达叹了口气:“您放心吧,百年后,您一定跟我三叔在一起!”

将三婶送走之后,关宏达正想歇息一下时,关晓军领着几个人走了过来,对关宏达道:“爷爷,响器队的钱还没给全呢!”

这次他们请的吹唢呐、吹竽敲锣的乐队班子,都是不远处最好的班子,这些民间艺人,平常时候种田为生,遇到婚丧嫁娶的事情,便会集合到一起,搭建成一个班子,挣点额外的收入,有的班子只是吹奏,但有的班子还会配备会唱戏唱歌的人在旁边开唱,这个草台班子,就特意领了一个小青年随队唱戏。

本来关宏达不太乐意让一个小年轻跟着唱,但是领班的一个劲儿的哀求,再加上关晓军也想让这小年轻的卖力气,也就答应了下来,反正他家也不缺这点钱,多一个人也没大关系。

这个唱戏的小年轻姓朱,有个绰号叫做三大嘴,此时个头还不是很高,整个人畏畏缩缩,透着一脸的憨实样,对谁都点头哈腰的,此时的他还没有穿上那件绿色的军大衣,贫困的命运还没有得到改变。

关晓军没想到这草台班子里竟然还有这哥们,因此这才建议爷爷把他留下来,好歹让他赚点吃饭的钱,至于此人的以后,关晓军正在考虑要不要帮他一把。

ps:当初开这本书的时候,信心满满,总觉得就算是达不到首订三千,起码也得两千左右,结果首订只有四百来个,心里着实郁闷。

我的书非常有意思,只要是用心写,付出了感情的作品,基本上都是很差,以前有一本武侠,我也觉得写得不错,结果首订只有三百,比这本还差,后来写爽文,用不几天就精品了,写爽文,又快,又不累,比这轻松多了,还能挣钱。写这本书,每一章都累的要死,还没钱挣,实在令人无语。

嗯,今天这么说吧,如果这本书的均订能达到两千,我就正常更新,最起码一天两更,如果达不到,嗯,得年后再做调整了,应该也能多更几章。毕竟有一本爽文,快要收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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