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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睿明明白马甲说得“把事情理顺”是什么意思。严格说起来,元老院的法律机构一直是一个“办事机构”,秉承着“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原则,运用的法律体系不但不完善,甚至可以说是相当的混乱。当然这不是法学会的问题,而是现实不得不如此。</p>
沈睿明道:“仲裁庭的格局太小,而且名不正言不顺。以前是没条件,因陋就简,现在广东在手,地盘扩大不只一倍,人力上更是有了本钱。再维持权宜之计的旧体制好像就说不过去了。”他又补充了一句,“会里的同仁们都是这么议论的。”</p>
“因为大家都有这个想法,所以我们法学会准备开个扩大会议,正式弄个章程出来,讨论一下我们今后的体系和方针。”马甲看到沈睿明眼里有了喜色,心想年轻人还是沉不住气:“马国务卿的意见呢,是要我们搞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了。当然,是搞成TG式、德国式、英国式还是美国式,这要我们提议案,走完程序才能决定。”他满意的看着瞪大了眼睛的沈睿明,“你且回去研究研究,后天我们开会。”</p>
法学会的扩大会议异乎寻常的火爆。不但仲裁庭的成员到齐,法学会的成员更是一个不拉,反正只要有点法学背景,各路牛鬼蛇神纷纷出动,都想在未来的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p>
“咳咳,大家都说说吧,有什么想法都发表。”马甲见来得人比估计还多,嘴角不由得微微露出笑容来,看来元老们对法律这个顶层设计还是很看重的。法学这一行当将来大有可为啊!</p>
眼见着大家都还有些迟疑,马甲又说:“虽说现在体制改革了,仲裁庭等于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结合,但是具体怎么搞,也还没理顺清楚,执……内阁的几位也想听听大家的看法。”</p>
安熙作为马甲心腹第一个发言:“所谓法律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在本时空,就应该体现的是元老院是广大元老们的利益。”与会元老纷纷露出了这不是废话的表情,安熙见没人接话茬,只好自己接下去:“要说维护统治,莫过于英美法系。”</p>
“英美法系的优点很明显,运用方法灵活,普通法和衡平法相结合,不拘泥于形式,当然美国式的比英国式的更好,制定法较多,相对符合我们的法律习惯。更重要的是最高大法官拥有法律解释权……”</p>
“咳咳,美国式体系确实有独到之处……大家还有什么看法?”马甲没等他说完就打断了他。安熙这人啊,虽然很会奉承,但是在领会领导精神上面差了那么一点。</p>
作为法学会的一分子,他自然是更喜欢美国式的体制。言语中也多次表达过这个意思。问题是元老院不喜欢。架子还没搭好就想着把手伸到解释权,不怕扯着蛋么,况且在场的还有非会内的元老,传出去影响不问可知。</p>
第二个发言的是许可:“诚然,英美法系的一大优点是入门门槛高,需要大量的实践和知识储备,将来垄断这一行业的不用想都知道肯定是那些元老后代们,那些没有继承席位的后代们可以大量进入行业,也算是一种保障,但是――”他顿了一下,“但是入门门槛高更有可能会带来大资本影响控制司法的倾向,有钱人请好律师很容易脱罪。将来的国家肯定是多民族的大帝国,经济水平差距大,要是让人觉得司法偏向有钱人还好说,要是引发了别的矛盾,那可是贻害无穷啊。”</p>
沈睿明接着开口:“元老后代一个个进入司法领域,再加上家族内拥有元老席位的成员,这就是新时代的法律门阀吗?到时候大家政权夺利,咱们的法治还搞不搞了?”他越说越激动,弄得安熙想说的“那就立法禁止元老后代进入司法领域就好了”都没有说出来。</p>
最后还是马甲拍了板:“英美法系的精英、门阀化确实是个大问题,生搬硬套肯定是不行的。退一步说,现在这个时空我们上哪去找那么多有经验的法官?同志们,十年内我们是要搞定整个中国的,这么大的盘子到时候我们能拿出多少菜?”</p>
马甲一席话算是彻底枪毙了英美法系派,单论大陆法系的话沿用旧时空体制就成了比较现实的选择。目前元老院的法律体制还是相对混乱的,仲裁庭庭长由元老院主席任命,仲裁庭既是最高法又是最高检――此时元老院的检察院还没有踪影,不过是仲裁庭下设的一个办公室而已。在过去元老院统治仅限临高一地的时候,自然没有那么多案件需要专门设立检察院,一个检查办公室足矣。而在接连占领多地的过程中,又以军事审判为主,元老院自然也没有心思关心“***敌人”的司法权利,几个归化民干部按照首长给的罪名判了就是。而有几百万人口的广东成为大宋领土后,案件数量成指数型增长,检察办公室这几个人自然是不可能应付这么多,况且还有海南除临高外的各府县需要处理。因此目前案件公诉和建国初期一般,主要由慕敏管理下的国家警察代行职责。(未完待续。)<!-11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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