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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白奕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绝不可能在这种事上开玩笑,我已经了解了案件真相。”
“凶手是谁你也知道了?他是怎么从电梯里面消失,他带走凶器的原因你说说看原因。那就请你说出来吧。”一连串语句从她嘴中发来,我不打算卖关子,一个个道来。
“现场的疑点有多个,第一,凶手作案之后去哪里了?为何没人看见他。第二,凶器不在现场找到过,是被凶手带了走的吗?第三,我们在那时碰见了凶案现场究竟是碰巧还是被认为设计?”,我将案件的所需要解答的疑点一一列举了出来。
“第一个问题,凶手从何进入密闭空间的电梯内,监控拍摄显示那位女士是孤身进入空无一人的电梯内,中间无停顿地到达了一楼,她是在此期间受伤倒在了我们面前。既然这一切中间没有任何的可能让凶手突然出现和消失,那么我们只能认为凶手从开始就没有进入到电梯内,无人在电梯内伤害了被害人。”
“那为什么那位阿姨会这样呢?不可能是她自己刺伤自己的吧?”
“的确如此,我认为,刚才我提出的三个问题要连在一起看,才能发现这其中有何巧妙之处。我们没有看见凶手,于是做出了现场无第四人这样除了我们之外别人,特别是令警察无法相信的证词,从而把其他人怀疑的对象加重到我们头上。”
“无法被找到的凶器,这在外人看来就有了你们中的谁做了,难道愚蠢到会把凶器遗弃在现场这种想法,凶手使用的凶器必然不会留在现场被我们发现保留下来。那么结合这两种猜想,第三个问题才可以迎刃而解,那就是我们并不是碰巧遇到了凶案,而是被人暗中设计好,被安排成为了第一发现人,从而把怀疑的目光,引到了我们的头上。”
“什么,我们是被人设计好的,被故意安排在现场的吗?”白奕一脸震惊的看着我。
“是的,凶手的目的就是如此,恐怕他早就注意到我们,尤其是我基本上都会在晚上八点准时到达那个电梯门口,而此处电梯远离人来人往的商场人流密集处,是一个鲜有人光顾之地,这一层也是除了商场工作人员,商家以外的人很少经过。是一个可以静谧之地。我来这边坐电梯主要是可以快点到达电竞馆的后门,而来这边的。虽然才是刚走这边的路不久,但是每次都是准时八点出现被暗中观察的凶手注意了,这时候我的行为就被他算入到了行凶计划当中。准备被当作他的替罪羊。而你当时会在现场恐怕是凶手意料不及的,但是计划已经开始,多一人少一人已经不管了,或许有两人被当作是凶嫌可能更有可能将凶手的嫌疑减轻。”
“但毕竟我们是两个互不相识的人,应该也和被害人是扯不上关系,所以警方在调查我们的人际关系时也会发现,素不相识的两人会去合谋杀害一人吗?我从中得到启发,会不会我才是当初凶手理想的嫌疑人,而他想要了解我在这座商场内具体的行动,势必要仔细观察我。但是很遗憾回忆了一遍没有这样的人,可能是之前我老是想着快点去玩游戏,不会太注意身边的人。不过这没什么,重要的是要知道我会准时达到一楼电梯的人,必定是在商场里长期待着的人,至少在我来的这段时间会在这的人。”
“凶手在他指定的计划中将我定位为第一嫌疑人,有了我这个替罪羊之后,他就要开始计划如何让外人看起来是我刺伤了被害人。有几种情况,被害人被刺死在电梯内,被我发现,然后报警。等警察到了之后第一发现人的我就会被调查。然而这就会和为何杀了人却要主动报警这一常识相违背,或许会以为这是我故意制造矛盾点。但是,但是明明有悄悄逃走这样更好的选择,却没有付诸行动,怎么看都不符合正常人的行为。但是这起案件中受害人并非直接死在了电梯内,而是走出了电梯向碰到了我们。”
“出现了第二种情况,刺伤了被害人,但是没有立即死亡,这对于凶手来说是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被害人与凶手有过近距离接触,很有可能会记得出凶手的长相等信息,甚至有认识被害人,直接说出了凶手是谁的可能性。”
“所以这样看来这个计划想要实行是有一定难度,既要让我们看见凶案现场然后选择报警,找人。也要让被害者不透露出任何的凶手信息。”
“然后再来看看凶器的问题,刺伤被害人的凶器并没被找到。不把凶器留在现场,这也是凶手考虑过后的选择。若是发现了凶器,必然会被警察拿去做鉴定,是否和被害人身上的伤口吻合,刺伤被害人的痕迹残留都会精密仪器检测出来。这是我猜想的理由。为何怕凶器被拿去检测呢?假设凶器时凶手常使用的刀具之类,上面有着自己平时生活工作留下来的痕迹,要是被检测出是那个场所经常使用的工具,就很容易锁定了凡人的大致范围。不如拿一把全新的不就行了吗,所以这样看来即使是一把全新的刀具之类的凶器也不能留在现场。”
“综合以上两个疑问点,还有需要有人做替罪羊,结合来看,我有了个具体的猜想,请听我说。”对于我的这个猜想不知道白奕听了会怎样,但是有关于这个猜想我前前后后都思考了许久,发现具有合理性以及符合案发现场的特点。
“首先。我们确定了被害人独自一人进入空无一人的电梯内,这座电梯是商场内一座有着特殊设置过的电梯,只能停靠在一楼或者五楼,中间的层数已改不能上升,停下。被害人进入之后按了一楼按钮,门关上后,电梯一直下降到了一楼。等被害人再次走出电梯时却是一副被人捅了数刀,奄奄一息的模样,然后我们就将人送到了商场的仓库,在那里由一路随同的商场工作人员进行了简单的包扎,随后赶来的医务人员将人送到了医院,然后警方封锁了现场。”
白奕缓缓点了点头,对我复述的经过没有任何异议。
“根据你所看到的,除了被害人无其他人在电梯内,我仔细回想了一下确实如此,只是当时我注意力全在被害人身上,没有多看几眼电梯内,将人抱出去后,有商场工作人员注意到我们了,由他带路去了商场的一间放有急救用品的仓库。”
“有了你的证词我们选择相信的话那就有了凶手神秘消失的怪异现象,这恐怕不符合常识,大部分人会认为你是故意在说谎,在电梯内是还存在另一个人,就是那人犯下了罪行。你却谎称没人,在我们走后那人从电梯内走了出来,进入了人群逃走了。”
“但是以此来看凶器消失的问题就有了矛盾点,故意将凶器留在现场嫁祸其他在场人是一种情理之中的举动,但是要我们拿着凶器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人眼前是不可能的,使用过后丢弃在现场的话,由于我们中无人接触过凶器,不会在上面留下任何指纹。没有我们使用过的痕迹,而且凶器会拿去和被害人遗体上的伤口痕迹作比对,任何不符合法医鉴定的痕迹,组织反应,警方知道了就会怀疑这把凶器究竟是不是真的。凶手冒不起这个险,就将凶器带走了。”
“这个推断蛮合理”,白奕说道,“我当时的确没看到任何人,凶手知道即使我做出这样的证词是会被怀疑的,将凶器留在现场更能加剧我们的嫌疑,但是如果警察没能从上面检查出我们的使用痕迹,就会怀疑是不是有人故意将嫌疑人的目标转移到我们头上。”
“而从监控来看,五楼此后再也没人坐电梯去过。那么根据你的证词,可以得出在电梯内是无法藏身的,也就是说,凶手根本就没有进去过电梯内,他刺伤受害人的场所不在电梯内,而是在其他隐秘的小角落。”
“等等你的意思是``````”
“没错这是一个内出血密室,那是```````”
“我知道这个,但是你说的这种密室是指被害人在其他地方受到了致命伤但是没有立即死亡,而是逃离了现场,到了一个其他房间内,将房间锁好,在里面死亡了的密室。但是这种情况在这个事件中看不出来迹象的啊,首先由于是夏天,人都穿的很单薄,穿的还是白色衬衫,身上有这么多的致命伤口,监控早就看出来。而且被害人走进电梯时神色正常,丝毫没有受伤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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