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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多谢,多谢。红薯的最大意义就在于能适应山坡地,抵御秋蝗虫,秋蝗一般在立秋前后发生,那个时候蝗虫吃掉了红薯叶子,地下的红薯也已经长成七八分了,不至于大批量饿死人。只要发展的够好完全能解决百姓的温饱问题。”
程万里任上不止一次经历蝗虫的危害,在没有农药的年代,蝗虫铺天盖地,非常的吓人。
蝗虫过处颗粒无收,百姓卖儿卖女,甚至发生易子而食的惨剧。
程万里频频点头“这是个很好的思路,红薯的秧子也不会浪费吧,用来养牛羊甚好。不知它的种植方法复杂吗?”
“稍微的有些技巧,但是一般农户都能操作。毕竟红薯不同于以往的作物,技巧这些都可以传授给农户。唯一的问题是种苗极少,发展起来需要时间。”
程万里、闻师爷两人聊了好一会儿,越了解越发的喜欢,产量高、耐旱、耐涝、抗风、地下个果子能吃,地上的秧子嫩的时候能做蔬菜,晒干了能做饲料,简直是太完美了。
因为程万里事情比较忙,并未久留。
晁盖给程万里准备了二百斤红薯,拉着就返回去了,这是让程大人试吃去了。
至于别的宝贝那都没给他说,一次性都说了,下次还有什么说的?
程万里一路之上和闻师爷不断的盘算,晁盖那是肥沃的好地,一亩六七千斤,农户家里贫瘠的山地,就算一亩三千斤的产量。种一亩也能熬过一个冬天,往年多少人倒在了寒冬里。
“这真是奇了怪,本官虚度四十岁,从未听过这红薯,今天算是第一次见,回去了安排厨子做来尝尝。”
不过晁盖还安排了,红薯做粥的时候搭配点,或者烧烤了用来做个零食。如果做主食,吃多了容易胀气。
程万里走后,晁盖对公孙胜挑大拇指称赞“道长说的一点没错,程大人果然是一心为民的好官,他果然对红薯极为感兴趣。”
公孙胜笑呵呵的“陈府尹出身显贵,豪门世家,虽然对百姓很关心,但是对民间疾苦没有深刻的体会。程知府则不然,家里是农民出身完全靠着自己的努力科举当的官,挨饿受冻的日子仿佛就在昨日,他自然对红薯极为感兴趣。”
三日后,府衙传来消息,乡兵营继续保留。
依旧承担城外官道巡逻任务,乡兵每月一百五十斤粮食的待遇不变,不足部分自行筹措。
在乡兵营北面的山坡上,官府的荒地调拨了一千亩。
不过晁盖看到地心凉了半截,这是影子地,只存在地契上面,早已经抛荒好几年,野草遍地,完全是垦荒,短期内还用不到,不过有总比没有强吧。
乡兵营安全的度过了东平府最高长官的更迭,历来是换个知府,下面的人都得大换血。
晁盖能安全的渡过,也算是走运了。
毕竟时机未到,晁盖不打算搞什么动作。
霸天岛上,总教头林冲正在大演兵。
数千人整齐划一的站在沙滩上,一个个挥舞着手里的钢枪。
从最初的数百人,已经发展到现在的五千多人了,霸天岛的实力翻倍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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