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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我这肚子早就在唱空城计了!”
周千寻摸着肚子的滑稽模样,逗的院中人皆是哈哈大笑。
饭桌上,周千寻将周乾坤在范县大营的情况,事无巨细的告诉给周家众人。她特别强调有林元在旁保护,目前不用担心周乾坤的安危。
周家三位长辈虽还是愁容满面,但木已成舟,他们除了祈祷上苍能眷顾周家这颗独苗外,也别无他法。
“大姐夫,我听说你走了官府的关系,将咱们囤积的料子买了个好价钱?”周千寻向邢望春问道。
邢望春饮下一杯酒,邀功般道“可不,赚得比预期整整多了一倍!”
“官府那人可靠吗?”周千寻蹙眉,缓缓说出自己的担忧,“若是你向官员行贿的事情败漏,可是会有很大的麻烦!”
邢望春被她说得一愣儿,那名负责采购面料的官员是由漳州官府指派的。自己与他也是在酒桌上偶尔相识,底细还真是不太了解。
但那名官员收了邢望春不少好处,他们之间行事又隐秘,应该是万无一失的事。
“啧!”想到此,邢望春嗤笑一声,满不在乎道“五妹妹,除非那官员傻到自己摘了自己的乌纱帽。不然,绝不会有你所说的事情发生!”
周千寻叹口气,“这次就算了。但以后,投机倒把的事情咱们还是少做!”
“你······”
邢望春觉得自己挣了钱,却还要听你个小丫头训斥,心中不服,刚要反驳,瞥见身旁周千秀狠狠瞪着自己,立马委屈改口道“知道了!”
吃过午饭,周千秀带着周千若去收拾她们母女日后居住的房间,照顾汐儿玥儿的工作便落在周千寻身上。
今日阳光和煦,周千寻带着两个孩子在前院玩耍,顺便晒晒太阳。
“有人在府中吗?”
一大二小正玩得高兴,一低沉男音响起。
周千寻循声望去,只见一位身着月牙色长袍,气质儒雅的英俊男子正满脸笑容的望着自己。
那男子有一双好看的瑞凤眼,眼尾优雅地微微上翘,一笑间如明媚阳光暖人心扉。
“你······是千寻妹妹?”男子指着她朗声道。
周千寻在脑海里搜索许久,也没想起眼前男子是谁,不好意思笑道“您是哪位?”
“锦晨哥哥!”周千菡端着一碟果子走来,见到男子惊呼道。
锦晨?
王锦晨!
听到名字,周千寻脑海中关于这个男子的记忆慢慢浮现。
王锦晨是周王氏娘家哥哥的独生子。
多年前,王家与周家同住在凤隐胡同,周老太太与王家娘子关系甚好。王家当家也就是周王氏的父亲是一位落魄书生,往日靠着给人写信过活,日子虽然清贫倒也过得去。
直到周王氏四岁时,王家娘子突然病倒,没多久便撒手人寰。王书生受不了打击,染上了酒瘾。一次醉酒后,从半山腰上摔下,断了手筋再也拿不起笔来。
生计断了,王书生无力养活一子一女,便想把女儿卖掉。
周老太太念着与王家娘子的旧情,就将年幼的周王氏买回,做自己儿子的童养媳。王书生见女儿有了归宿,便带着儿子到关外去讨生活。
父子俩一走便渺无音讯,直到二十年后。
周千秀3岁时,周王氏的哥哥带着5岁的儿子王锦晨回到凤隐胡同。
而周王氏的父亲也已在多年前死在了关外。
王书生当年离开时,变卖了所有家当,两家即是姻亲,自然不能让父子俩流落街头。于是,王锦晨与父亲顺理成章的住进周家。
失散多年的兄妹团聚本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可周王氏的哥哥好吃懒做,更是一个赌徒。他之所以带着儿子回到凤隐胡同,也是为了躲避逼债之人。
自周王氏哥哥来后,周昭明不知替他还了多少烂账,简直是烦不胜烦。
周王氏哥哥虽说不成样子,但他的儿子王锦晨却极为聪慧。虽开蒙较晚,但学习能力极强,吟诗作对一点就透,诗经论语一目十行,便能倒背如流。
恰逢当时,周昭明膝下只有两个女儿,他对王锦晨极为看重,衣食住行与自己的两个女儿无异,完全是当亲生儿子一般教导。
而周千秀与王锦晨年龄相仿,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相伴长大。
两人一个是秀丽少女,一个是英挺少年,朝昔相处间渐渐生出不同于兄妹的情愫。
这也是周家长辈喜闻乐见的。
在周昭明眼中,王锦晨有状元之才,他能与自家女儿定亲,自是举双手赞成。
于是,在周千秀及笄当日,为她与王锦晨定下婚约。
“五妹妹,你怎么连锦晨哥哥都不认识了!”周千菡憨憨的大嗓门将周千寻从回忆中惊醒。
王锦晨笑着为周千寻解围,“那会儿千寻妹妹还小,我也离开了快六、七年,不记得也是应当。”
王锦晨那双眼睛,稍微一眯便带着笑意,他又长的俊朗,让人看了还真是赏心悦目。
周千寻脑中不禁闪出一个疑问,他即与大姐姐有婚约,为何会不告而别离开六、七年的时间?
“五妹妹,你怎么不说话?”
周千寻瞬然转神,瞧见王锦晨与周千菡都一脸疑惑的望着自己,赶忙福了福身,道“都怪寻儿蠢,这会儿才想起锦晨哥哥,对不住了!”
“千寻妹妹,快起来!”王锦晨忙伸手将她扶起。
周千菡“锦晨哥哥,快随我去见母亲,她一定很高兴!”
“我也很想念姑母、姑丈还有奶奶!”王锦晨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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