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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君志立即竖起耳朵,生怕遗漏半个字。
瑰流嘴角翘起,“很甜。”
吴君志愣了愣,重复了一遍,“很甜?”
瑰流闭上眼睛,回味无穷道“又香又甜,像糖馒头一样好吃。”
“你就没有问题想问我?”瑰流睁开眼,说道“明明可以选择别人,我却拿她做棋子,知不知道为什么?”
吴君志点点头,“此前一直想不通,但直到那天嫂嫂哭的很厉害,我就把您吩咐我的锦囊给拆开了,里面是一张信纸,嫂嫂看完虽说哭的更厉害了,但明显不是因为伤心难过。”
瑰流仰头望天,轻声道“吴君志,你觉得我到底是出于怜悯之心才去帮助她,还是因为喜欢她,所以心甘情愿?”
吴君志没有丝毫犹豫,“当然是因为喜欢。”
“是啊。”瑰流轻声道“你能看得出来,可这座天下看不出来,甚至我娘我爹也看不出来。”
吴君志轻声道“所以您把她作为棋子,设局一场闹剧,类似于当年的春仙楼,就是想让天下人都知道,想让朝廷都知道,想让皇帝陛下和皇后娘娘也知道。”
“我娘曾经和我说过,这个世道没有苦命女子的容身之地。若是见到可怜女子,能帮助就尽量帮助。所以我估计,我娘现在应该很犯难,不知道我只是单纯见她可怜,还是真的喜欢她。我娘当然希望我是前者,一开始呢,我也的确是前者,但不知不觉就成了后者。那年上元节看花灯,我与她萍水相逢,第一眼见到她时我就心动了。若说那个时候是因为姿容,较为肤浅,那么这次若干年后的重逢,我喜欢她不止于外表,我喜欢她的娴静似水,喜欢她的温柔体贴。那天我雪夜杀人,她为我披好狐裘,那一刻我觉得她好像已经和我相濡以沫许多年,仿佛岁月静好。”
瑰流笑道“都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之前没有太大体会,现在却非常能够感同身受。绿带城初见,我只把她当做可怜女子看待,现在喜欢她喜欢的不得了。果然爱情一事,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有什么道理可讲的。”
瑰流站起身,看了一眼屋子,眼神温柔,“我要让天下人都知道,王龚乔不在了,我瑰流在,任何人都别想欺负她。”
吴君志犹豫出声,“您给嫂嫂写的是什么?”
“很简单的几句话而已。”
瑰流没有说下去,转身离去。
屋子里,王姒之看着平铺展开的宣纸,怔怔出神。
宣纸上的字迹龙飞凤舞,是那个男人亲自写的,唯有短短四字,“跟我回家。”
瑰流从云渺客栈离开后,独自来到一处僻静之地。
他蹲下身子,扒开一层厚厚积雪,又清理一层枯黑落叶,直至漏出泥土,猛地向下捶去。
拳罡破土数米,向下砸出一道深洞。瑰流俯身看去,当即卸下诛仙,把它作为铲子,开始挖土。
随着土堆越来越高,瑰流也挖得越来越深。越到深处,瑰流的动作越慢,就好像土里藏着什么磕碰不得的宝贝。
挖到最后,瑰流不惜衣服脏乱,干脆直接爬在地上,伸出手臂去探那个洞穴。
从几米深的洞里,他小心翼翼拿出两坛酒。
两坛剑南烧春。
瑰流眼神晶亮,想不到青钱古志上的记载是真的,此地千年前还真是剑南烧春的酿酒作坊。
瑰流忽然又觉得有些可惜,这酒虽然千年古龄,但毕竟不是产自古剑南道,质量只能算是剑南烧春的下品。
回想在春仙楼喝的那两坛剑南烧春,那才是实打实的正宗,想都不用想,肯定是出产自古剑南道的御酿窖,是专提供给皇室的。
其实瑰流当时并未细想,也是后来才发觉,喝了狐媚子那两坛酒,是欠下了多么大的人情。近百年间,天下各地陆续有发现“千年遗物”剑南烧春,但但大多都是北方出产,也就是不入流的小作坊酿造,说是剑南烧春,可能都比不过今朝一些好酒。在南方出产的剑南烧春,少之又少,十不足二。至于真真正正在古剑南道出产的,最近来的一坛,还得追溯到二百多年前。
而狐媚子的那两坛酒,坛底刻有印章,千年侵磨,颜色全已剥落,但刻痕仍在。翻阅古字典籍便可得知,所刻之字正是“剑南道”三个字。所以说,那两坛酒,极有可能为世间绝品,后世之酒再无出其右。除非能够找到一坛产自剑南道的烧春,但照二百余年光阴看来,希望已经很渺茫了。
古籍记载,千年前的周王朝将剑南烧春封为国酒,严格限制剑南烧春的酿造。偌大一个剑南道,成千上万的御酿窖,但有资格酿造剑南烧春的,只有寥寥数家而已。正是因为古人这种物以稀为贵的理念,剑南烧春的酿造工艺终是不得以继承,最后便渐渐走向了遗失。
瑰流小心翼翼包裹好这两坛酒,心想若是能够活着回到京城,就当是外出游历一次给瑰清准备的礼物。也不知道那个小妮子,现在还生不生气了。不过以她的性子,八成应该还在生气。
从郊外返回青钱城,天色已经彻底黑了。
因为吴君志卷土归来,所以夜晚的青钱城死寂一片,街道上冷冷清清,好不容易看到一个人影,却还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其实瑰流有些疑惑,自己是那“天下第一纨绔”,论威名和震慑力都要比吴君志要大的多。那怎么就不见京城有这幅样子呢?
走进一家普通客栈,瑰流回到房间,将桌子上的刀套摘去,握住那柄通体翠绿的钝锋长刀。
渌水,天下名刀,是前朝皇室至宝。为二百年前六国首席铸刀师张继霖所铸。铸刀之人反其道而行,钝锋钝尖,寓意太平之道。
瑰流下意识摸了摸背后的那把诛仙。
一个是天下杀力最大的剑。
一个是天下最钝的刀。
太平盛世,渌水治道。
烽火乱世,诛仙挑之。
道理如此简单。
一个白发年轻人,佩刀佩剑,缓缓走出客栈。
满庭芳,醉垂鞭,梧桐月,玉楼春,傩破浣溪沙,唐多令,六柄词牌飞剑,温养在他的窍穴。
可能这个男人自己都没有发觉,
这一路游历,
已经走了很远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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