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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亚特古国,不,或者说全世界各个国家,都存在着真正的贫民区,饿死的、没有工作饱一顿饥一顿的人有相当可观的人数存在着。

李默所居住的这个城市为江宁城,江宁城和大多数城市一样,城市的规划按照阶层分为两个部分,内城区和外城区。

外城又细分为一区、二区、三区。

其中内城是贵族以及有钱的大小商人和拥有足够体面工作的小康民众这类人群居住的地方,听说里面就跟灾变前的现代文明一个样,灯红酒绿,车来车往。

而外城就差了不知多少了,一区还好,居住在这里的民众能吃饱,穿得还行,过得还算有个人样。

从外城二区开始,仿佛时代的退化和分割,存在着真正的贫民窟,里面有着大量黑帮、乞丐、妓女人群存在。

其中外城三区尤为严重,在江宁城民众的人心中,外城三区几乎已经指定为贫民窟,街道脏乱得可怕,各种污秽之物几乎存在于这里每一片大街小巷的明面上,运气不差的话,还能偶尔看到几具刚死亡的尸体,不知道是饿死的,还是被人给偷偷弄死的,每日无声息死亡在这里的乞丐、流浪汉等等,根本没法统计数量。

在这种地方抛尸,无疑是最佳的选择,哪怕是一具有可能是怪物的尸体。

毕竟,每日都处于地狱边缘的贫民们可不会在意这是怪物的尸体还是人类的尸体,他们在意的东西从来只有一个——能让他们今天活下去的食物。

身高一米八、气场莫名给人一种森冷感的李默左手提着一个巨大的麻袋,右手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剁骨刀,就这么走在外城三区的一个小巷子中。

黑色麻袋中装的毫无疑问是狼怪的残骸,当然,是被他剁成好收纳的残骸块,不然超过两米的巨大尸骨根本无法整个放进麻袋里面。

上午请完假,安排好自己和助理井美奈子的工作后,他就赶回家中,想着尽快将昨天未完成的事情进行一个收尾。

不怪他这么急切,狼怪可是重伤濒死状态,那么必然有人,或者是怪物,在之前与其发生过激烈的冲突。

而能与恐怖狼怪进行战斗的存在,根本不是现在的李默能惹得起的,万一对方根据种种痕迹找到了他那一片公寓,然后在搜查中发现在他家里存在着狼怪的尸骸李默有理由认为自己会受到生命的威胁。

他居住的又不是内城区,外城一区虽然治安较好,但偶尔失踪一人也并不会引起什么波澜。特别是他这种没有亲人依靠的、社交极少的人群。

那些治安官们说不定随意上门排查一下就草草收工回去打牌这种可能性还不低,这些治安官们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内城人安排的亲属或者亲戚,看不起外城人是常态,反而若是对一个不知死活的外城人花费大量心思,这才会让人感到奇怪。

在光线有些阴暗的小巷子走了近半个小时,李默终于找到了适合丢‘垃圾’的场所。

一个盖子不翼而飞的下水道口,前面一段就是废弃的死胡同,左右两边是门房已经倒塌的老旧房屋。

这个角落相对外面的街道来说还算干净,一看就很少有人过来这边。

“也对,这里是死胡同干嘛还走这里。”李默一拍脑袋,觉得自己小心谨慎过头,都没逻辑了。

随手将手中沉重的‘垃圾袋’丢进了幽暗的下水道口,直到听见咚的一道落地声后,李默的心才沉住。

他紧了紧右手中的剁骨刀,将其放入怀中,然后快速的向原路返回。

如果不是身体素质大增给了他莫大的勇气,他大概率也不敢来贫民窟,或许会找一个认为安全的地方,比如一区的垃圾场,但那里的垃圾场经常有二区和三区的流浪汉和乞丐光顾,有不小的可能会暴露虽然不大可能出问题就是。

毕竟,流浪汉和乞丐可没那个闲心思去报警。

而来到三区的话,像他这种衣着‘光鲜’的成功人士,一看就是大肥羊,极易遭到抢劫。

这也是为何李默要随身携带一把剔骨刀,并且明晃晃的亮出来。

“其实贫民窟倒也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可怕,带把刀就没人敢来打劫我了”

李默心中暗道。

当然,他也知道自己的体型威慑力也有加分,不然光凭一把刀恐怕一路上没那么安稳。

就在李默心情放松,缓步走在小巷中的时候,前方巷子一旁的老屋默默的走出了三个人,他们眼神贪婪中夹杂着浓浓的渴望,就这么直勾勾的看着李默。

李默微微一怔,他觉得这三个人竟有点像昨晚狼怪的眼神像极了饿了数天数夜的野兽。

“人形狼怪?呵呵。”李默莫名的觉得有些好笑,所以,他笑了,只是笑得有些怪异。

很奇怪,平时他虽然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但也不会像现在这般‘狂妄’,嗯,可以称之为狂妄了。

吞食了狼怪后,他的性子好像隐隐间也发生了一些改变,变得有些有些好斗?

对,李默明确的感受到了自己心脏仿佛在喷发着热血,他,很想宰杀了对面三人!

没有任何理由!

随后,抱有某种心情的李默从床上起身,来到房间外面处理起那具狼怪的残骸。

在将地上杂乱的毛发简单清理干净过后,李默看着狼怪巨大的残骸,深吸一口气,蹲下,伸出双手将其抬起。

只剩下较为完整的骨架和挂着些许肉沫还有被撕得破碎不堪的狼皮的狼怪残骸意外的沉重。

估摸着还有七八十公斤的样子。

“比一个大活人都重”李默心中暗道,同时也极为庆幸对方当时已然死亡,否则失去理智的他对上完好的狼怪,不,哪怕对方重伤濒死,他也绝不会是其对手。

李默可是还记得对方那锋利的狼爪几乎瞬间就将他的心脏给掏了出来,仿佛他的血肉是层薄纸片一样,正常的人类在其面前估计就跟恶狼面前的兔子一样,分分钟就会被轻易撕碎。

对了,狼爪!

李默连忙将狼怪残骸放平躺在地板上,然后看向对方露出白骨的狼爪,这对狼爪光是冒出来的爪子就有公分,就像一把把锋利的骨质小铡刀,让人看得心里冷飕飕的。

小心翼翼的用手在森冷冰凉的白骨狼爪上摸了摸,一丝凉意瞬间从指端传到了脑海。

李默将手指拿到眼前一看,一道血线赫然出现在了上面,一滴暗红的血液已经在缓缓凝聚、滴落。

沉默了好一会,李默走进厨房,拿出了已经有一段时间没用的剁骨刀和木头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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