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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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春华找里正办了房契文书,拿了一两银子。
五百文办契约,余下的五百文自然是好处费。
看到顾春华这么懂规矩,里正王满功自然是答应的爽快。
总算是多了一个人口众多的人家。
其中可是明晃晃有两个壮劳力。
还有一个小书生。
一个说不定就能让村里扬名立万。
这可是一本万利的好事。
顾春华这才让闺女带着自己去县城里买粮食。
村里人歉收,买不到粮食。
顾春华和闺女一起走,顺带还有两个媳妇。
出发之前,老三陆延烨缠着顾春华就是要求进城。
死活不想在乡下地方待着。
顾春华就是一个大子儿也不给,断了陆延烨的念想。
其实按照年龄,陆延烨是应该读书的年纪。
可惜陆延烨心思不正,这样孤芳自赏,不食人间烟火,自私自利,不懂的体会家人辛苦的书生,顾春华可没准备养一个白眼狼出来。
举全家之力养一个混蛋?
顾春华又不是疯了。
她准备给孩子们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不是有一个叫做家学的东西。
等顾春华腾出手来,有的是时间教书育人。
保证琴棋书画,天文地理,样样精通。
越是了解历史背景,顾春华越是明白这个时代也不允许一个人来个独立特行。
她一个35岁的小老太太,对,在这个年代,她已经是一个当奶奶的老妇。
像所有穿越前辈一样,穿越过来之后,凭自己天然的经商头脑,利用现代的各种手段和技术做生意,大发财。
然后坐拥万亩良田,万千财富,一个人走上人生巅峰。
不好意思,想多了。
先不说在这个阶级社会市农工商,商人是最底层的。
最让人看不起,鄙视的就是商人。
尤其是男女不平等,男尊女卑的社会背景之下,她一个女人冒冒然去做生意发大财,这不就是现成的一个靶子,一块肥肉。
就算她是特工出身,有自保之力,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那是走上人生巅峰吗?
还不如说走上了作死的巅峰。
就算是他们特工处理每一个案子的时候,都要采用自己的头脑进行分析,用最有力,最简单,最省心的方法去完成任务。
减少对自己所造成的危险。
没有谁吃饱了撑的去炫耀,不要以为特工很厉害,特工很厉害,但是没有一个人是骄傲的,每个人都是非常低调。
自傲的人在他们这行活不长。
而女人和男人之间天生有着个体差异,即使顾春华多么的厉害,多么的优秀,可是有一些东西依然无法抗衡。
无数次的交手之后,让她明白了一个道理。
顺应潮流,顺势而为,才能活得长久。
现在也一样,不要以为来到了这个落后愚昧的古代就可以利用自己所擅长的东西为所欲为。
她一个女人连立女户的资格都没有,丈夫没了。
虽然她是这个家里的长辈,大家长,论起来在这个家里没人地位比她高,可是出了这个家的门。
户上户主的名字可是她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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