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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英俊,头脑真的很聪明,加上,又有了学校的目标。所以,高考的时候,他还真的以高分,考到了魔都最好的大学,并且,去了最好的专业,计算机系。
但,苏春兰却落榜了。她并没有考到魔都最好的大学。不过,她也报了魔都的另外一所大学。专业也是学的计算机。
按照她的说法,她想要去魔都,想要去那个南方的经济中心,甚至,世界都有名的经济城市,然后,在那里,混出个名堂来。
那个时候,她虽然还只是一个18岁的女生,但是,却有了和成年男人一般的野心。
两个人都考到了魔都的大学,因为,高中是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出来的,而且,还去了同一个城市读书,所以,两个人也算有了一点交集。
每次去学校,两个人都结伴而去,假期回宁海,也是如此。
在那段日子里,王英俊,最期盼的地方,莫过于是去学校的火车,和回家的火车。
终于,到了大三的时候,王英俊忍受不了,准备向苏春兰表白。
那一天,正是情人节。
他给苏春兰,先打了一个电话,问道:“苏春兰,晚上,我可以请吃个饭吗?”
“好啊。”
当听到那两个字‘好啊’以后,他整个人,都兴奋坏了。 那一天,胖胖的他,特意买了一套西装,然后,打起了领带。从没有打过香水的他,舔着脸去向一个同学,借了迪奥的香水,喷在身上,头发,也梳得油量,打了摩丝。
同时,拿上了很久以前,存了几年的零花钱买的一枚项链,便出发了。
到了事先预定好的餐厅,他忐忑紧张,等待着苏春兰的到来。
没有多久,苏春兰来了,不过,除了她之外,她的手里,还牵着一个男生的手。
“王英俊,我给介绍一下,这是我的男朋友!”
“这是我的男朋友…男朋友…”那一个晚上,这一句话,一直响彻在他脑海里。
那一天,他本来是想单独请苏春兰一个人吃饭,但最后,却请了她和她男朋友两个人。
他一直捏着口袋里的项链,终究没有送出去。
回去以后,他把西装脱下,把头发弄乱,洗了一个澡,把身上的香水味洗掉,然后,他在床上,睡了两天两夜。
深夜中,他蒙着被子,在被子里哭泣。因为害怕夜里,吵到宿友,他甚至,连哭都不敢发出声音。
被窝里,耳边,仿佛再一次,响起了那相思。
“最肯忘却古人诗,最不屑一顾是相思,守着爱,怕人笑,还怕人看清…”
从那以后,王英俊便把心思,都投入到了计算机上。
他真是计算机方面的天才,在大学还没毕业的时候,就开发出了一个计算机安软件,上架以后,受到很多公司的青睐。
除此之外,他还开发出了不少其他计算机软件,成立一个‘英兰网络科技公司’,融资几千万。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亲自开发出来的软件,越来越健。
很早以前,那个安软件,更是受到各大合作伙伴的一致好评。
他一跃,成为了千万富翁。
那一天,快毕业了,晚上,他鬼使神差的去了一趟苏春兰的学校。
在操场的路灯下,苏春兰穿着一身紫色的罗兰裙,蹲在那里哽咽哭泣。
“为什么,为什么他明明是我的男朋友,却和另外一个女人劈腿?难道,这个世上的男人,都坏到骨子里了吗?”她哭得梨花带雨,用手砸着路灯杆子。
路灯下,那个长相并不英俊的王英俊,站在那里,
影子孤单萧瑟。
他红着眼,心痛到了窘息。
他捏着拳头,扭头,去找那个伤害她的人。
他把那个男人的三条腿,都给一并打断了,打断以后,他还用脚,踩着他的脸,说道:“我连一根头发丝,都不忍伤害的女人。却把她,弄哭了。可真该死!”
后来,苏春兰毕业了,去找工作。
她学的是计算机专业,所以,找的也是一家计算机网络公司。
那家公司的名字,叫做‘英兰网络信息公司’。
当她面试的时候,她才发现,给她面试的人,居然是王英俊。
她问:“王英俊,我能来这家公司上班吗?”
王英俊说道:“可以。”
“什么职位?”她又问道。
“总裁!”王英俊说完这话,苏春兰懂了。
她眼眶微红,问道:“是不是喜欢我?”
“对。”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从第一眼见到,听到唱‘相思’的时候。”王英俊盯着她,喃喃道。
同时,他还从口袋里,拿出了那条,珍藏了很多年,一直没有机会,送出去的项链。
接着,递给她,问道:“苏春兰,我可以喜欢吗?喜欢到永远的那种喜欢,这辈子,只喜欢一个人的那种喜欢?”
苏春兰眼眶有些通红,她点了点头,然后,扑入王英俊的怀里。
从那以后,苏春兰,就成了‘英兰网络信息公司’的总裁。
王英俊原本以为,会这样和苏春兰幸福的过一辈子。
但并没有,几个月前,他发生了一次车祸,住院了,腿受伤了。成了一个脚微跛的跛子,原本虚胖的身体,也瘦了几十斤,成了一个虚弱的瘦子。
而等他出院以后,他才发现,他的公司,所有法人的名字,都成了‘苏春兰’。
他的亿万财富,部成了苏春兰的!
原本属于他的‘英兰网络信息公司’,也成了苏春兰的。
那一天,王英俊一瘸一跛,走到了公司,他只问了她三个字:“为什么?”
“因为,我曾被一个男人狠狠的伤过,所以,我不再相信男人。包括!在被他伤害以的那个晚上,对着路灯,我发誓,这天下的男人,都只是我苏春兰的踏脚石!我要踩着一个一个男人的头,然后,爬到最高峰!”苏春兰说道。
“我懂了。”
他转身,一瘸一拐,离开了公司。
那一晚,魔都的万千灯火,照耀在这个孤零零的跛子背后,留下一道落寞的身影。
灯火中,他坐上了离开魔都的飞机。
……
那一晚,那个不知名的酒店里。
他喝醉了,醉得一塌糊涂。
他放声哭泣,朝何金银说道:“在魔都,我难受到极致的时候,想喝酒,却发现身边没有一个人!”
“何金银,是不是喜欢一个人,就是一种罪?”
那一晚,他毫无顾忌,在何金银这个唯一的兄弟面前,放声大哭。
这一次,他不用再像那个晚上一样,蒙着被子,躲在被子里哭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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