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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说起来倒也是简单。
张举人当了阮家的赘婿,数年来也没有考中进士。阮桂生产之时,一尸两命。
将阮桂风光大葬,张举人哭天喊地的流了不少猫尿,当地人谁不夸上一句夫妻情深,对着阮桂的母亲陶氏,更是恭敬有加,口口声声喊着母亲。
可好景不长,边关有人回来,漏了风声,说阮桂的父亲阮参军在战场一命呜呼了。
张举人一瞧,好家伙,难怪他给去了信,说阮家绝了后,半点消息也无,原来是老岳丈上了西天。阮参军死了,那阮家就是绝户,一个陶氏算得了什么。
那凤凰男嘴脸一变,堂而皇之的霸占了阮家的产业,又娶了新妻,纳了娇妾,仗着举人的名头,也捞了个员外的称呼,将可怜的陶氏,拘在小院子里,缺衣少食,竟像是进了冷宫一般。
事到这里,简直就是富家女嫁穷小子的基本结局。
可不想那阮参军,是个硬骨头,硬是从死人堆里爬了回来,他一脚踹开了家门,将那张举人一家子扫地出门,虽然产业被霍霍了不少,但至少还是拿回来了。
只可惜他那发妻陶氏,因为痛失了女儿,又被女婿苛待,自认为是自己个当初瞎了眼,方才寻了这么个狗东西,愧疚不已,不久便药石无医,撒手人寰了。
阮参军军务在身,自是不能在临安久留。
这天地之大,竟是只剩得他一人,于是便将宅院锁了,匆匆的去了边关,这一去再也没有回来过。此番东阳王府要买那宅院,阮参军自觉那是伤心之地,也就应了。
“像张举人这样的渣滓,多了去了。那么阮桂的死,到底同张举人有没有干系?她是当年死了之后,便被人封在了墙中。还是最近,才被人从墓地里刨出来,藏在了墙中?”
“你也说了,阮参军家中死绝了,那院落一直空着,有人偷溜进去,做出这等事来,是完全可行的。”
“反倒是张举人,若是他毒死了阮桂,应该恨不得她从此长眠地下,再也不见天日才对,何必大费周章,还把她的尸体弄在家中摆着,不嫌渗得慌么?”
乔关白听了陈望书的话,并不觉得意外,只是在一盘子兰花根里,寻了一根长得像大拇指的,对着陈望书竖了起来。
“这么些年不见,望书你还是一针见血。来尝尝这个,看着惊悚,吃起来嘎嘣嘎嘣的,跟吃真的手指头,差不多的!”
陈望书翻了个白眼儿,接过那兰花根,咬了一口,“所以,你掌握了什么?别卖关子了。”
乔关白是个爽快人,虽然同陈望书多年未见,有许多话要说,但也知晓,她如今嫁入了扈国公府,那颜玦虽然看着人模狗样的,谁知道又是不是人面兽心呢!
“你猜得没有错,尸体的的确确是在东阳王府推倒屋墙的前一段时日,方才被人从棺材中刨出来,塞进墙里头去的。”
“我一到现场之后,就立马叫仵作验看了骸骨。那墙缝之中,并未有尸油的痕迹,干干净净的。骸骨有不少折损的痕迹,应该是后来在搬运的过程中,不小心弄断的。”
“而且墙面也有新砌得痕迹,打开棺材一看,里头残留了一根小手指骨。这一切都证实了你我的猜想。”
陈望书点了点头,“所以,是有人知晓东阳王府要建马场,必须推平那片所有的房屋,故意将阮桂母子的骸骨放了进去,为的就是让这个尸体暴露出来。”
“阮桂的死,有没有问题?”
乔关白给陈望书竖起了第二根大拇指,这回不是兰花根,而是他自己个的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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