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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反转再反转
“你不想做寨主夫人,你为什么要穿红色的袄?”我笑了起来,“金寨主,你们这里是不是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女人不许穿红色的衣裙?”
“……我不喜欢。”金大刀点了点头。
“那就是了,其实我是听那些被抓上山的新娘说的。说是金盏山不能说是禁止穿红色衣裙,但也是很少有人穿。除非是每年抓上山的女人才会穿红色的新娘装,其他的都不可以。”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一身绯红色的明霞锦,这的确不是新娘装,或许他才会愣了一下吧。“余静想做寨主夫人,想成为金盏山的第一夫人。那么,大少爷不喜欢她,她就只能从二少爷下手。但二少爷的确也对她是有情分的,但是呀,金盏山的男人多数是喜新厌旧,也没有什么一生独一的概念,自然总是想多找几个姑娘的。咳咳,所以呢,时间久了,余静十分气恼,觉得二少爷对她不好,于是就又和自己的青梅竹马的另一位武大熊重新勾搭在了一起。”
武大熊开始挣扎起来,这一次按住他的汉子很是机灵,直接塞了个臭袜子在他的嘴里。我很是满意地点点头,“我为什么知道的?是因为武大熊身上的味道,他身上有股胭脂气息,当初在隐炉县他过来抓我的时候,我就觉得很是奇怪,他身上怎么会有一股脂粉气息。后来想着他可能是去了某地逍遥,才会沾染上。后来事发后,我去过二少爷和余静的房间,也有这股脂粉气。于是,我找机会凑近了武大熊又闻了闻,居然还是有这个味道。当然,这也不能说明什么,使用脂粉的女人也有很多,未必是余静的脂粉气。于是,我这两天就在山寨里走来走去,到处闻了闻,那最终的结果还是余静的脂粉气。因为啊,寨子里的女人都很胆怯,也没有太多胭脂水粉,因为她们的男人真的挺不是东西的。”
这话可能是引起了众怒,一群人又嗡嗡地说起了话。
“行了,这当然只是证据之一。还有就是这双鞋招认的凶手。”我指了指这两个名字,“我昨天知道的,这里有个风俗,是把两个人的名字缝进鞋底,象征着日后两人要一起前行。那偏生在案发那一日,余静在房中要藏起这双鞋。按道理说,这应该是她与二少爷的情义信物,为何要藏起来呢?”
这句话一说出来,嗡嗡的声音小了很多。
“当然,你们一定会问,就算是这两个人又鬼混在一起,这与杀二少爷有什么关系?当然有!武大熊抓我上山那一日,同时已经抓了五六个新娘,数量够了,就提早上山回来了。二少爷那时候还在山下抢劫富商,这个是旺财说的,他遇到二少爷的时候,得知他抢了个富商。”旺财一直听得很仔细,这个时候也用力点了点头。
“二少爷也没想到自己一下山能够抢了个富商,本来他还与余静说,自己下山几日再回来。也就刚好给了余静与武大熊偷情的时间。那现在的问题就出现了,武大熊回来之后正在与余静亲热,余静也送了武大熊一双鞋表达情感。两人刚刚完事的时候,二少爷回来了。他倒是兴冲冲地回来的,但是却看到了这样一幕,气得直接炸了。”
我发现了,山匪也都挺爱听这种故事的,我特别隐晦了一些,但这些人的表情居然还都特别专注。此时的余静脸已经涨的通红,红色的薄袄都快散开了,明显的是里面什么都没穿。
“嗯咳咳,二少爷八成也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情形,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又或者,这里的房子都长得一样,他在黑暗之中或许也想着自己可能是走错了。不管怎么说,他倒是转身走了,但没走多远就觉得不对为什么是自己要走呢?明明是他捉奸在床。于是,他又折返回来。但此时,武大熊却觉得这是一个绝好的,也是必须杀掉二少爷的机会。否则等二少爷反应过来,死的就是他与余静。于是,一不做二不休,他抄起了余静的袄带子趁着二少爷没有反应过来,直接套在了二少爷的脖子上,硬生生勒死了他。”
现在的大议事厅已经鸦雀无声,没有人说话,都在很仔细地听我讲述整件事情的过程。“二少爷的武功不弱,但武大熊也是金盏山的武功好手,尤其又是冷不防出手,二少爷也没有反应过来。虽然也挣扎了,但依然被勒死了。为了处理二少爷的尸体,武大熊先是慌张地将二少爷的尸身在地上拖行,但是碰到了房前堆放杂物的破木堆,二少爷的衣服还剐下了一条。”此时,林先生已经拿出了我们第一日在山上转悠的时候发现的布条,掀起二少爷脚边的白布,与他衣服下摆割裂对比,很明显就是他的衣服。
“武大熊的确是有些力气的,至少我就是被他一路扛到了山上。那他扛着二少爷的尸体趁夜丢进了后山的小树林。刚喘口气,忽然想到余静送与他一双定情信物的鞋子,自己忘记拿了。但现在回去说不准会被人发现的,于是灵机一动,想到何不把二少爷的鞋扒掉就好了。这样,人们只会想到余静床边的是二少爷的鞋。”
这个时候,已经有大部分人开始相信我了。看着余静和武大熊纷纷怒喝了起来,也挺不客气的。我依然保持了刚才的语调,并且已经更镇定了下来。“金寨主,你找人去小树林的树上都翻找一下,应该是能够找到二少爷的鞋。摇一摇这些树木,应该也是可以掉下来的。因为啊,武大熊脱下了二少爷的鞋,最大的可能就是直接扔到了树上去的。”
“找!”金大刀又是一声吼。这次好了,一下出去好多人,大家都去找鞋了。
“那我们再来说说为什么会嫁祸给旺财?”我看了一眼林先生,他点了点头。“旺财应该是出了名的酒鬼,常常是喝醉了就随便躺在什么地方的。有时候下山抢劫的时候,他也会醉醺醺地就去抢,所以你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做酒鬼旺财。那一日,偏偏旺财没有了酒钱,遇到二少爷。二少爷心情好,就给了旺财酒钱。旺财拿了钱,出了门。但也是被武大熊和余静看到了。所以,武大熊想着或许旺财会说些什么,干脆就趁着这人醉醺醺的时候,直接诬陷给他,他说不准以为醉酒都说不清楚自己做过了什么。”
这个时候,旺财已经是满脸泪水,呜呜呜地痛哭起来。我本是想走过去的,但是持棍的那个汉子拦了我一下。行吧,我还是停住了脚步。“诬陷旺财还是挺简单的,只需要找一块黑色面巾,搞得脏一点,再撒上一些酒,这事情就算是成功了一半。武大熊将这样的面巾丢在了二少爷房屋的门口,算是留下了旺财杀人的线索。因此,捡到这个的人,必然也是会先联想到旺财作案的。”林先生已经回身皱眉了,我又立刻说道“所以嘛,这就是误导,希望所有人都认为是旺财杀人,然后金寨主一生气,就杀了旺财,这事情就结束了。林先生,您能够通过面巾发现是酒鬼旺财,就挺厉害的。”
好像这句话说的也不太对,林先生那长脸更是黑了黑。
也就在这个时候,已经有人跑了进来,大声喊道“找到二少爷的鞋了!”
他们拿着一双半旧的布鞋,鞋底很脏。何叔上前接过了这双鞋,直接套在了二少爷尸身的脚上,相当合适。就连鞋上大拇指突出的位置都是吻合的,这足以说明这鞋就是二少爷的。
到此为止,所有的事情都一一对上,杀人者武大熊,同谋者余静。
金大刀看着我,死死地看着我,说道“你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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