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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完了

光棍节还在码字的人真悲哀……悲哀的求点新一周的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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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地的接手,似乎挺顺利的。

先认证了一下身份,再领取了一张写着条款的魔法羊皮纸契约,加上玺戒,签名,这个过程也就完成了。负责办理的家伙原本的那一点儿骄傲,在到那件隐约透露着魔纹的黑色长袍的时候,就已经消散的一干二净,动作之快,笑容之灿烂,比某人记忆里的开封菜服务员还胜了几分。

到达领地的过程,似乎也很顺利。

虽然这块领地距离罗曼蒂不算太近,三百里的直线距离,若是换成了实际道路,至少也要快马奔驰一天,不过有个能够使用传送术的小丫头跟在身边,这点距离就不过是一个传送术的时间而已,即使传送术多少有着一点的偏差,对于带了马匹的人来说这也不算是什么问题,所以只用了不到一个沙漏的刻度,目的地已经隐约可见了。

第一印象也算是不错。

这里的丘陵,已经离开了一马平川的瞭望原野,进入到了米思莲河西的丘陵地貌,带上了几分山脉的意思,虽然大多是些百多呎海拔的小山包,不过极目远眺起来,竟然也连绵出了几十里的范畴,稀疏的杂木林在阳光之下显露出其下连片的灌木,阳光洒落其间,勾勒出浓淡相宜的青翠。

所以站在山岗上,一眼就可以到这小小的谷地之中的村庄——如果地图上没有标示错误。那么这里就是名为勃艮第的,爱德华子爵老爷的领地。

然而从见到领地的第一眼起,爱德华子爵便深深地皱起了眉头。

这个领地,实在是……糟糕了一些。

被两座土山包夹其中的大路。贯通了两个公爵领的土地,然而处于大路西边的这座村庄,却并没有交通要道附近的繁荣,平缓的山坡地上面垒起了一片土堡,将之与开垦的田地区别开来,不过那粗糙的手艺,在远处来与矗立着几根木桩的沙堆,也没有太多的区别。围在其中的一排排茅屋低矮残破,似乎还在使用树枝盖顶,有些还露出了黑黝黝的洞口,而山坡的顶上。似乎就是领地中心的一座城堡,一座石砌的建筑,不过它显然已经荒废很久,只剩下一个隐约可见的轮廓。

“喂,爱德华。这里是城镇么?村子也比这里强一些吧?”身边的一匹马上,巴洛克?夜雨大大咧咧的捅破了那层窗户纸:“是不是大小姐把我们传送的太歪了,跑到领地边缘的什么地方了?”

当然,他的怀疑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毕竟爱德华之前跟他们说的可是一个子爵的领地。可是这里上去,即使给一个男爵。不,即使是一个受封骑士。也显得太寒酸了一点。

不过接下来,矮人立刻就为他口没遮拦的另一个怀疑付出了代价,一旁的丽莎猛地在他那匹马屁股上抽了一鞭子,于是这位顶盔冠甲的自称刀枪不入的勇士,立刻就扑街到底——腿短得几乎够不着马镫的他立刻就被他那匹‘作死的畜生’给掀了下去,咚地一声把地面给砸的一抖!

爱德华摇了摇头,不去理会半精灵小姐的嬉笑和矮人的咒骂。

这个世界上的人类,虽然占据了大陆的主体,但是自然环境的恶劣,让他们对于周遭的开发速度远远没有达到繁荣的程度,一个小贵族就可以被授予百里方圆的土地,但是其中开垦出来的十不足一,陆地上还有魔物,类人生物的强盗与山贼,所以大部分领主们对于自己领地的管理其实大多只限于核心的一块而已。离开经济交流繁荣的地区,越是偏远,治安也就越混乱。

但面前这个地方似乎闭塞得有点过分了。

山谷里就是往来的一条大路,却还充满了雨季遗留下来的泥石流的残迹,而作为这条道路的分支,通往领地内的路简直更不像样了,仅有几条容人通行的通道——或者说,只能算是大一些的田垄。除了一匹牲口拉扯的平板大车,剩余的车辆想要过去,都是一件麻烦的事情。

而且农田间倒也可以到一些农夫在忙碌,但山坡上开垦出的田地少的可怜,爱德华也干过几天农活,却也都不太清楚种的到底是什么东西——矮矮的一片,种得也很稀疏,东一块、西一块像是秃子头上的瘌痢一样,

“那是什么作物?”

“有一些木薯,不过剩下的大部分是豆类。黑豆和胡豆,这种东西对于土地的要求没有那么高,不过也不能用来充饥,大多是用作马匹的精饲料。”随便了一眼,随行的梅利安涅说道,来他作为佣兵,倒确实是见多识广:“这种荒僻的土地上,恐怕也就只能用作这种用途了。”

爱德华一时之间简直有点无语。

他自己就是农夫出身,但詹姆斯的白杨镇即使在他没有改造之前,也没有这个地方那么差劲。

不只是因为旁边有一座被称为魔法资源宝库的低语之森,可以依靠佣兵以及野兽来发财——至少在爱德华降生的那几年,他们的镇子里便已经有了铁制农具,还有一两头耕牛,村子里也有一个酒馆和定期而来的商队,即使贫瘠,人们的吃穿上也不会太过

反观这里……随着马匹的前进,那些农夫手里用的东西也就越发清楚,他们懒洋洋地拎着一些木棍,在地里那些说不出名字的作物中间捅出洞穴,算是替代松土的作用,竟然是脸锄头都没有,更别牛马之类的牲畜。更别说的是施肥。虽然是盛夏,但那些植物还是带着几分枯黄的颜色。显然连水也没浇多少。

这简直是跟原始人的刀耕火种也差不多了。

对于领地的建设,爱德华也算是有经验的……土地就算是荒芜了一点儿,但样子是从林地之中开拓,想必不会太过贫瘠。也不至于没有办法改造。只要好好翻过再用肥料打熬上两年,用来耕种大麦和小麦应该是不成问题的,至于说山地,这里的山坡并不算陡峭,辟为梯田也不算困难,更重要的是,绵延到远方的树林逐渐浓密,虽然不可能像是低语之森那样成为商业城镇。但是好好打理,农业的发展并不算是什么问题。

当然,他能够出来的事情,这里原本的历任领主未必不出来。只是想要付诸实施,却绝非易事。

这些改造想都要投入,各种各样的投入,还得有明白人进行指导,开始的两年不赔上一些钱财是不可能的。而这里的人口,起来还不到一千,就算想要发展,恐怕也没有那么多的人力。开垦出来的田地多了也没人种,还不如直接发展旧有的人口稠密地区。

可既然如此。这帮人还在这里干什么?

按理说根本就不会有什么人会愿意在这种贫瘠的土地上存留下去,只要有点常识的。恐怕就会离开这种村落,到附近的城市或者农庄之中去讨生活——耕田的工作需要早出晚归,而且非常劳累,但是拿到的钱却很少。在通常的贵族农庄,田里产的农作物,有至少一半要要用来交税。其中的两成左右是交给国王陛下的,而另外一部分则是当地领主,而种植和收获的比例一般来说是一比四,也就是说种子还得占掉两成五。

即使能够大丰收,佃农辛辛苦苦干一年,最后的收获差不多是四分之一多一点。而这个时代可没有务实的袁专家,作为主要种植物的麦子,一亩地里面的产量不过两三百磅而已,农具的落后和技术的缺乏,即使加上畜力,一家人能够耕作十几亩便已经是顶天的量了。

或者就是因为精打细算过,所以有很多贫瘠土地上的农夫已经放弃了种田,在大一点的城市,哪怕女人们做缝缝补补的工作,一天也有两枚铜板,男人则赚得更多,就算是只有力气的家伙也能赚到三枚铜板,一个月下来差不多也有一枚银币,会点手艺的更是不得了,一个月甚至能够赚到五、六枚银币。

故土难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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