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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债主,李炎卿是以师爷的身份,随同老爷上任。然后老爷在任上的各项孝敬,乃至刮下来的地皮,都归师爷所有,把债务还清后,才是老爷自己的效益。这套手续,李大公子倒是门清。
他当年混迹勾栏的时候,也与些京师的官宦子弟相熟,于许多官场故事十分清楚,由他任师爷,倒也算是对路。只是等看到了刘大人的告身之后,李大少就傻了眼。广东香山县知县?这什么情况!为什么买官买了个广东香山县啊,大明有消费者协会没有,我要退货!
综合两世人的经验,李炎卿于大明当下的情形还是比较了解的,如今的广东香山,可不是后世寸土寸金的广东特区,而是大明一等一的穷地。明《永乐大典》载:“香山为邑,海中一岛耳,其地最狭,其民最贫。”
这地方从宋朝开始就是下等县,属于有着悠久传统自古以来的穷地。换句话说,是个没什么油水可捞的地方,买了这里的知县,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回本?
由于沉重的经济负担,以及强大的还款压力,刘朝佐在仕途经济前途双黯淡的前提下,只好接受李炎卿的建议,走另一条自力更生清偿债务的之路,那就是打秋风。
从京师到香山,沿途有驿站,他们两人的路费是可以省下的。同时沿途有衙门,他身为举人,是可以与各地的掌印官去叙一叙交情,谈一谈文字,最后再搞点钱花的。这一路千里迢迢,一路秋风打下去,至少是能还掉一部分本金的。
虽然这种行为与乞丐十分相近,左右是丐帮穿富贵衣,举人老爷穿直裰而已。可是李炎卿作为债权人,那脸色实在太难看,刘朝佐年纪又轻,不听能有什么办法?两人一路上锲而不舍,不顾官员的冷脸,一天三顿的豆腐,以及那一两银子的程仪,走一路,要一路,以文明乞讨的方式,踏上了漫漫求官路。
按说官员上任,为了安全,是应该雇几个保镖,或是雇几个健仆的。可是李炎卿吃过自己家书童的亏,对于健仆有本能的抵制心理。至于保镖……,那个好象是要钱的。你刘朝佐欠着老子二百八十二两又三钱五分银子没还,你还有脸雇保镖?就这么走着吧。
只是到了山东这地方,遇到一位老辣的人物,金脸孔铁面皮的功夫几已到了化境,居然只拿了半两银子出来做路费,又拿了一笔粮食出来充数。这两人都是肩不能担手不能提的主,让他们担了粮食走长途那是没可能,就商量着雇个力夫,把它挑到邻县找门路卖掉。
那小二雇来力夫之后,李炎卿看他那傻大黑粗目带凶光的模样,心里就有八分不喜。可是刘朝佐却觉得这人生的孔武有力,既可当力夫,又可当保镖,一举两得。而且山东民风尚武,男人生的粗野些,也是正常。
只是走到半路,这位挑夫就变了阎王,先两棍子打翻了脚力,又一棍子把新鲜出炉的县令刘朝佐打死,复又举着棍子,朝着李炎卿过来。前世作为一为说唱演员,高国胜没少说过书,自然知道这是遇到了传说中的强盗。遇到这样的人,自己怎么对待?
搏斗?别开玩笑,就自己这体格,连小厮都打不过,能打的过这样的大汉么?至于求饶?能干出劫道这样的事来,这样的人能有好心眼?别被故事糊弄,所谓替天行道的侠盗,只存在于故事之中,不会存在于生活里。
眼见对方即将了结自己,李炎卿急中生智,猛的一声大喝“且住!你想发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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