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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树人在湖广和四川,已经搞过两次新农业生产方式的推广,和土地确权的工作了,
所以再到汉中复制一次,制度上根本就没有难度,可以直接把成熟经验搬过来用。
具体落实的时候,难点也主要集中在不同地区的民情也不同,需要针对性地解决百姓的抵触。
哪怕如今还是明末,但各地的民风倾向,已经有点接近后世了——
南方人相对敢冒险一点,也容易接受新事物一点,北方稍微淳朴保守,但也更惧怕官府,就算不理解也能靠强权推行一些新事物,除非是忍不下去了直接扯旗造反。
好在汉中如今与世隔绝,根本没法跟大明朝廷控制的其他地区直接联系,朱树人哪怕在这儿独断专行当土皇帝,一年半载之内都没人能告他的状——除非想告状的人有本事直接打穿关中的李自成统治区,去北京找崇祯告状。
从六月中旬,朱树人抵达南郑,开始部署汉中民政工作,到八月初,短短一个半月里,百姓和乡绅都被梳理了一遍。
官府承诺今年凡是改种玉米和土豆的,当年免税,所以哪怕百姓不认识这些作物,对收成有担心,也能勉强克服恐惧改种。
朱树人为了加快推广速度,还恩威并施,一边让陈君宠用正常手段劝农,一边又开出“冬收后,官府承诺按照一两银子两石晒干玉米粒的托底价格,无限量收储玉米作为军粮”。
(注:夏末才种的玉米,大约要四个月生长期,会在冬天才收割。产量比春末种的玉米稍微低几成。)
相关承诺每县每乡都发了下去,在各处申明亭宣讲,务必让百姓都知道。
这个过程中,朱树人也免不了让下乡宣传的工作队,顺带着宣传一下他在湖广就已经实施过的永佃权法律,
劝导百姓种田时注意保护耕地,每年要追肥、维护水利。强调官府会严惩破坏式耕种的刁民和哄抬地租置换好地的劣绅。
朱树人当然也不是空口白话只用语言宣传,而是每个县都会找茬挑几个恶劣典型,抓来直接砍了,明正典刑以示众。
乱世用重典嘛,为了最快地改变民风,消除积弊,稍微杀几个人也是没办法的。
在这一个半月的磨合中,朱树人原本不算太成熟的永佃权律法条文,也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了。
法律这东西就是这样的,光靠拍脑门立法,或者靠对后世法律的先知先觉,都是不可能尽善尽美的,法律总有其僵化的地方。试点之后发现问题就及时改,才能更好地磨合,适应百姓。
经过在汉中这块闭塞的“特区试验田”里微调后,朱树人立的永佃权律法,基本上可以概括为这样几条核心精神:
“朝廷保护百姓对土地的永续租佃权,只要一个人好好种地,每年有追肥,有参加所在乡镇的灌溉水利设施维护劳役。那么租种给他土地的地主,就不能要求这个佃户换地,也不能涨地租。”
“保护农民安心生产的基础上,地主的权利也不是完全不保护。土地承租契约,租期为二十年,二十年内一切情况都不允许涨租金。
二十年后,如果承租的佃农老死了,存在土地继承、分家,那么允许重新签订租约,也可以酌情调整租金。如果佃农没老死,那么可以按照原租约一直种到他老死,终生不变。
另外,如果地主要涨租金,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佃户过去多年有屡次不参加当地水利维修的徭役,以及多年屡次种地不追肥,如果没有这些劣迹,哪怕土地继承换约,也不许涨地租。”
朱树人这一套操作下来,基本上已经跟后世曰本人那种“铺面房租给人开店后,经营者不走房东就不能涨房租”差不多了。
而且考虑到时代特色,如今还是封建社会,朱树人这么定,显然比后世曰本人更加人性化——后世曰本好歹是资本注意社会,存在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如果几十年上百年不给涨租金,房东的收益在很多年后可能就贬值得不值钱了。
但封建社会显然不存在普遍的经济增长,基本上两千年人均gd都是在循环,也不存在通货膨胀,汉朝一石粮食几百钱,到明朝正常年景的时候还是几百钱。
所以“只要对方是保护土地可持续性的良民,就不许地主涨租金”,地主的收益也不至于贬值。
当然,或许也有看官会觉得,“这种操作也没多大进步,明朝不也有‘田皮田骨’么,不是租佃权也能得到长期保护甚至继承么跟严密的永佃权立法也没多大差距吧”。
但这样想,只能说是对古代法律史的了解流于表面了。
明朝是有田皮田骨不假,但举个不恰当的例子,那玩意儿的保护效果,也就跟后世《公司法》里那个“当有限公司股东想转让股权时,公司内部股东,比外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条款力度差不多而已。
实际上公司股权交易时,如果小股东觉得被大股东欺压了,想转让股权,引入对手查账,怎么可能给你有机会做到“同等条件下”
公司估值一个亿的时候,%小股权要出让,大股东开出一千万,小股东完全可以拉到一个外部对手出两千万,价高者得。这时候所谓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根本就没什么意义了,卖的人不会让你有机会刚好条件同等的。
此前的明朝地主对付田皮田骨制度,其实道理也是类似的。他又不会直接要求违法剥夺佃户的租佃权,他只会跟你说年限到了要涨租子,
你不肯涨旁边有个新来的肯涨,要不佃户也跟着卷承诺涨租,要么有的是办法让你混不下去,要么就换一块面积相等、目前看起来表面条件差不多的地,把好地让给出价更高更愿意被剥削的人。
所以,根治的办法,还是得靠“只要当事人有追肥,有按时参加水利维修,地主就永远无权涨地租”。
当然朱树人这么干,肯定也是有利有弊,地主们在这个改革中倒也不算纯吃亏,也是有赚到的,因为他们没有涨租子,却可以从“从此佃户有恒心,不再破坏田地”中长远受益。
真正在这个变法中纯亏的,其实就是想流窜到外地去逃荒租地的纯流民。
因为原本流民最大的竞争优势,就是可以承受更高的奴役度,别的本地活得下去的佃农,可能常年习惯了四公六民,或者五五开的分成。
但流民初来乍到想租地,说不定愿意直接接受三七开,而且七成是地主的。流民一贯就是靠这种竞争力,把本地佃户的份额挤出去一点,夹缝中捞一块地先租着。
这就好比后世初来乍到当北漂沪漂还没有一技之长的,往往比较容易接受。本地人卷不动了他们主动肯卷,就能挤出一点工作机会,确保自己不饿死,先在北沪站稳脚跟再说。
现在朱树人立法强行禁止涨地租,等于是阻断了流民自降身价来提升竞争力。
就好比后世瑞典劳动法强行禁止加班,那些没一技之长只是肯的雇员,也就没了竞争力——
后世年的时候,瑞典有一家曾经著名的流媒体音乐平台,叫sotify,就发生过经典案例,他们雇佣的几个华人程序员瞒着老板恶意非法加班(就是公司和主管领导都告诉他们别加班了,慢慢干,他们还假装下班后又偷偷溜回公司加班,还被劳动监察机构的大数据监控抓到了),然后被抓去拘留了,公司也被严惩了,搞得后来相当一段时间不敢雇华人程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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