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狐冲啊冲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八十九章 夹枪冲锋,三国新势力:辽东我称王,令狐冲啊冲,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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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忠听说霍达出得城来,心下大喜:“他果然不准备固守了。”

首当其冲,喝令龙骧骑冲锋,也在腋下夹起长枪,猛冲敌军的列阵。

夹枪冲锋是公孙修专门为龙骧创造的战法,三国时期的骑兵冲杀都是侧砍横削,或者以弓弩为主。龙骧骑作为最稀缺的重骑兵,冲锋陷阵则以长枪为主。其长枪达一丈四尺,便是天生神力之辈,也不能平端此枪,若用短枪冲锋,刺中的敌军的同时也会被掼回来的后坐力震得拿捏不住,甚至从马背上掉下来。

夹枪冲锋则又不同,龙骧骑腋下夹住长枪的中间位置,前凸后出,在猛冲之际刺中敌人,能将战马冲刺的大部分马力都作用在长枪上,并且后坐力都由骑兵转嫁到了战马,不担心落下马来。

龙骧骑骑的武器配备跟训练方式,均由燕王亲自配置的,人马俱甲,浑身覆满扎甲,作战时脸上戴着青面獠牙的面具,不论白天还是黑夜,瞧着都显得极为渗人。

辽阔的平原上,燕军跟边军快速靠拢。

一千步。

八百步。

七百步。

六百步。

霍达瞧见敌军即将靠近军阵,不禁冷笑:“这是打算把自己当成活靶子是吧?”

在他看来,这不过是找死罢了,密集的箭雨下几乎不考虑准头,只要进入有效射程的区域内,瞬间就会成为刺猬。

当即命弓弩手射箭。

霎时间万箭齐发,如一阵乌泱泱的云般。

邓忠把青铜面具带上,大声道:“全速冲锋!只许进,不许退!”

弓箭呈四十五度角射击,有效射程大抵是一百五十步,射在龙骧骑的身上,铠甲与箭头相触,火花四溅。

邓忠只觉射在身上的羽箭被轻松弹开,不痛不痒,心下大喜:“燕王造出来的铠甲,当真是天下无敌。”

避过了疯狂的箭雨,邓忠已抵达阵前,夹着长枪冲破了敌阵,当先挑起一名士兵,长枪穿胸而过。他杀疯了眼,把枪一拨,尸体摔了开去。

龙骧骑如法炮制,夹枪撞上敌军,无数的高句丽边军掉下马来,或是被刺死,或者是掉下马来,乱军踩踏而死。战马冲锋的最高时速达到70公里,当然不能长时间一直保持冲锋,毕竟战马会负荷不住而累死,只有两军阵前的近距离才会发起疯狂的冲锋。

“轰”的一声,三千人的结阵被撞开,龙骧骑胡乱砍杀,只震得敌军胆战心惊。邓忠长枪起落,每一枪刺出都有敌军毙命,这长枪也有讲究,为避免马力加持威力过大,直接把敌军整具尸体都挂在长枪上,枪头的二尺位置设置凸起的铁环,避免刺得太深,一时间拔不出来,只能弃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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