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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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去世,儿女要为母亲守孝三年,不能婚嫁。
现在年纪已经不算小的贺弘文,对于娶亲的这个事还是挺急切的。
直接过了纳征之礼,也就是把聘礼送到了盛家,准备尽快就结婚。
贺家的聘礼还是有医家特色的,除了普通人家都会准备的钱物财货之外。
贺家还准备了人参,红花,灵芝,天麻等各种名贵药材。
两家初步约定了,等过了明年夏天明兰的及笄礼,就为两个人完婚。
明兰也没有逃出,十五就要嫁人的结果。
“六妹妹,当初咱们家回汴梁的时候,你还是小丫头,眨眼间你就要嫁人了。我和你嫂子也不知给你添点什么东西合适,就直接给你准备了些金银,你想置办什么就自己置办吧。”
既然贺家已经送过来聘礼,盛家这边明兰的嫁妆也就要开始准备起来。
盛长柏给明兰的添妆,很俗气,就是金锭,银锭。
因为明兰嫁的贺家,只是医家的原因,没有那么多的出门交际。
不用为明兰准备什么奢华的头面,布料装点门面,直接给最实用的硬通货就行。
其他的物件,可以说都是一些收藏品,真要换钱的话,还要折价不少。
即使明兰有老太太的偏爱,老太太会拿自己的许多嫁妆多补贴明兰。
但是钱这东西,多准备一些肯定没错,没有太多不好的道理。
“二哥哥,我出门之后,我小娘和小七那边,就麻烦你多照顾了。”
本来还有几个月的时间,明兰这么一说,感觉就像不日就要出嫁了一样。
“他们那边你不必担心,我和你嫂子,会照顾好的。再说就算你出了门,也是生活在汴梁,可以跟墨兰、如兰一样,随时回来看望他们,自己以为可以照看。”
明兰嫁给贺弘文,另一个优势也体现出来了。
贺弘文不考进士做官的原因,完全不用去外地外任。
直接安心在汴梁住着就行,就是以后贺弘文进太医院做御医,也不会离开汴梁。
完全不需要跟着丈夫去外做官,经受一二十年的贫寒和奔波之苦。
盛家这边明兰的婚事在推进,朝廷之上巡盐的事务也一直在推进。
皇伯党的官员,不愿意为皇帝出干这种得罪人的事。
皇考党的人,刚为了皇帝得罪了大半个朝堂,自绝于士林。
皇帝也不好再派这些人,继续得罪人去。
没人可用的情况下,赵宗全就派了自己的大儿子和小舅子去办这件事。
关键时候,还是自己的亲眷最可靠。
赵宗全刚把旨意下达,赵集英和沈从兴还没有从汴梁出发。
就迎来了盐税既得利益者的反击。
“陛下,臣有本奏,臣要参奏沈从兴,结党营私,侵占民田,放纵家眷,谋财害命…”
“查,必须严查,一定要事情查一个水落石出,还沈国舅一个清白,堂堂国舅岂能容许别人如此污蔑。”这次是太后首先接话。
那边有人弹劾,这边太后就直接表态严查。
盐税既得利益者明显是和太后,达成了一定的默契。
那边的目的是阻挠巡盐,不能被破坏自己的财路,太后的目的是打击赵宗全的威信,证明自己垂帘的必要。
“查吧,一定要把事情给查个水落石出。”
太后已经表示出了态度,赵宗全自然不好说,不让查自己的小舅子。
毕竟太后也是一个宫斗高手,说的是要还沈从兴清白。
太后都愿意“支持”自己小舅子,皇帝当然不好表示不愿意。
“证据确凿,辩无可辩。”
查了之后,沈从兴当然是不干净。
禹州一伙人,结党营私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
但是这个罪名主要自己不承认,皇帝也不认可,这个罪名就无关痛痒。
侵占民田当然也有,堂堂国舅爷,朝堂新贵,当然要在汴梁附近跑马圈地。
欺负一些百姓,其实也好说,就是一个赔一些钱财。
后面两个说的是其实一回事,沈从兴的前妻族邹家,和沈从兴的儿子在外面放印子钱。
放银子钱高利贷在大周朝不违法,只不过所有人都知道放高利贷黑心,是所有人明面鄙视的事。
勋贵官员家眷往外放银子钱,被人知道了难免会被说吃相难看,有失体面,丢脸。
本来这也算不得多大的事,但是沈邹两家往外放高利贷。
追债的逼死了人,人命关天,太后一力主张的情况人,沈从兴当然脱不干净。
虽然不是直接杀人,沈国舅是外戚,真杀了人也可以赎罪。
但是刚犯了错的情况下,沈从兴也就不适合去巡盐。
“那就让段将军陪着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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