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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阳光,犹如细碎的金子,灿烂的洒在跑马场中。干净、透亮,即便炎热,但从树影间穿过,到驱散了不少酷热的暑气,看起来,都令人觉得心神舒畅。

&nbsani西服,剪裁完美,将他颀长伟岸的身影勾勒的恰到好处,与他胯下的枣红色烈马,形成鲜明的色彩对比。疾驰间,鬃毛犹如燃烧的火焰,美艳至极。而他,高高地骑在马背之上,犹如巡视的君王,高傲的将军,俊朗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而那双眼睛……

这是程爱瑜第一次看见他露出这样的目光,不是那种冰冷的淡漠,而是从未见过的灼热专注。犹如丛林中的猛兽,天空中的雄鹰,目光如炬的直视着前方,鹰隼般锋利且深邃。

不禁注视。

苏敏赫似乎感觉到了背后的目光,猛地调转骏马,朝程爱瑜的方向奔驰而来。

仿佛是一道枣红色的火光,冲着程爱瑜的方向疾驰,耳边的马蹄声,越来越近,几乎震耳。但程爱瑜没有移动分毫,只牵着身边的棕色骏马,站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那匹骏马渐渐贴近自己,近到似乎伸手就能摸到那匹骏马时,苏敏赫猛地一拉缰绳,及时勒住。

枣红色的骏马忽然扬起前蹄,倏然高悬与空,仰头发出雄浑的嘶鸣。接着,苏敏赫在一拉缰绳,熟稔的动作,就好似早与这马儿有了默契一般,令马儿落下了前蹄。

这前蹄,距离程爱瑜只有几厘米,极近,却因为这距离,而让人感觉到了刚才刹那间的危急。若是稍有差池,程爱瑜这小命儿,今儿可就算是葬送在这马蹄子下了!

而这年头,被马踏死,大概还真是件稀奇的事儿!

“怎么不躲!”

苏敏赫皱着眉头,动作利落的翻身下马,举止间不能看出,是个常常骑马的行家,甚至有可能不逊色于专业骑师。

程爱瑜看着眼前逆光而立的男人,望着他收敛了桀骜之色的眼底,似乎又恢复了那不知藏了多少秘密的冷漠的眸子,却似乎从这眸光中看到了一丝关切。

若是从前,她会下意识的认为,这是他作为上司对下属的关心,而如今,她似乎明白了这眼神的真正含义。

程爱瑜下意识的紧握住手中牵着的缰绳,朝他扬起了嘴角,眼底的笑容若隐若现,掀起唇瓣开口说道:“不用躲,你有这个本事可以及时收住。”说着,程爱瑜就调整好了心态,放松了手中的缰绳,转头看了眼身边眼神温顺的棕色骏马,伸手摸了摸马儿的鬃毛,接着说:“我想,这场比赛也不必要的了。苏敏赫,你赢了,你的骑术我甘拜下风。你想问什么,就问吧!”

苏敏赫凝视着偏着脸,一下下温柔的抚摸着骏马的程爱瑜,目光拢聚在她的颊边,仔细的看着,似乎想要将她此刻的温柔珍藏,又仿佛想在她温柔的眼波中找到那份真实的存在。但他找不到,只能作罢,无声的叹了口气,好一会儿才淡声开口。

“上马吧,既然有空,就陪我遛一遛。刚才白连长也同意了的,咱们就在这片的跑马场遛遛,林子深处,咱们就不去了。”顿了下,苏敏赫又补了句,“刚好,听听我的问题。”

程爱瑜转过脸,微微扬眉,应了声:“好吧!”

话音落,她踩着安全马镫,轻巧地扬身上马。站在一旁的苏敏赫,刚把手抬起来,就看见她已经稳稳地坐在了马上,倒也没觉得尴尬,只把手插回了口袋,仰头看着马上那娇小的人影。他忽然觉得,程爱瑜这样看起来,少了份柔媚,多了份英朗的巾帼之气。

“动作不错,很标准。”

他毫不吝啬的夸赞了句,转即也翻身上马。

程爱瑜也不和他矫情,扬眉言谢,之后扬鞭而去。

两人在马场中追逐着遛了几圈,等两人放慢速度时,苏敏赫提议朝林子里去转转,程爱瑜看着那片林子并不深,同意了。

骑着马,两人并齐的走在那条林荫道上,谁也没说话。直到苏敏赫开口,打破了此刻奇怪的气氛,也打断了她的遐思。

“小鱼,你的马术是程老教的吧!”

“是啊,我爷爷很喜欢这个,还养了几匹。”悠闲漫步,程爱瑜权当闲聊的和苏敏赫说着话,同时在等待着他那个不知是什么的问题。

“嗯……那你驯服过烈马吗?”马蹄“哒哒”地踩着地上的落叶,走得很慢,而苏敏赫的语气似乎也慢了起来。

闻言,程爱瑜伸手整了整领口,朝苏敏赫偏过头说:“大概十二岁左右的时候吧,我爷爷从外头收了匹好马,性子烈极了,许多骑师都无法驯服它。我呢,很希望驯服这匹野马,结果,却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呵呵……那次好像摔得挺惨的,不过觉得特别开心。但现在,我一点也不喜欢驯服什么,不爱挑战极限,烈马呢,也在都不碰了。可能这就像咱家程老夫人期待的那样,她家的小烈马,终于有了点儿温顺气儿。现在的我,喜欢温顺的马儿,至少,不会让我费心思的去征服他,就好比人一样,只有选择和自己相配的,合得来的,才不会弄得一身都是伤。”

苏敏赫身子微微绷紧,但脸上的神色,始终是淡然自若的。他何尝听不懂程爱瑜话里话外的意思,只不过没有到哪一步,谁都不会知道将来如何。

深深地看了眼程爱瑜,苏敏赫调转话锋,顺着话题边说边伸手抚摸着身下的马匹,顺服那枣红色的鬃毛。

“烈马有烈马的好处,温和的马儿,也有它的用途。比如烈马,最适合用作赛马中,因为它素对最快,行如疾风,但性子很傲。而温顺的马儿,则是目前国际大赛马术项目的不二之选,高雅温和,极好驯服。所以,爱瑜——马有不同,性格也不同,就和人一样,适不适合自己,都要靠磨合。”

“呵呵,可赛马终究是赛马,只有在宽阔的赛道上,才有它的用处。”而她即便是赛马,也不在他的赛道上。

“是吗?”苏敏赫动着唇瓣,低声念了句什么,转而用余光扫了眼程爱瑜,并未言语。

到是程爱瑜出声打破了此刻的沉寂,转眸望着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挂着笑容,淡淡地问道:“对了,你还没说要问我什么。刚才的赛马,我可是直接认输了的。现在,你可以问了!”

苏敏赫偏头看着她,眸子慢慢地眯了起来,凝视着她,直直地闯入了她漆黑的瞳孔中,暗中探寻了好一会儿,又转头看向前方,驾驭着马儿,带着她走出了树林。却在树林外的阳光,猛地将两人包裹时,他缓声提出那个问题——

“程爱瑜,你喜欢的人,喜欢你吗?”

当晚,齐默勋坐在苏家的餐厅里,陪苏家老爷子吃着晚餐,可这心思却飞到了迟阳那里。他就是搞不懂那个女人,到底要怎么样,才能驯服她。更搞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一回来,就会和她纠缠不清,难道当年的损失还不够大吗,这一次,他是想要报复,还是想要她彻底的臣服?

与此同时,被齐默勋不管是爱是恨,却都记在心上的女人,正躺在酒店客房的沙发里,睁着一双充满血丝的眼角,望着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久久不能入睡。她不安、焦躁,心情始终无法平静下来,脑海中一次又一次的回放着,迟夕这些年的种种顽劣。转念,她又想到了,半年前,她带迟夕去见心理医生后,医生给她的检验报告单。

——重度焦虑症,外加病理性偷窃的精神障碍。

是她给了迟夕太多压力吗,还是她的呵护让迟夕变成了如今这样?

如果这次不是因为程泓源,或许迟夕真的会恨她吧!

越想头越痛的迟阳,从沙发上坐了起来,捡起被她扔在了地上的手机,看了眼时间。而这时却发现,上头有不少来电显示,都是一个人——齐默勋。

她没有回电,而是直接关掉了电话,起身收拾着自己。

等将自己收拾妥当,她抬腕看了眼手表,上头的指针刚好滑到六点五十。

踩着时间准时出门,迟阳在七点整,到达楼下的咖啡厅。推门进去,一股暖暖的咖啡香气,扑鼻而来,而这时,距离门口不远的,景观落地窗旁,一名衣冠整齐的温儒的男人,朝她扬起了儒雅温和的笑容,并向她招手。

“迟阳,你可真准时。”程泓源是个十足的绅士,这和他站在法庭上,绝对是两种感觉。他起身,给迟阳拉开座位,等她坐下后,叫来waiter,“迟阳先点东西吧,我们边吃边谈。”

“我……给我杯espresso,谢谢。”

迟阳急着想知道迟夕的情况,想也没想的对waiter报出自己最熟悉的咖啡,根本没去看眼前的那份餐单。而坐在她对面的程泓源,则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就低头翻看手中的菜谱,合上时转眼看向waiter,用那动听的富有磁性的声音,不疾不徐的说:“两份红酒鹅肝餐,espresso不用,给她换杯柳橙汁,要热的。”

waiter礼貌的应声离开。

迟阳微挑眉梢,看着眼前这位,认识这么久以来,第一次随意改变他人主意的男人,上下打量,心中很是不解。

而这时,程泓源似乎看出了迟阳的心思,随即开口,仿佛解释,又好似并不在意的慢悠悠地说了句,“你们当医生的,应该和我家小妹一样吧,三餐时间都不稳定,胃不怎么好,还是别喝espresso那种东西了,不止刺激胃黏膜,还对皮肤不好。而且吃顿饭浪费不了多少时间的,你至少已经又三顿没吃了,要是连晚饭也不吃,明儿饿晕头了,怎么上手术台给人家动手术?别回头,你一个血管接错了,那可就是一条命没了……”

程泓源的一席话,隐约透露着一个信息——就是这个男人的温柔细腻。

或许是因为他的职业关系,又或许是因为他打小就照顾程爱瑜的缘故,这个男人总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温柔隽美,好似一幅温润的水墨画,不该有任何人去破坏他的美好与宁静。

他说的不错,又也许应该说,他很了解迟阳。知道她在知道了迟夕的事情后,心里是绝对不会安稳的。所以,他说对了,迟阳不仅仅是三顿没吃,加上昨儿忙碌,她已经有三十多个小时没吃东西了,只在刚才出门前,喝了杯水,还是冷的。

迟阳的坚强,在这一刻,似乎崩塌。

因为此刻的温暖,就好似久违了的阳光,在她生活最灰暗的时候,再度洒入她的世界。不过这次的人,是程泓源,他带来的阳光,不同于齐默勋,只会让人觉得暖,而不会痛。但这也许只是个开始。迟阳如此想着,但还是因为久违的关怀,令她眼中涌上一丝热意。

但她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青葱少女,这些年的经历,让她能够很好地控制住自己的心,不让他偏离该走的轨道。

也许,这应该定义为——把持!

程爱瑜扬起有些牵强的笑容,朝程泓源点了点头,“谢谢。说起来,你和鱼儿很像,又很不像。她有着一颗和你一样细致的眼睛,总能看到别人最柔弱的地方,然后在对方毫无防备的时候,一举攻入。”

“哦?按照你的说法,我刚才的举动,不是出于对朋友的关心,而是对敌人的进攻?又或者,是在守着待捕的猎物!”程泓源玩味的看着迟阳,双手十指交叠,手肘立在做桌上,用指节顶着下颌,默默地看着她。见她微微怔忪,似乎因为自己的失言而尴尬,为难不知该怎么回答时,他抿起了唇瓣,瞧着她直接偏移了话题:“接着说,我和她不像的地方,又是什么?嗯……我估计应该挺多的,咱们今儿还是别列举了,否则都不知道要列举到什么时候。还是说说你吧,你和小瑜倒是有个共同点儿——就是在任何情况,任何地点,面对任何人,你们都能准时的踩着点赴约,从来不把女人可以迟到这个优势发扬一下。”

他的女朋友和他约会的时候,至少会晾他半个钟头以上。姗姗来迟的出现,还骄傲的仰着小下巴,说那是女人的权利。

当然,作为一个律师,他最讨厌的就是这样的时间观念,所以他和那个女朋友的关系,一直不冷不热的维系在一根弦上,只要有一方伸手,就绝对会绷断。而那根弦,就是两家的社会地位,与政治权利。

“是吗?我没约会过,不懂。不过,如果我们现在算是约会的话,那我的确不会实行什么女人的迟到优势。对我来说,守时是一种职责,可能就在那么几秒钟的时间里,就会决定着病人的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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