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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茂音乐公司,是张绍涵的签约公司。
在这次张绍涵的舆论场中,这家公司既不公关又无所作为的情况,是资本的冷漠?还是有利益的牵扯?亦或是公司自身运作出现了问题?
外人看不清楚,只有这家公司的几个高层自己知道,但也不会对外言表。
原本在此事件中选择漠不作为的公司高层,这几天却因一件突如其来的事感到有点小意外。
林隆旋要收回张绍涵的经纪合约?
还要回购张绍涵所有音乐版权?
林隆旋,宝岛独立音乐制作人,李圣杰的《你那么爱她》、黄小琥的《白天不懂黑的夜》等热门歌曲都是他制作的。
他还有两个身份,一个是把张绍涵带出道的音乐老师,一个是从福茂音乐公司出道的歌手。
正因为有这两层关系,当时作为张绍涵老师兼经纪人的他,才把已经培养成小天后的张绍涵推荐给了福茂公司以图自己学生有更好的发展。
从而他转移了经纪约,行话叫做借签。
借签,就是把原有的一份合同,通过协议的方式将合同行使权的甲方暂时换人。
也就是说,张绍涵本质上是林隆旋的艺人,只是在借签的期限内,属于福茂公司艺人,协议到期后张绍涵又会自动归属林隆旋,就是这么个情况。
所以,想要让张绍涵脱离福茂公司,就绕不开林隆旋。
于此,陈振荣、曾妮、陆涛和张韶涵姐妹俩找到林隆旋,说明了情况。
“这一年多你陷入低谷,老师也没帮你什么忙,实在是能力有限,如今你有贵人相助,老师为你感到高兴,既然有用得上我的地方,我会全力而为。”
林隆旋还是爱惜这个很有天赋的学生的,很痛快的答应下来为此事助力。
“她是我学生,我一手带起来的,我不希望她就这么没了,既然你们不帮忙,那我来想办法。”
对于此事,福茂公司的资本高层意外嘛,确实有点意外。
张绍涵这场舆论是与众不同的,是人家妈妈和女儿之争,这样的情况作为资本的他们都没有公关的胜算,你林隆旋再有能力也只是体现在才华上,这种连他们资本都奈何不了的事你能有什么办法?
想是这么想,但他们又不太意外,毕竟林隆旋是张绍涵的老师,听其这番想帮张绍涵的话也是能理解的。
在他们转移张绍涵资源给范伟琪已经明确违约的情况下,再加上出了这档事,他们公司又没什么作为,人家老师兼经纪人来收回学生这份经纪约,这看起来也没什么毛病。
解除协议,这是小事。
以如今这个舆论情况,就算不解除协议,张绍涵以后注定也是被雪藏的命,给他们公司带来不了利益,既然人家老师要收回经纪约,找到了违约的茬一不索赔二不起诉的,他们也就卖个面子解除就是了。
可还要回购音乐版权?
这个嘛……
“我找人做了下评估,以过往销售数据为基础,经过这次舆论带来的负面影响,安吉拉目前的60首歌总价值最多5100万台币。”
5100万台币,大概1200万人民币。
这是陈振荣团队的预估,林隆旋依言行事。
若是正常情况,一个天后五张专辑六十首歌的全版权,怎么着也不止1200万。
要知道张绍涵的音乐销量在曾经一度击败过周捷伦、林骏杰、王利红、罗智祥四小天王,要购买如此歌手的全音乐版权其价值肯定很高,在1200万基础上再往上翻两三番才对味。
只是在如今轰动全国的负面舆论下,一个艺人包括作品在内的商业价值那就不好说了。
艺人吃的是市场饭,而市场是由人民群众组成的,人民群众都不认可你了,那你的商业价值能值几个钱?
这很现实,但这也是这个行业牟利的事实情况。
“5100万台币?!想都不用想!”福茂公司的资本高层果断拒绝。
在张绍涵如此负面舆论情况下,她的作品效益想要正常运作是很艰难的事,版权价值下降也是正常的事,或许要在市场遗忘此舆论的几年后才能再拿来正常运作。
如今有人要一次性买下全音乐版权,从长远利益来看或许亏,但一次性入账一大笔资金,再进行“钱生钱”的运作,这也说不上亏,反而还能让公司得到进一步发展,这同样是利好的。
况且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准,万一张绍涵的音乐在未来不值钱了呢?而现在能有大笔真金白银进腰包是事实,这种眼前的利益对于资本来说更实在。
想买张绍涵的音乐全版权?可以啊,但你特么的5100万台币是不是有点落井下石了?亏你还是张绍涵的老师,见自己学生深陷舆论了,好家伙,这是来趁火打劫啊?
公司的资本很气,林隆旋更是气笑了,这几年你们从安吉拉身上赚了多少你们心里自己清楚,现在眼看安吉拉已经没了前途,你们屁都不放一个,完全不顾过往情分,还说我趁火打劫?还说我落井下石?你们的脸呢?
资本就是资本,只会站在自己立场上考虑问题,“换位思考”四个字从不在他们的字典里存在过。
要对付这样的人,只能用非常规手段。
“老板,出了点情况,璀璨时代给我们发来了律师函。”
“律师函?璀璨时代?什么情况?”
“就《隐形的翅膀》这首歌上,由于张绍涵舆论的影响,他们旗下剧组不得不考虑重改剧本、重换音乐、重新置景、重找演员等事宜,其中涉及拍摄资金500万以上,这是因为我们不履行好合约义务照成的,需要我们给个说法。”
“……”几个资本是懵逼的,因为一首音乐,就要重改剧本?重新置景?还要重新找演员?听都没听说过。
这是什么鬼剧组?这么严谨的吗?
还涉及资金500万?这跟他们有毛关系啊?
“要什么说法?”
“说张绍涵的负面新闻在去年就开始了,但在谈《隐形的翅膀》版权事宜期间,我们并没有告知这个情况,违反了合作合约的“如歌曲有问题,后果由我方承担”的条款,导致如今他们的剧组因相应戏份停拍,造成了巨大的无法挽回的损失,要我们给个交代,不然他们会向京城人民法院对我们起诉。”
“……”几个资本一脸呆滞,还要向法院起诉?
不是,就一首歌的事,就50万合约费屁大点事,至于吗?
当然,如果真如璀璨时代方所言,因《隐形的翅膀》导致戏份停拍,还造成了高达500万的损失,那确实是大事。
但是,当我们是傻子?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信你个鬼!
“歌曲有问题我们承担后果,但问题是歌曲没问题啊,是张绍涵人出了问题,这在合约里又没有,那跟我们有什么关系!他们是在玩文字游戏吧?”
歌手是歌手,音乐是音乐,两则虽有紧密联系,但到底还是两个事物,做一些商业运作时往往都是分开的,买音乐影视版权也跟歌手本人没任何关系。
如同当年的《千千阙歌》,是翻唱岛国的歌曲,在全国爆火后商业价值极高,但这跟歌手本人没太大关系,商业价值来自公司的运作。
当年由于一些人有反鬼子情绪闹出过舆论,导致过这首歌偶尔一次在运作上出现问题,这才叫歌曲本身出问题,背后公司理应进行相关商业赔偿。
可如果是歌手出了问题,那这跟歌曲本身有什么关联?
在璀璨时代剧组之于《隐形的翅膀》这首歌上也一样,歌手出事了,跟《隐形的翅膀》有什么关系?跟他们背后运作的公司有什么关系?纵使这首歌确实因舆论被影响到了,那也不关他们的事!
“还要向法院起诉?特么的这里是宝岛!它大陆法院又如何?能管到我们这里么?不必理会!”
“这也不好吧,他们那剧组导演和制片人是楚轩和刘艺妃,楚轩和刘艺妃是璀璨时代的老板,如果真是我们的歌影响到了他们的拍摄,等同于我们得罪了璀璨时代,而不仅仅只是一个剧组,璀璨时代在大陆影响力甚大,不给个说法不太好。”
“璀璨时代掌握微娱这个传媒工具,张绍涵的情况确实是我们事先没说明,虽然舆论爆发出来呢谁也没料到,但总归还是我们这边没做到位,真对他们剧组照成影响,把他们气到了,那随便宣传一下也是会对我们造成影响的。”
“宝岛的传媒工具是脸书和油管,不是它微娱,怕什么?只要这块土地一天不回归,它微娱永远也打不进我们的市场!它璀璨时代在大陆再牛逼,在宝岛也得给我趴着!”
“这确实是事实,但除非我们不要大陆市场,不然它璀璨时代来宝岛或许趴着,我们去大陆在璀璨时代面前也得趴着。”
听到这话,几个资本怔然,内心很是羞臊。
宝岛资本向来看不起大陆,宝岛娱圈也看不上大陆娱圈。
纵使大陆娱圈市场是宝岛娱圈市场的N倍,但环境问题带来的仿佛与生俱来的面对大陆的高傲,也常让他们下意识忽略这个事实。
现在这个事实就是,宝岛娱圈愈发依赖于大陆市场带来的利益,或许璀璨时代在宝岛圈貌似不顶用,但他们想要去大陆发展却把璀璨时代得罪了,那璀璨时代可以在大陆方面玩死他们。
特别是还有能卡主宝岛电影在大陆上映的韩三坪,如果他们把璀璨时代得罪了,那宝岛圈那些影视公司说不定要把他们排挤出圈。
虽然不想承认,但基于对璀璨时代体量的了解,这是事实。
那现在怎么办?
怎么给璀璨时代说法?
去给璀璨时代道个歉?
宝岛资本向大陆资本道歉,我的天,这脸怎么拉得下来?若传出去要丢死个人。
好在,林隆旋的另一番话,让他们找到了一个妥当的处理方式。
“张绍涵现在很窘迫你们也猜得到,年结的版权费年初结了却被她妈妈拿走了,现在她急需钱养病,如果你们愿意把在续的版权业务一同出售,那可以把价格再提一提,我会酌情考虑。”
在续的版权业务,指的是正在进行中的商务合作,包括但不限于音乐影视版权、电视台录音权、商场播放权、KTV录音权等等一切合约还没到期的业务,这部分业务是可以转卖的。
音乐版权归音乐版权,正在进行中的业务归业务,这是两个不同的商务板块,买下音乐版权不等同于在续的业务也归属于你,在续的业务仍归原公司直至合约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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