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元不识字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六百四十四章:凤与凰,黄泉禁忌,状元不识字,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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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逼的你们不是一对么?为啥又要感谢我们?”

“谁告诉你凤与凰就必须是一对,妈的你们人类男男女女千千万,是不是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来到了这妖岭,就必须是一对。”

我一听,觉得还真是这个道理:“在很久以前,天底下的凤凰绝对不止三三两两,而是很多,不过伴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人类主导世界之后,大批的凤凰已经消亡,后来阴阳界说当年我们屠掉的那一只凤凰是天底下最后一只凤凰,其实不然,那只是天底下最后一只凰,而血羽孔雀,则是这天底下最后一只凤。”

“你和那只凰,既然不是一对,那为何你们会一直待在一起?”

“老子是被她抓过去的。”说到这里,血羽孔雀的眼眶居然红了,而且他的情绪看起来非常的激动:“一百多年前,清朝慈禧太后派天下奇人异士满世界的寻找凤凰,妄图通过五色凤凰霓裳保她青春永驻,并且想用此改变清朝国运,所以最终那些奇人异士找到了凰,以为那就是天底下最后一只凤凰。”

“那只凰被清朝的那些奇人异士重创逃走,之后百年,她一直处于疗伤阶段,为了恢复之前功力,那凰通过凤凰之间的感应找到了我,并且将我给抓住,想通过吸收我身上的凤精恢复功体,我打不过那只凰,所以一直被他囚禁,但是我身上的凤精十分的强大,短时间内,那一只凰根本无法将我的凤精完全吸收。”

“最终,那只凰将我带到了雷山,并且在那里找到了一汪灵泉,她通过灵泉恢复自己的外伤,然后又通过我的凤精恢复她的功体,百年来,几乎洗掉了老子八成的功力。”

“最后,那只凰为了彻底将我体内的吸收炼化,又将我带去了蓬莱凤岛,就在老子即将彻底殒命在那一只凰手中的时候,却没有想到你们这群救世主出现了,帮老子干掉了那只凰。”

说到这里,血羽孔雀早已经是双眼通红,双手更是捏的劈啪作响:“妈的,那狗日的恶凰,要不是她把主意打在了老子身上,我他妈现在还是那风流倜傥的英俊男儿,哪里用得着泡小女孩这么没意思?”

感情,这血羽孔雀如此憎恨那只凰,并不是因为对方差点要了他的命,而是因为凰吸收了他的凤精,让他最后变成这十来岁小孩的模样,阻碍了他的泡妞大忌,这杂毛鸡果然是畜生,太不靠谱。

此时,我也终于搞清楚了这杂毛鸡的身份,没想到他的来头还真是惊人,只是遗憾的是他身上大半的凤精都被那一只凰给吸收,要不然如今杂毛鸡的实力,也绝对是在传说级以上。

同时我也想明白了为何当时杂毛鸡在看到白如霜脖子上的凤羽石的时候会称呼白如霜为娘亲,因为当年我在雷山找到的那一块凤羽石,根本就不是凰留下的,而是这血羽孔雀身上的凤精凝练而成。

“杂毛鸡,当年那只凰如此对你,为何你现在却要想方设法去泡那由凰尸炼化而成的不化骨?”

血羽孔雀一脸鄙视的瞪了我一眼,说道:”老子不泡她,哪里去给你们找来这么强大的帮手?另外,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好吧,你赢了。”我无奈的耸了耸肩,随后对着血羽孔雀叹了口气:“不过杂毛鸡,有了这不化骨之后,我要对你做好监督,要是你再敢对其他母的东西感兴趣,老子第一个打断你的第三条腿。”

“为啥?”血羽孔雀一脸的不爽:“你凭啥管老子?”

“那可是不化骨啊大哥。”我几近咆哮道:“你玩火可以,但是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玩的可是核武器?”

“傻逼。”

血羽孔雀根本就没有听进去我这一番话,不再搭理我,而是将目光望向了那边凰尸不化骨和唐无命那边。

说实话,在听到唐无命一个劲的喊不化骨为女儿的时候,我心里依旧是高高的悬着,因为我真的很担心血羽孔雀的魅力还不够,根本就无法将不化骨拉到我们这边的阵营。

但是事实上证明,我是真的想多了,同时也小看了血羽孔雀这小子泡妞的手段,因为接下来的一幕,确实让我大跌眼镜。

不管那唐无命如何努力,那不化骨一直都不为所动,最终唐无命本性暴露,心知不化骨已经不再受他控制,他气急败坏,已经对不化骨动了杀心。

但是,唐无命虽然身为一只极品红眼僵尸王,却哪里是传说级不化骨的对手,他这杀心刚动,不化骨便已经感悟出来,还不等唐无命出手,不化骨便已经缓缓的抬起了自己的手指,点向了唐无命的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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