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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春秋陪我们吃饭,看似热情,实际上,更多的是走一个过常
喝了酒,但是不多。
距离喝好,喝舒服还差一点。
身在他乡,身上又没有重担,罕见的放松下来,自然要玩好。
于是乎,我,吴晟和罗铮三人,开车找了一家附近的歌舞厅,开始我们今天的第二顿。
罗铮不喝酒,他算是陪衬,喝酒的人,也只有我和吴晟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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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歌舞厅,和我们老家的歌舞厅,没什么区别。
除了这里的人不同意外,其他都一样。
我们那边,在歌舞厅喝酒,老雪花多一些,在这边主喝的,都是嘉士伯。
找了位置坐下,我们要了一箱嘉士伯,还有一些小吃。
在这个社会上,从不分地域,而分贵贱。
我有钱,虽然我身在异乡,但依旧有上宾的待遇,给了服务员一百块钱小费,他就视作我为大爷。
“老板,您点的酒,我帮您打开。”
在服务员热情的招待下,我与吴晟开始听着耳边参差不齐的音乐,对饮起来。
唱歌的人,都是顾客,自然有唱的好的,有唱的很差的。
但迄今为止,我们坐在这里近半个小时,还没有一个完美唱完整首歌,让我眼前一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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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跑掉,就是破音。
“娘的,这唱的都啥玩意呀,罗铮,你上去整两句去。”吴晟将一粒花生米抛进嘴里,用手推了推罗铮,催促着。
罗铮不爱开口说话,但他歌曲唱的很好,相比于胖子在歌厅请的一些歌手,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是呀,你看这么多湘妹子,你唱的好听,说不准能带走几个呢,哈哈哈。”
我叼着烟,也打趣着说道。
罗铮是一个无趣的人,带人冷漠,不爱言语,除了抽点烟外,唯一的爱好就是唱歌。
也只有在唱歌时,我才能感受到他内心的情绪表达。
“好。”
罗铮坐在我们旁边,不吃不喝,也呆的腻歪,在我们两个人的鼓舞之下,迈开了脚步。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他牵引你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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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着城市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
罗铮手拿麦克风,像一位流浪在外,孤独的勇者,追着他的梦想,念着他心爱的女人,唱着这曲《追梦人》。
歌曲美妙的旋律和节奏感,外加罗铮那男中音的嗓子,将这首歌演唱的活灵活现般。
罗铮是一个特别上心的人,虽然我不懂粤语,但他的唱法,与电影主题曲是一样的。
这首歌,我听过很多人唱,可以说,有多少人唱过这首歌,我就听过多少种唱法。
有唱中文的,有粤中带着普通话的,有的粤语不象粤语,普通话不象普通话,反正各种各样的人,唱过这首歌,除了电视里的歌手外,当属罗铮唱的最好。
刘德华出演的天若有情这部电影,又在大陆流行的风生水起,罗铮这一首歌,可谓是换取了所有人的注视。
也得到了很多的掌声。
“终于算是听到一首悦耳的了,哈哈哈。”我端起酒杯,与吴晟碰了一下,将杯中的酒,一饮而荆
此刻,罗铮已经唱完了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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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下台,就有几个被他歌声吸引的小妹妹,围了过去,跟罗铮打招呼。
在这种场合,各种搭讪,男找女,女找男,都源自人性的欲望本能,只不过女性多半矜持,并非她们不想。
抛去矜持和做作不谈,她们比男人更加开放。
“秋哥,你觉得罗铮能看上哪个?”吴晟偏着头,看向远处被女人围拢的罗铮,似乎有点羡慕的问。
目光在罗铮身边的三个女人身上一扫而过,我回答道:“黄色衣服那个,你呢?”
“我说是那黑裙子的女人...秋哥,要不咱哥俩赌五百块钱的咋样?”
吴晟笑盈盈的从口袋中掏出钱,拍在桌子上。
大家都喝了酒,又没什么好的消遣方式,押注这个提议,也不错。
于是我直接答应了下来:“好埃”
说着,我也从口袋中,掏出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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