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蚂蚁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千三百九十章 火源,乡村小神医,曾经的蚂蚁,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那你都敢随便吃?不怕出问题吗?”听到人主的回答,王昊当时都懵了。

这可是上古啊,不知道存在多少恐怖的东西,无数的植物,很可能就是穿肠毒药。“有些东西,总需要有人尝试的!我外出之时,但凡遇到不认识的灵草,都会尝一下,然后带回到我的药圃中,记录下它的作用,若是对修士有用,就大力采摘种

植,若是有毒,就告诫所有人不要吞食,这也算是为后人做一些事情吧!”人主笑了笑,指挥着三眼妖虎继续向前奔去。

听到人主的话,王昊莫名的觉得有些感动。这个时候的人类,不过方才从妖族和巫族的压制下,取得一点自由的空间而已,他们对于这片天地,并不熟悉,茹毛饮血,衣不蔽体,但是,哪怕这样,他们也

在努力的学习和奋斗,拼上自己的性命,去了解这些未知的世界,若是没有他们这些先驱之辈,哪里会有后来所谓的草药典籍汇总?

斩荆披棘,为后人开创道路的人,都是值得敬佩,值得纪念的人!

……

烈山氏的部落距离刑山部落不是很近,三眼妖虎全力奔跑一天,也方才达到。

不过,这一路上,王昊确实看出了许多的问题。上古时候的山川、河流、植被等,都和后世是截然不同的,原始的居民,也十分的稀少。许多氏族村落,都是几百人的模样,在湖水或者河水边,搭建一个简易

的村落,然后狩猎采摘,过着古朴的生活,不过这些人的身材都十分的高大,哪怕从来没有修炼,其身体的强韧度都堪比神阶的修士。

可能这是当时天地灵力浓郁造成的吧。

到达烈山氏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

夕阳缓缓落下,一个巨大的依靠在山脚位置的族群,就出现在了王昊的面前。从高处看去,这个族群占地面积最少也有几十里,堪比后世的一个小型县城大小,外围用的是无数巨大山石堆砌出来的城墙,足有五米多高,黝黑的石头看起来好似一条匍匐在地上睡眠的黑色巨龙,城内有火焰在熊熊燃烧,依稀可以看到不少的人影晃动,城门口是一大空旷的土地,而更远的位置,有一条宽大的河水在

滚滚流淌。

“族长,你们烈山氏竟然有火?”看到城内火焰的时候,王昊真的十分惊讶。在刑山部落的时候,他是没有看到火的,不仅是刑山,一路走来,那些小部落,也都没有看到火源,他们狩猎之后,会用骨刀将猎物分解,皮毛当做衣服或者铺

盖,肉晾晒在太阳地下风干,不仅可以吃,也方便存储!

王昊一直以为,目前他们还不会使用火种,谁能想到,在烈山部落里,竟然看到了火光。“哈哈!是啊!我们有火!”人主说话的时候,自己轻轻一招手,在他的手心,一团火焰就慢慢的升腾了起来,将他的脸庞映照的一片通红:“我的身体十分特殊

,可以掌控五行之力,所以,烈山,有火!就是火源,才使得烈山氏慢慢发展壮大,成为方圆最大的一个部落!”

火,在上古的时候,绝对是一个划时代的产物!

按时记载,人类知道正确的使用火源,才标志着文明的开始。

能制造火的烈山氏会成为当时最大的部落,也确实有自己的独到之处。

“火这么好的东西,你为什么不让其余的部落一起使用呢?”王昊有些不解的问道。“因为,如今能轻松控制火的人,只有我,当初我也试着把火源分给其余的部落,但是他们要么火种熄灭,要么一起火灾,所以最后,只能有烈山氏族使用。”人主叹了口气,解释道。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都市职场小说相关阅读More+

凡人:我,厉飞雨,属性修仙!

龙王团

我的未来日记不可能是绝笔

挺枪跃马

大佬拼尽全力只想捂好马甲

玖柒暖

第一甜妻:霍先生,撩错了!

姜倾心霍栩

重回过去从放牧开始

流浪之袋鼠

都市空间独裁者

枯元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