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园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八十六 比较一下,重生农家媳,小二园,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ter></ter>重生农家媳86_()江敏的小生意做的红红火火,卖豆芽,卖鱼饼鱼丸,刚开始的时候,偶尔还会剩下一些,江敏直接拿回家,或者是送人,或者自己吃,没多久,生意也就走上了正轨,都不够卖了。(看就到.)现在,每个星期去水库取鱼的都是江富的事了,生产队现在不忙了,大家都开始猫冬了。

茜茜现在翻身可利索了,说翻就翻,有的时候,还会自己翻着玩儿,江敏的奶好,将闺女养得白白胖胖,现在,茜茜的眉毛已经长出来了,而且睫毛也特别长,大眼睛双眼皮,小嘴儿粉红粉红的,简直成了全村的公主。每天来江敏家看孩子的七大姑八大姨络绎不绝,为此,大黄只能长期安居在仓库,晚上出来完成他的职责了。

赶集这的是很辛苦的事,骑着车子,带着那么大的豆芽筐,而且,来回骑着几十里路,开始的时候,真的让人吃不消,好在江敏有准备,先是慢慢的骑,等身体适应了,速度也就快了。

江敏现在忙的脚不粘地,每天按时的给孩子喂奶,然后就是给豆芽换水,因为她一个星期两次赶集,比过去的活儿要重多了,再加上做鱼饼和鱼丸,江敏都没有时间考虑别的了,比如孩子她爸什么时候回来。

天气渐冷,刚出门的时候,冻得人直打寒战,可是骑着车子,没多久就满身大汗了,再等卖完了东西回家之后,身上的背心都湿透了。还有头发,带着帽子,又出了汗,江敏就必须得经常洗头发。可是江敏的头发太长了。想了好几天,她不得不做出一个非常沉重的决定,将头发剪短。

剪头发是江敏自己动的手,想着头发还能卖钱,自己也想应该一步到位,但是又想到,这头发也未必就舍得买了,还是少剪一些吧,就这样,把头发剪成了到肩膀的场地。.这样,她还能梳成一个马尾。如果能配上一条彩色的绸子就更好了,要是冯志彬不反对的话,她完全可以再去相亲,相信还能勾到小伙儿的。可惜。她结婚了,一起装扮都是不合时宜的。

江敏把剪下来的头发梳成一条辫子扎好,用小布抱上。放到了箱子底下,等将来自己青春不在的时候,它还在。

眼看着距离过年还有不到一个月了,江敏更加忙了。好容易在这天周二找到时间,让大哥江富过来。再加上知道消息赶过来帮忙的冯志国,两个人帮江敏扫烟筒。

打扫烟囱是的重要的家务活,一般都是男人来干的,江敏也不知道去年冯志彬准备新房的时候,是不是扫够烟囱了,不过用了这么久,必须得扫了,烟囱内常常会积灰堵塞,不疏通好了直接影响冬天屋里的采暖。打扫烟囱的活儿很脏,所以要找一件最不怕脏的外衣穿上。还要戴上口罩,脑袋上也得带上帽子,爬到房顶。把烟囱逐节卸下来用木棒敲打,倒去煤灰。再逐节装好,俗称打烟筒。当然也有用工具捅的,江敏没有让大哥和冯志国打烟囱,因为但是安装不好,炉子会不好烧,所以让他们两个做了工具。

捅烟囱的工具就是一根木棍,头上包着很多层布头布条,江敏这里没有什么布条,索性找了一个破掉的牛皮纸,牛皮纸质地硬,扎好了也很管用。其实这么个工具,就相当于一个拖布,用它捅烟囱最方便。

这活儿虽然脏,却不那么麻烦了,两个男人一商量,索性将炕也掏了,江敏哪有不乐意的,抱着茜茜到肖冬兰那里去了。

自从上次肖冬兰听了江敏的话,情况好了不少,她本来就是馋**,伙食跟不上,就没有奶,开始的时候,还顾忌着婆婆的脸色,可后来实在是撑不住了,就干脆实话实说了,还是当中公公的面儿说的。.这下子,廖慧芬想打马虎眼也没办法了。只得尽量的好吃好喝的供着。肖冬兰现在的脸色是越来越好了,儿子也逐渐的有了起色。

廖慧芬看江敏来了,也没说什么,招呼她进屋,就干什么干什么去了,江敏到肖冬兰的屋里,正好看见她在喂奶,也就把孩子放下了。

“现在奶够吃了吗?”

肖冬兰笑着说,“还算够,至少不会恶的直哭了。”

两个人又说了一会儿孩子们的趣事儿,两个孩子放在一起,高低立显,茜茜的眼睛转来转去的,嘴巴也不闲着,有的时候还会翻身四处看看。而大吉呢!还不会翻身呢!肖冬兰愁的不行,担心孩子那个时候在她肚子里憋怀了,可脑袋不好使了。江敏赶紧安慰她,孩子早产了,还是得按照预产期来算他出声的时间的,现在大吉也就两个月,这样一说,肖冬兰才放心,觉得大嫂说的有道理,孩子是早产的关系,不是长的不好。

江敏要在这里待上一上午,可是,没多久,她就坐不住了,肖冬兰的房间里和她家可不同,孩子的尿骚味儿很重,屋子暖和,更让人憋闷了。正好大吉尿湿了,肖冬给孩子换了尿布,然后,就把尿湿的尿布铺到了炕上,江敏看了一愣,总算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味道了。再看看大吉,小脸儿也不是很干净,还有脖子,甚至可以看到有一道黑色的泥线,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都市职场小说相关阅读More+

邪帝冷妻

轨迹图图

大唐酒徒

格鱼

小农民的快乐生活

成由天

娱乐大明星

点烟的火机

华山仙门

秣陵别雪

民国江山

醉非酒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