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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第254章大帅和马唱成了浴火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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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大帅也以为,唐莎莎这么快地带人追到这个小村庄,而且一下子把自己定位在这一片地域,说明她也有着超人的感知能力。
而且明摆着,无论大帅和唐莎莎他们在哪儿进行博杀,唐莎莎的同党都能借助快速的反应赶来支援。而在这一点上,城乡综合贸易新兴集团还不具备,就是有一些保安力量,大帅也不想轻易调动他们。
大帅还知道,冷血杀手,往往都是非常自负的人,唐莎莎今天一定认为他们这次是志在必得了,所以会全力以赴进行捕杀。
大帅的脑海里现在思考一个问题:背影集团几次三番地谋害和追杀自己,自己不过就是一个刚刚出道的学生,自己当真在他们眼中如此重要?
大帅不知道这种被一个庞大的暗势力看重是不是应该庆幸。但有一点大帅想明白了,自己已经注定成为燕京的风头人物了。
大帅刚才用手在马唱的手心里划字给马唱暗示的时候,还顺便在她的手上摸了一下马唱的枪。马唱的枪紧紧地握在手里,这让大帅稍稍放心了。
大帅细听外面,外面毫无动静。
他们下一步想干什么?
大帅知道,这帮杀手再怎么厉害,也不过就是杀手,他们不过是执行者,包括汪和玲在内,实际上都是执行者,而背影才是对自己有预谋的布局者。
此刻大帅还不太知道汪和玲的底细,而对背影已经相当了解了,因为对背影作了详细调查,不过对汪和玲,大帅也没的轻视,这个女人的特殊身份实在是太让人敏感了。
此刻,马唱虽然看不到外面的情况,却绷紧了警惕之弦。马唱也接受过系统的军训,也曾经和一个兵哥教练学过打枪。然而过去马唱对枪不怎么看重,而现在,在她进入一场特殊的战斗之后,她才知道枪是很重要的,然而集团不给保镖配枪,就是配了枪,平时也是不允许佩戴在身上的,更不是可以轻易使用的。
今天,马唱对这种黑乎乎的枪很是喜欢。大帅送给她的这把来复枪很漂亮。这让马唱像爱那辆大帅哥送给她的车一样爱不释手。她想,平时要是有这种枪能够时刻带在身边该多么好。
想到枪,马唱就联想到了自己心爱的那部车子,那车的性能太好了,于是马唱就想到了另一个问题――自己和大帅哥离开那片森林时太匆忙了,自己和大帅哥离开之后,那辆车会不会被杀手们破坏掉……马唱此刻竟然还惦记着她的爱车。
黑暗中,马唱把枪从怀中往身体的上部拿,直到枪管贴到了自己的脸。当冰凉的枪管贴在她的娇嫩的脸蛋上之后,她觉得这枪管贴脸的感觉真好,马唱禁不住地长嘘了一口气。
原来,进入激烈的战场之后,枪是一种最大的精神寄托,怪不得有人说枪是战士的命根子。
然而大帅此刻想的不是枪,而是外面那些人在准备干什么。大帅明明感受到了唐莎莎和几个杀手的气息,可他们却迟迟没有动静。
当一帮杀手把你包围起来,却不进行什么动作,这种精神压迫还是很大的。尽管大帅心里不怕他们,但他们这种沉默也让他精神上微微紧张。这是难免的一种自然的心理反应。
于是,大帅又一次启动透视能力,目光穿过仓库的墙壁,向外面看去,然而外面黑乎乎的环境之中,还是不见一个人。
真是怪了,大帅明明感觉到了他们的冷然气息,却为何不见一人?
突然!
大帅刚刚收回透视能力,就似乎听到外面发出一年怪怪的声音―――“呼!”
这是什么声音?
还没等大帅再次启动透视能力,大帅就感受到了一种极大的热量,像一阵风一样和仓库内部卷了过来。
原来,唐莎莎带人把大帅和马唱所在的仓库包围起来之后,她并没有立刻采取过激行动,因为通过几番交手,她已经知道了这个刘大帅的厉害,要是贸然闯进去,很难抓到刘大帅不说,极有可能还会受到他的怪异左手的伤害。
于是,唐莎莎悄声向一个杀手问道:“那个东西,你们带来吗?”
唐莎莎怕仓库里面的刘大帅听到,所以她问得很含蓄,被问的这个杀手却一下就听明白了,因为此刻有着特种语言环境,这个杀手便知道唐莎莎问的“那个东西”是什么东西。
“哦,没有啊,它在车里!”这个杀手道。
“快去取!越快越好!”唐莎莎命令道。
经过严格训练的这个杀手动作是极快的,快步如飞,赶紧去取“那个东西”。
在那个杀手去取“那个东西”之际,唐莎莎一挥手,便和留在原地的三个杀手隐蔽起来。
这便是造成刚才片刻沉默的原因。
大约五六分钟吧,那个杀手就把“那个东西”取来了,他一手提着,交给唐莎莎,唐莎莎握在手里,掂了掂,嘴角露出一丝寒笑。
“那个东西”,是一个世界上最现代的微型火焰喷射器。普通的单兵作战火焰喷射器,比较笨重,不光火焰喷射管很重,而且身后还要背个大大的燃料筒,而唐莎莎手里握的这个微型火焰喷射器,只有普通火焰喷射器十分之一大小,火焰喷射管只有微冲那么大,且不用附加燃料筒,火焰喷射管下面一个类似冲锋枪子弹匣的装置里,装有最现代的特种燃料,别看这种火焰喷射器这么小,可它喷出的火焰,比普通火焰喷射器喷出的火焰,温度高三倍。
“哼哼,刘大帅,你小子不是左手会放火吗,一报还一报,我也来和你玩玩火!”唐莎莎心里默念着,一个飞身就站到离仓库二十米远的地方,双手*作微型火焰喷射器,一条紫红色的火龙,“呼”地一声飞向仓库,刹时间就把仓库烧成个火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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