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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一楼看着他们互动,从心欢喜。只有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眼底才会有星星,他希望百草诗的眼中总是有星星。

穿行途中,百草诗还看到了不少老朋友,包括金丝猴、大熊猫和她救过的那只林麝。

林麝很通人性,主动带他们去谷内建筑——石墓。百草诗不会承认,她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

到了墓中,军医们被安排了外层的住处,而百草诗和赢哲栩亲自去探谷底。

经过那个螺旋似的楼梯时,赢哲栩也脱口赞道:“药王谷千百年传承,单这巧夺天工的匠造,就已名不虚传。”

百草诗与他十指相扣,步步相随,“我第一次来也是同样的心情。人处于某种环境或空间,会忍不住屏息静望。”

这是敬畏,对传承的敬畏和尊重。

极至庞大的恐龙骨架,通天一般立在眼前,赢哲栩仰望出神,久久不语。

半天,他才开口:“这就是……传说中的龙吗?《尔雅翼》中写,龙角似鹿、头似驼、眼似兔、项似蛇、腹似蜃、鳞似鱼、爪似鹰、掌似虎、耳似牛,为鳞虫之长,可呼风唤雨。可这与古籍中所述的完全不同。”

百草诗对古代瑞兽的认知,全部来自《山海经》,可那是存在于人们想象中的龙。

“羽宝,我们眼前的是恐龙,是真实存在于时间长河的,只不过某些原因,它们灭亡了。”百草诗轻轻地说。

嬴哲栩带着探究的眼神看她,握着她的手更紧,他莫名有些恐惧,对未知的恐惧。“诗诗,你怎么知道?我自诩博闻,可你知道得,许多我都不知道,你就像……经历了许久世代的智者。”

百草诗想说,因为她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埃“羽宝,现在我们要做出决定,将哪块骨头选作金疮药的原料。”

嬴哲栩绕着龙骨走来走去,脸上都是不舍。“诗诗,它太美了。我甚至觉得,我们应该把它原原本本地搬出去,放在……对,放在中医药大学的图书馆。让大家知道,在相当久远的过去,有过这样的一种生物,它是真正的万兽霸主。”

崇拜、激昂的情绪,充斥在胸腔,百草诗为自家相公的卓越眼光而赞叹。最早建立博物馆的人,大概也是怀着这样的心情吧。“羽宝,等战争结束了,我们在炎京、在宛州建自然博物馆,就收藏如龙骨这般珍贵的藏品,好不好?”

嬴哲栩笑着说好。

经过百般思索后,两个人定下来,取恐龙的前爪作为药用。

这是因为,它的爪子本就是对称生长的,人们可以通过剩下的那个前爪,推测原本的模样。

将化石一一分解,装好带到外面,由军医在谷内,按照百草诗提供的改良方剂,紧锣密鼓进行炼制,三天后,第一批金疮药已经制成。

分别前,嬴哲栩对百草诗道:“我此次回边境,马不停蹄,对你来说太辛苦了。这个季节云昭风景最好,我让利剑平跟着保护,同时你督促铁岚歆出兵,一举拿下赢哲明的小朝廷。我怀疑,赢哲明背后有人指点。”

战争总是惨烈的,伤亡也是在所难免的。他不想让她看到他负伤或者其他。

百草诗是不舍与嬴哲栩分开的,在一起的日子,屈指可数了。可是她不敢说,也不知道怎么说。“羽宝,答应我,一定要平安。”

“会的,龙运与朕同在。”

自此,百草诗和嬴哲栩兵分两路,一个北上向北齐,一个南下向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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