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墨提示您:看后求收藏(二百一十一章 对错,北王,顿墨,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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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的话虽然措辞有些不准确,但其内容还是非常正确的,在皇帝的带动下其余的诸王也都纷纷开口劝说法洛可。

不知道真的是劝说起到了作用还是因为别的原因,王最终没有最后收拢自己的手掌,他只是用不大的声音说道:“如果你不是我的儿子,如果不是因为你的母亲。。。。。。你已经死了。你不再是北境的王子,你不配再拥有家族的姓氏,你更没有资格做王国的军人,你这自私可笑的废物,别再让我看到你,你根本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废物,你的生命没有任何意义。。。。”说完法洛可手臂一震,伊修整个人就像是个破皮球直接飞了出去,在空中划出斜线重重摔在地上。

周边的军官赶忙作势要去扶起落地的伊修,碧陌拉更是飞扑过去,可是还不等王后去看看儿子,法洛可冰冷的声音已经传来:“把他押下去关入牢房,没有我的命令不许给他食物和水,还有。。。。给他烙上神弃之纹。”

法洛可王的后半句话一出口,整个大厅中北镜军官全部大惊,尤其是十面战旗的旗主,刚刚站起来他们又重新跪倒:“我王,不可啊,我王开恩啊!”

神弃之纹是北镜仅次于死刑的刑罚,从形式上就是将一块烧红纹章烙在犯人的身体之上,烙上一块纹身这怎么会是仅此死刑的刑罚呢,原因很简单,这刑罚是战士亲自创造的,烙上这种纹身的人,永远不许从军!!

不许从军这在别国绝对算不上什么严重的惩罚,可是在北境,那就不是一个概念了,所有的北境人都有过当兵的历史,只不过是兵龄长短罢了,而且信仰战神的北境人大多认为只有当兵才能算是真正的向上神尽忠,尤其是在没有战争的和平年代,所以但凡是有着神弃之纹的人,可以说在北境都是极难生活下去的,北境唯一的神就是战神,拥有着被战神遗弃纹章的人又怎么能活得下去呢。

而且在北境这种视荣誉为生命的社会中,被神遗弃是多么大的侮辱啊,不能当兵被唯一的神遗弃,失去像上神献祭的资格,那真不如死了。

所以在大部分的北镜人心中,烙上神弃之纹是远比死刑更残忍的刑罚。

而且北方王室是战神的嫡系子孙,王室成员纹上神弃之纹,这也就等于是永远的将其驱逐出了家族,法洛可的决定不仅让伊修无法在自己的祖国容身,连家族都要失去,这不管从哪个方向看都着实是过分了。

可如果变相来看,伊修做的又是什么事呢,当众拒绝皇帝的赐婚,这说的好听是伊修不愿接受既定的婚姻,但如果说重了,这就是公开蔑视皇族,北境从来都是最支持皇帝的诸侯实力,北境王子公然拒绝和皇族通婚,这所照成的影响那是可想而知的,现在他们都是开口劝北王不要弑子,但他们私下会怎么说,谁也不知道,还有就是这件事情闹到如此地步,日后传出去,普通民众会怎么想?尤其是皇域的人民会怎么想,他们会赞同伊修的决定?支持王子反抗父辈的包办婚姻?还是会认为伊修拒绝公主是为了追求真爱?

他们都不会这样想,他们只会认为北方王族趾高气昂,仗着军力和功绩,公然蔑视皇帝,一个王的次子居然敢公然抗婚,这就是明摆着认为皇帝的女儿根本配不上自己,皇帝才是人类之皇,帝国最具有权利的人,你北镜再强也不能如此嚣张。

如果是从这个角度看,杀伊修十次都不够,何况还只是烙个纹身,毕竟国王不是一般人,王子更不是一般人,他们都是生活在所有人的注视中的,他们的而一举一动都不能率性而为,北王对伊修固然不好,但伊修这次的公然拒婚,也绝对不是什么正确的事。

即便是你伊修真的是已经有了心上人,那也绝对不能公开拒婚,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伊修心中对父亲的愤怒未消,他是断然不会做出这种公然拒婚的事情。因为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这种事情牵扯太广,太不理智更不成熟。

任由谁来求情都不能改变北王的决定,而皇帝也没有在多说话,只是饮下了一杯酒就带着所有皇族成员离开了宴会当场,皇帝离开之后,皇域的军官也都离开了宴会,接着是东境,西境,最后则是南境。

如此规模的盛大宴会,为了那么辉煌胜利的宴会,就如此不欢而散了。。。。。

不仅是宴会不欢而散,当天晚上还发生了多起北境军官和皇域军官的斗殴事件,虽然没有造成什么大的影响和损失,但这都是为了伊修的拒婚。要知道从从来来皇域士兵和北镜士兵都是最为关系最为和谐的。

伊修反抗自己父亲,这没人可以说他错了,毕竟没人应该承受屈辱,可这公开拒婚所造成的效果,也是事实。。。。。。。。。这世间实在是太多的事无法定论其对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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