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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间青山灼灼星光杳杳,随眼一瞧,皆为美景。但谁会止步于枯木树下,去赏残花败柳,去忆昨日往事。

又能有几次轮回重生的机会?

何况一个几近屠杀了整个修真界的人,一双手沾染的鲜血,足够他下半辈子投个畜牲道了,哪还会有重生的机会。

不过,他也不祈求这些。

这辈子爽过了,哪还有闲心去管虚无缥缈的下辈子?对于叶沉而言,混日子就要得过且过。

因他这习性,早在几百年前,他未当帝,认识他的不认识他的都骂他是混账东西。

叶沉破罐子破摔,坐实骂名,甚至引以为傲。

如此,乡人骂他狗崽子,客官骂他畜牲,算是他半个干娘的婷妈妈最行骂他是一条没脾气、好养、整日摇头摆尾的蠢狗。

都说傻人有傻福,蠢狗自然有福分。老天爷赏赐他一张帅气无比的脸,以及惊人的尺度。烟花风月,那些身姿妖娆爱说甜话的姑娘们,嗔骂他与公狗没啥区别,蛮干行事。可云雨之后的满足,令人回味,流传开来,那条街巷人人都知他叶锦华——“能干得很”。

直至他君临天下,在修真界中称霸第一自封为帝,这些冷嘲热讽才消停下来,无人再敢多去议论。

叶沉,字锦华。

修真界第一任帝王临天君。

他能坐上这个位置,用了不少手段和胆魄。可修真界中四大门派实力平起平坐,没人敢凭一己之力,推翻以往认知改天换日。哪怕他修为逆天,因为身份的缘故,顾忌到要背负千秋骂名,这才导致叶沉坐上了这把椅子。

在叶沉登基的第一年,他就干了件大逆不道之事——把救世的掌门掳走,软禁在魔宫殿堂。

他是恨她的,同时又是掺杂着不可言喻的情愫,但这是世人认为的。

他对她其实只有欲并无爱。

一切看似平和的天下,瞬间点点猩红燃起。

救世门派诸多弟子长老要将掌门救回,其余与救世交好的门派,合力交手对付魔尊。

奈何双方实力悬殊太大,到后来,竟成了单方面被虐。久而久之,那些口称要为民除害的人渐渐没了声音,因为没人想自讨没趣。

倒是叶沉登基第二年,昔日故友送给了他一只黑狗。也不知怎的,叶沉对这狗情有独钟。幼犬成老狗,老狗成死狗,他亲手下葬,却是自那以后他时常双目呆滞,像是三魂中的一魂跟着那狗一并去了阴曹地府。

金碧辉煌的大殿,面前摆放佳肴美馔,可惜狗皇帝瞄了一眼,纤长的手骨最终落在一串透亮带紫的葡萄上。叶沉吃了果肉,慢悠悠吐出外皮,看着皱巴的皮子,紧锁着眉头。

他想多说些什么,结果喉间一股甘甜。

叶沉深知自己的时日不多了,什么永和,长生不老的丹药,在面对一具残躯,那都是屁。

可他偏要拖着这躯体再活个十年,二十年……

因为啊

“陪本尊的蠢狗死了,你也不在了,本座要是再死……”叶沉说到一半,猛地弯下了腰,捂着唇剧烈咳嗽,斑斑血迹在掌心,显得触目惊心,而他习以为常蜷缩着指头,叹道,“罢了,本座的命硬的很,撑个四五十年不在话下。”

苍白的唇,消瘦的身躯,呈现出的病态分明一览无遗。可在人前,当他穿上金边黑袍,坐上龙椅位,他便不再是叶锦华,而是帝君叶沉,不怒自威。

后三十年

修真界在他的手中政治的乌烟瘴气,处处腥风血雨尸骸遍地,所有对其不敬者,杀之。

在世人眼中,叶沉是毒瘤是祸害,他喝最烈的酒,玩最利的刀,睡最美的人,凡是能做的不能做的他都干了。

殊不知,千杯不倒的他也会喝得一塌糊涂醉倒在栀子花海中,身手了得的他也有一次失手险些葬身于自己的神武之下,顽劣不堪的他也曾为一个人哭得撕心裂肺过。

狼狈不堪的过去,哪怕是在恩师面前,他依旧只字未提。无人知晓魔族大夏灭亡后,那四岁的臭崽子和他的阿姐是如何苟活于世。

但世人都知这制霸天下的人是个不折不扣的文盲,他没读过多少书,性子却放荡不羁,当权期间,可谓错误百出。尤其是这年号,更是让人啼笑皆非,但顾及到自个小命,草草聊上几句就散了人影。

狗皇帝突发奇想模仿前人,一本正经取年号,每五年换一次。

第一个五年,取名为“寡欢”。因为叶沉这个人他不喜热闹,可能孤僻惯了,出门看到灯火阑珊的夜景觉得晃眼。

第二个五年,取名为“和”。大概意思是想让人和气致祥,切勿气大伤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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