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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我天天陪你看夕阳”吴浩明也难得浪漫得许诺。
“天天陪我们看夕阳,那以后咱们一家三口都要喝西北风了。”朱珠很没情趣地戳破他的善意慌言。
吴浩明苦笑着摇头,一边揉着自己的手臂,一边报怨。“你就不能学一个偶像剧里的女主角说一句,‘我爱死你了,老公’没有一点女人味”
“说谁没女人味?”朱珠的“鹰爪”自动抚上他的腰,“谁有女人味,你找去呀想要偶像剧里的女主角?那就等着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主,给你奉上一堆猪食吧”
“还是算了吧”他可不想拿自己的胃过不去,“我老婆才是最适应我的”
朱珠瞄了他一眼,故意不屑地撇了撇嘴。“我才在枕了一小会儿,你的手臂就酸了?也太面了点吧,你那个手臂真得能撑起这个家吗?以你这种体能,我们真得能依靠你吗?”
“我体能怎么了?我能背着儿子做一百个俯卧撑,而且我昨晚和你大战……”他的话被朱珠踹过来的飞脚打断了,“别忘了是你先投降的”
“闭嘴回家了”想到昨晚自己的“残状”,她脸上就阵阵发热。
“老夫老妻了,还害什么羞?”厚脸皮的吴浩明得意地欣赏老婆脸上的害羞。
“谁象你那么厚脸皮?”朱珠羞红着脸,狠狠地白了他一眼,却不知道自已眼角眉梢带着无限的娇艳。
“啵——”抱住自己的老婆,他狠狠地啃了一口。“哈哈……”
“讨厌”
看着老儿子同儿媳妇说说笑笑,三口人和乐的模样,冯丽华既高兴又有些失落。她仿佛是个外人,完全不能融入这个家庭。想当初他们一家五口生活时,她是一家的重心,如今重心偏移,她有些不能适应失重的感觉。
吃过饭,朱珠端着水果,从厨房走出来。她小心地把水果分到小盘子里,“宝宝,给奶奶把水果端去。”
小包子吴凌恺已将近十六个月,走路还有些蹒跚,却个绝对听话、热心的小家伙。听到妈话,他歪歪扭扭的来到朱珠跟前,乖乖地伸直双手。小心地捧着妈妈放他手上的盘子,慢慢地走向奶奶。“奶奶,吃……”
他抬着圆圆地苹果脸,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望向自己的奶奶,惹得冯丽华的心化了。她笑眯眯地接过盘子,捏了捏他的嫩嫩的小脸。“谢谢,孙子”用果叉叉起一块苹果放到自己嘴里,“真好吃”
小家伙得到奶奶的夸奖,比吃到苹果更高兴,兴奋地跑回妈妈身边,抱着妈手臂,闪亮的大眼睛盯着她。他眼底分明写着:“夸奖我吧夸奖我吧”
朱珠捧着他的小脸,轻轻地亲了一下。“宝宝真捧”
四人围坐在温暖的客厅里,吃着新鲜的水果,冯丽华忍不住长叹一声。“当初咱们一家五口外加你大嫂和小敏,一共七个人住在五十平米的小两居里。你大哥他们一家三口住一间小卧室,我们四口人住大卧室。想着你姐是女孩子,独自一人住在床上,浩明就我们老两口睡在地板上……”
这话,朱珠听过无数遍,每次听着都觉得心酸。吴浩明虽说是老儿子,其实在吴家也没享过什么福。生下来没喝两个月的母乳,就被没了奶喝,再加上吴家条件差,几乎是喝着米汤长大的。营养不良,使得吴浩明从小体弱多病,直到长大成人,肠炎、中耳炎、过敏性皮肤……他身上依然留有小时的顽疾,
朱珠曾开玩得逗他,“实在是咱们认识得太晚,若是早一些认识你,把我吃的分你一半,你也不至于落到如今这副身体。”
婆婆口中念念不忘的老儿子,其实在吴家的地位有些多余,想起来时他是小弟,嫌弃时他就是无能之辈。纵然是一个家人,如此区别对待的母亲,朱珠还是第一次见。
朱珠有时十分佩服吴浩明粗壮的神经,他似乎根本不感觉其间的区别,亦或早已经从麻木到习以为常。
人常说,夫贵妻荣。由于冯丽华对小儿子的忽视,连她这个小儿媳妇也成了婆婆眼中好捏的软柿子。话里话外,没少提点她如何做好人家的儿媳妇,就连一家人看韩剧时,婆婆都会借机教训一番。
她还记得婆婆最喜欢得是韩剧《黄手帕》中女主角的弟媳,一个懵懂的年轻孙媳妇,理由竟然是娶进门来,好调教
卖糕滴知道的是娶儿媳妇,不知道得还以为是买签死契的下人……
忍住口中的叹息,左耳听、右耳冒地听婆婆讲过往的尘年旧事。“浩明从小就爱得病,他一病就不能送幼儿园,我就让玲玲在家看小弟。玲玲只比他大四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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