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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开门,宋北云顺手摸了一把铲子,心中也害怕了起来,万一那个妖尼姑突然暴起让巧云有了个好歹,他今天就得把这妖尼姑给熬了汤去。

猫着腰来到窗口,往里头这么一瞧,却是发现妖尼姑却正趴在巧云的肩头哭着,看那样子还挺委屈的,两人在小声交谈,但却也不知在说些什么。

不过巧云能说些什么呢,宋北云觉得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在用对付自己的法子对付这个妖尼姑。无非就是“嗯嗯嗯”、“对对对”、“是啊,怎么办呢”、“那后来呢”。

这种套路百试不灵,对付宋北云都行之有效就不用说那妖尼姑了。

不过看到巧云没有事,宋北云也放下了铲子默默的退了回去,他们女人之间的事也没什么好参与的,听来也无非就是些抱怨和委屈,总不能指望着妖尼姑有什么治国经略对吧。

“怪了,您说都是两姐妹,怎么差距这么大呢。”

宋北云闲来无事就又来到了太后那个小院外头,她跟宋北云住的地方是有些距离的,大概能隔了有二里地,这里算是个皇家囚室,一般就用来软禁后宫妃嫔之类的地方,算是个盛唐遗风,动不动就让人出家,而这出家的地方便是这里。

“两人境遇毕竟不同。”

太后一身僧衣坐在那里捣碎花瓣用来制作染料和胭脂,这是她在这里为数不多的乐趣,剩余的便是缝制些稀奇古怪的小东西还有绣花,相比较赵橙来说,她才是真正的修身养性。

“都是郡主出身,教育程度也差不多。”宋北云默默摇头道:“让人费解。”

太后掩口而笑,良久之后才开口说道:“一样米百样人,金铃儿那孩子自幼便跳脱聪慧,但赵橙与她可不同,赵橙自幼时便飞扬跋扈,即便是性儿都多次遭她欺凌。再往后,泰王作乱,我只是剥去了他王爵之位,这赵橙自然也就成了庶民,一日在天一日在泥的,心中难免也有些凄凉,久抑成魔便是如此了。”

对对对!

宋北云这才意识到面前这个一贯不太聪明的太后娘娘好歹曾经也是垂帘听政的存在,她的不聪明只是在政治上的不敏感和恋爱脑,以及本性相对单纯而容易受人蒙蔽,但她可是实打实的世家出身,在阅历、知识方面要强过大部分人的,况且能安稳活到现在足够证明了她其实也没有想的那么笨。

这太后就让宋北云想到了民国时的一个人——张勋。

张勋这位爷,复辟帝制之后却没有被人弄死反而成为为数不多一路活到自然死的人,无非就是两个原因,一个是他很多事情其实没有做绝,大家都互相给了退路,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不够聪明,所有人都在利用他,最后自然也就懒得去针对他。

太后娘娘也是如此,她在位的时候,宋北云利用她、外戚利用她、群臣利用她,最后扳倒了她,自然也就懒得再去跟她计较了。

但现在看来,如果她不去碰政治,这位娘娘保不齐还是个挺有意思的人。

“烦人的很。”宋北云叹气道:“我是尽量不招惹她,她之前的疯魔可是吓死人了。”

“她的清修是假清修,心不可定。”太后笑着说话,一边将捣好的花泥装入一个银质的盒子中,放在蜡烛上炙烤一边往里头放入蜂蜡搅拌:“当年我也是如此,后在此多年也是想明白了,人这一世有时图个三餐温饱便已是长乐。”

说完,她仰头看向宋北云:“你知道我当年为何对你特别青睐。”

“不知啊,可能是长得好看吧。”

“去去去,小孩子整日说些不正经的。”太后摇头打趣道:“你便是长得再好看又如何,好看的男子我见得太多了。只是你的眼神像极了年轻时的金郎,我一眼便知你不是个享乐之人。我便是想栽培你一番,没想到最后我也栽在了你的手中。”

“唉,娘娘可不好这么说。”宋北云连连摆手:“我可是一直挂念着娘娘的情分呢。”

“是啊,万事皆有因果,如若不然我恐怕已经死在你手中了。”

这倒是没错,如果当年她像折腾那些外戚一样折腾宋北云,她现在坟头草都丈把高了,恰恰是因为她挺信任宋北云的,而且一贯待他都不错,最后她反倒是落下一个善终。

也正是因为如此,自她落难以来,也只有宋北云会记得过来看看她,还会嘱咐人偶尔送些东西过来,那些曾经受她荫庇的子侄却是从未来过,甚至从未问过。

这一饮一啄倒算是个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了。

“其实说实话,娘娘要是想出去也不是没有办法。”宋北云抱着膝盖说道:“如果想去辽国的话,也不是不行。”

太后摇头轻笑:“不去了不去了,现在回望而去,却是不值得。在这鸟语花香之地了此残生也是极好,吃穿也不愁,心中无挂念。”

“不想金郎?”

“不想了。”太后一脸淡然:“他已有家,我便是去了,又能如何?”

说起来南院大王的妻子好像是佛宝奴的亲姨娘,算是正儿八经的娘家人儿。她娘家在辽国本就是大贵族,现在佛宝奴得势,娘家人更是风光无限。而太后要真的去辽国,总不能明媒正娶吧?那就是无根无底了,去了恐怕也是要遭欺负的。

唉,宋北云觉得自己到底还是年轻,有些东西还是一拍脑门子就开口的,现在想来到底是不够老练。

“那娘娘我去给你寻只小狗来。”宋北云跳下院子:“养只狗也好过男人。”

太后噗嗤一声乐了出来:“你这皮猴子……”

真别说,宋北云说话还是顶管用的,他随手召了个人说想去狗市,不到一个时辰皇城司就搜罗了三百多只各色的狗子给送到了这里。

权力啊……难怪说权力是男人的春药,这玩意真的要命。

挑了一阵子,宋北云选出了一对儿品相极好的白狗,送到了太后那边。太后倒也是高兴,特意拿了几盒她亲手制的胭脂唇彩给了宋北云,让他回去讨个女孩欢心。

捧着几大盒子胭脂回到自己的小院,刚一推门却发现她们在树下已经开始吃饭了,而宋北云异常不待见的赵橙也坐在那,端着碗小口小口的吃着。

他走进来之后,巧云立刻起身相迎,宋北云便小声说道:“她怎么来了啊?”

“我见她只是吃清水面,心中不忍就……”巧云像个乖巧的小狗狗似的仰头看着宋北云:“是我错了……”

“没有没有。”宋北云将胭脂放在她手中:“巧云姐这么善良,当然干什么都是对的。”

而巧云没说话,只是嘻嘻一笑,踮起脚凑到宋北云耳边细弱蚊蝇的说道:“爱你……”

呀……

这可比刀光剑影还要命,一个凑在一起看星星时都只敢说“今日无风月色真好”的女人说出这种话来,这简直就是石破惊天。

在宋北云的眼神下,巧云的脸肉眼可见的红了通透,她为了掩盖尴尬从后头推着宋北云:“走走走,快些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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