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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天吃山珍海味的人,偶尔吃些清淡菜肴或是粗粮调济,会觉得新鲜可口,但对一个天天吃萝卜白菜的人来说,却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
翎钧已经立府,在皇宫外居住,得隆庆皇帝赏赐和月俸的金银,全都置办了产业经营。
因他曾在西北大营里长大,对诸如马匹,铠甲,兵器之类多有了解,跟姜如柏又是交往密切,便藉此跟他讨了西北大营除粮草之外的物资供应权力。
一月往西北大营送七八趟物资,回来时,便跟营中兵将和当地的猎户手里拿些野味和皮料,归来帝都后,送去手底下的酒楼的皮货铺子,一趟下来,万八千两的纯利都是少的,有遇上军营里大量补充马匹的时候,一趟几十万,上百万两,都不是什么不可能。
换句话说,若不是李氏拒不肯收翎钧的孝敬,她跟翎戮的日子,也不至过得这么艰辛为难。
当然,翎钧手下有这么大的产业这事儿,是连隆庆皇帝,都不知晓的。
“翎戮喜欢吃肉和甜食,以后记着。”
“还可以让他们重做?他们,他们会给我做么?!”
翎钧的话,让翎戮很是有些讶异,就好像,他从来都不知道,他是主子,下人们,都该是听他吩咐的一般,“可是,可是母妃说……我若是不吃,让下人去给我更换的话,这一顿,就会没得吃了的呐,这……”
“在皇宫里,有可能,但,在我这里,永远不会。”
听翎戮这么说,翎钧顿时便对他这个才只有六岁的弟弟,更加心疼了起来,“翎戮,记住,在这里,我是主子,你也是主子,凡是你想要的,不是有悖父皇命令,不是有害大明朝江山社稷的,下人们,都会听命去做……记得了么?”
“那,我想吃很多很多的点心,这个,可以么?”
“当然可以。”
翎戮的愿望很简单,确切的说,是简单的让翎钧有些心酸,他要的并不多,他只是想过寻常人家孩子能过的日子,但……都人出身,又性子怯弱的李氏,却是连这,都不能让他满足,“一会儿,我带你出门儿,去买好多好多的点心,然后,再去城外打猎,到庄子上,让下人给咱们烤着吃……今天你都不用练字,母妃那里,我帮你保密,如何?”
“好!”
翎戮快活的答应,高兴的就差一蹦三尺了,“咱们这就走罢!这就走罢!省得一会儿,你又反悔了!”
翎钧带翎戮出了王府,直奔城西的点心铺子而去。
另一面,携带了翎钧所写信件的谷雨,也在出了城之后,不足山里的路上,遇到了翎钧“意料之中”的拦路之人。
…在前拦路的有十几个,虽都是穿着寻常百姓衣裳,但从身形和站姿,就能轻易瞧出,并非山野匪类,而是,至少在军营里,待过三年往上的“精兵”。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此通过,留下买路财!”
为首的一个,也不知是跟什么学的劫道山匪才会说的词儿,只是不甚熟练,给什么人听着,也都是死记硬背下来,没用过几回的,“你!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信件什么的,也交出来!”
看了一眼劫道的这几个人,谷雨不禁脑门儿上青筋突了突,心想,你们就算是要装成是劫道的,也装得像一点啊,这开口就让人把身上的信件交出来,是不是也太……不敬业了点儿?
谷雨早得了翎钧交待,不要跟拦路的人硬拼,在优先保命的情况下,把那叠空白的宣纸送给柳轻心手上,所以这会儿,见着这些“意料之中”的人出现,假装的,也就分外逼真出彩。
一“愣”,“本能”的揪紧马匹缰绳,“不自觉”的捂住了自己的衣襟,就“打算”要跑,这动作,自然毫无意外的,就被几个扮作山匪的人看进了眼里,一拥而上,就把他给抓住了,七手八脚的搜起身来。
“找到了!信!”
一个假扮的山匪,很快就从谷雨的身上翻出了信来,面露兴奋的扭头,看向了他们的“头目”,“有蜡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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