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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骑兵更像是一伙游牧民,装备陈旧,战法落后,无论从哪方面,都很难比拟从小经历严格军事化训练的骑士。</p>

但蚂蚁足够多,也是能吞噬大象的。</p>

一名大胡子骑士蹲在地上,仔细端详着死去骑兵的尸体,沉声道:“是马扎尔人(匈牙利人别称),大概率是从边疆辖区流窜进来的。”</p>

孔雀骑士愤怒地咆哮道:“该死的达舍迈尔,居然雇佣了一伙马扎尔人袭击伯爵夫人,我要到御前,向皇帝陛下申诉他的罪行!”</p>

贵族间的谋杀,实在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了。</p>

原因千奇百怪。</p>

不过大概率都是为了继承问题。</p>

譬如洛萨如果谋杀掉奥托,他就将成为阿尔高伯爵领的第一继承人,一般人很难不动心。</p>

洛萨摇了摇头:“没有证据,想要控诉一个实权伯爵,恐怕很难,更何况他还是一位公爵麾下的封臣。”</p>

洛萨知道达舍迈尔,这是北方的萨克森公爵,狮子亨利麾下的一名封臣。</p>

不是所有公爵麾下都有伯爵,虽然公爵的爵位比伯爵更高,但伯爵在大日耳曼尼亚已经多为直属于皇帝领导的独立领主。</p>

所谓我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p>

一个伯爵如果向公爵效忠,同时就不必再向皇帝履行自己的义务,皇帝只能管制公爵,而不能绕过公爵去管制他手下的封臣。</p>

孔雀骑士微笑着迎来,他摘下头盔,露出一头金灿灿的长卷发:“感谢你的帮助,骁勇善战的骑士,伱是哈布斯堡家族的吧?我见过你的纹章。”</p>

洛萨也报以微笑:“没错,我是阿尔高的洛萨,我的父亲是维尔纳伯爵,此行是打算从这儿经由奥地利边疆区,南下在亚得里亚海乘船去往圣地,参加这一轮的十字军东征。”</p>

“啊…原来您是一位伟大的十字军战士!”</p>

骑士和侍从们顿时肃然起敬。</p>

一名奴仆从车队中跑来,喊道:“这位勇敢的骑士,鉴于您的英勇无畏,请跟我来,伯爵夫人要召见你。”</p>

洛萨没有拒绝,翻身跃下坐骑,对孔雀骑士说道:“我的侍从们还在后面,等他们到了让他们在此等我就好。”</p>

洛萨很快就被领到了马车中央。</p>

那里正站着一名身穿白色亚麻布裙,留着披肩长发的贵妇。</p>

贵妇微笑着说道:“这个纹章我认识,我跟维尔纳伯爵有着不错的交情,你是哈布斯堡家族的谁?奥托,还是洛萨?”</p>

洛萨不卑不亢道:“是的,夫人,我是维尔纳伯爵的次子,洛萨·冯·哈布斯堡。”</p>

伯爵夫人的声音很妩媚,相貌也算得上出众,只不过仔细看去,就会发现她眼角的细纹和密密麻麻的雀斑。</p>

她微笑道:“我是来自奥格斯堡的玛丽安娜,我是个寡妇,达舍迈尔想要占据我亡夫的领地,这次的袭击不用想,我都知道是由他一手策划的,也唯有他,跟匈牙利的几位王公关系密切。”</p>

“跟我回去吧,洛萨。阿尔高是个穷地方,但战士却很剽悍,而奥格斯堡虽然富有,但却没有像你这样勇猛的战士,我们两方应该缔结盟约,互通有无。”</p>

洛萨有些疑惑道:“缔结盟约这种事,夫人您应该找我的父亲。”</p>

伯爵夫人愣了下,微笑道:“或许我说的还不够清楚,我是希望你做我的丈夫,成为奥格斯堡的伯爵。”</p>

“坦白来讲,这就是一场政治联姻,我需要你家族的力量支持我对抗达舍迈尔。”</p>

洛萨皱起眉。</p>

伯爵夫人有些疑惑:“你在犹豫什么?对于你这样的家族次子,娶了我这样的有钱寡妇,立刻就能获得大笔的嫁妆,还能继承我的领地和爵位,难道不是你梦寐以求的事吗?”</p>

在欧陆,贵族寡妇的确抢手。</p>

但是…</p>

洛萨轻笑了声:“抱歉,夫人,我无意于此。如果真要当个吃软饭的小白脸,我还不如去君士坦丁堡,博取女皇的青睐。”</p>

东帝国的先皇阿莱克修斯驾崩后,朝政由他的遗孀,女皇拉盖娅把持,她声称会在皇储成年后,让出权力。</p>

但这仍旧使她变成了所有贵族们眼中的香饽饽。</p>

任何人只要被女皇看上,立刻就能飞黄腾达。</p>

“呸,痴心妄想!”</p>

伯爵夫人啐道:“想要傍上这位富婆的王公贵族,佣兵头子和军区将领简直不胜枚举。你凭什么?”</p>

洛萨咧开嘴,微笑着说道:“哈,我肠胃好,本来就没打算吃软饭。”</p>

“呵,你可想清楚了,我跟几位选侯的关系都不错,当今陛下没有皇储,如果你想的话,我甚至可以为你争取皇位的继承权。”</p>

伯爵夫人语气有些不善,她的追求者可不少,肯选择洛萨,一是看他武艺高强,相貌出众,但更多的还是想借助哈布斯堡家族的力量。</p>

维尔纳伯爵虽然蜗居在瑞士,但在帝国境内可不是无名之辈,当初皇帝对斯拉夫人的征服战争,可是钦点他为帝国军队统帅的。</p>

“皇位继承权?”</p>

洛萨沉默了。</p>

大日耳曼尼亚帝国,对标的是洛萨前世的神圣罗马帝国。</p>

伏尔泰对神罗的评价:“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虽然偏颇,但也有合理之处。</p>

譬如此时主宰大日耳曼尼亚的霍亨斯陶芬家族的亨利皇帝,直辖领地比起几位帝国大诸侯,并不占什么优势。</p>

这个时期的大日耳曼尼亚帝国,领土虽然广袤,但皇帝的收入恐怕还及不上东帝国女皇的十分之一。</p>

要知道,东帝国如今已经衰落得不像话了,小亚细亚内陆基本已经全部沦丧,北方的保加利亚人时而叛乱,时而南下劫掠。</p>

伯罗奔尼亚半岛也时常遭遇诺曼人,北非海盗的侵扰。</p>

饶是在这种情况下,东帝国依旧远比大日耳曼尼亚富庶得多。</p>

强枝弱干,一直是困扰大日耳曼尼亚的一个重要问题。</p>

不过好在大日耳曼尼亚还没沦落到后来,颁布金玺诏书,明文规定皇帝由七个选帝侯共同选举出来的地步。</p>

选举制虽是部落时代延续下来的传统,但还没根深蒂固,还有得救。</p>

所以问题来了,到底要不要吃这个软饭?</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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