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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安局。审讯室。

赵队长、王队长,坐在审讯桌前。

对面,则是逮着银镯子的林元。

“姓名!”

赵队长语气冰冷,威严审问道。

“林元。”

“年龄!”

“24!”

“你知不知道你犯了什么罪?”

此话一出,林元立刻大喊:“冤枉啊,我比窦娥还冤啊!”

嘭!

王河队长重重一拍桌子,震动整个审讯室。

“给我老实点!都进局子了,还想逃避法网吗?”

“呃!”

林元卡壳了。

自己冤枉吗?

很冤、非常冤。

因为诱拐未成年少女不是自己干的,而是原身干的。

自己刚刚穿越就被抓,这能不冤吗?

然而……

穿越这个借口,能说出来吗?

不能!!!

此时此刻,林元那叫一个憋屈啊,简直欲哭无泪。

但事已至此,只能想别的办法了。

根据原身的记忆,林元在脑海中快速思索了一下,随后沉声道:

“根据东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从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依照上述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我要见律师!”

赵队长:“???”

王队长:“???”

这家伙居然还懂法律?

你说你这么聪明,为什么不好好走正道,反而要去干诱拐未成年儿童的坏事呢?

“答应他!”

耳麦里传来局长的命令。

现在人证物证俱在,无论嫌犯怎么拖延,都将是白费力气。

“林元!”

收到局长命令,赵队长严肃开口:“根据相关法律,本人代表警方正式告知你:你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如果你没钱请律师,我方可以为你联系免费的法律援助人士。”

“我自己请!”

“来人,给他一部手机,让他联系律师!”

此时。

单向玻璃背后。观察室。

两名“受害者”在父母与李会长的陪同下,指认嫌犯。

“陈嫣然,是他吗?”

“是!”

“晓晓,里面坐着的是林叔叔吗?”

“是呀,他是林叔叔。林叔叔是好人,你们别抓他。”

小萝莉脆生生地说道。

可惜,现在已经不是什么好不好人的问题了,这是违法犯罪的问题。

哪怕受害者家属,不起诉嫌犯。

作为工安机关也会将材料,交给检察机关,然后由检察机关发起公诉。

也就是说:

林元完蛋了!

哪怕张三律师来辩护,也无济于事。

……

一个小时后。

一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驱车来到工安局。随后在局内工作人员的引领下,进入审讯室。

“你好,林先生。我是君弘律师事务所的郑文杰律师。受你本人的委托,我将作为你的代理律师,全程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谢谢!”

林元点点头。

郑律师在一旁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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