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不热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四百九十四章 故事2,我真不想做主角啊,夏天不热,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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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厢外是两名保镖,包厢里是只有那位大老板一人。
具有年代感的歌曲响彻在整座巨大包厢里,大老板那一晚上正装出席,原本的啤酒肚也被他收得紧紧的,看起来难得有了一丝成功人士的帅气。
烛光摇曳,晚餐丰富,炫彩的霓虹灯在包厢里悠闲地游荡,但在庄晓曼看来这种灯光像是孤魂野鬼找不到家一样。
其实在这一刻起,庄晓曼就隐约预见了某种事实。
但是她太需要钱了,或者是她还抱有着那一丝侥幸。
她没有马上离开。
歌曲慢摇,霓虹闪烁,庄晓曼面前的洋酒也已清晰可见的速度消失。
众所周知,如果用后劲来比较,洋酒与啤酒只完全没办法比的。
洋酒的后劲极大,起初还不会有什么感觉,但一旦上头,那么基本上就是躺尸。
躺尸,就会被人捡尸。
特别是没有喝酒经验的人来说,这更加可怕。
老板的身体在慢慢地逼近她,庄晓曼原本清晰的思绪也一步步浑浊,到麻木。
衣服被褪去,庄晓曼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尸体一样,而身上这个男人则是一头恶心的野猪在她身上拱来拱去。
音乐变得抒情,庄晓曼的思绪却在渐渐清醒。
这种从未有过的经历让她原本丧失掉的理智再不断回归。
或许是因为老板的动作太过粗鲁了,
或许是因为庄晓曼再度感受到了不被尊重的感觉,
或许是她依旧坚守住了自己的底线。
并不能确定是什么原因,但事实就是,在老板快要得逞的时候,庄晓曼改变主意了!
她后悔了!
“砰!”
一脚踢在老板下阴,庄晓曼匆忙穿好衣服,便夺门而出!
“抓住她!”
包厢内传来老板气急败坏的声音。
庄晓曼在前面摇摇晃晃地跑,两名保镖在后面全力加速地追。
男人的速度远比女人的速度要快。
庄晓曼占据了几秒钟的先机,可这几秒钟的时间被男女之间的身体差异在飞快抹平!
庄晓曼逃出了酒吧门口,可身后的两名保镖却近在咫尺!
绝望,似乎马上就要来临。
可这时候,或许是命运中的安排。
下班回家的周天昊穿着朴实的衣服,踩着同样朴实的自行车,看见了这一幕。
那时候的周天昊还比较年轻,只不过三十八岁出头。
一男一女在不同时的世界互相注视。
随后,庄晓曼奋不顾身地朝周天昊跑来!
“救命!”
这个女孩的眼睛一下就把周天昊的魂给勾走了。
他以前不相信一见钟情。
但是现在信了。
所以,周天昊很是大男人地挡在了庄晓曼面前。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
“砰砰砰!”
周天昊的话没有说话,他文质彬彬的脸上已经挨了好几拳。
其实,那两名保镖当时也是急眼了。
要是他们有点眼力劲,就能看出来,这一位骑着自行车的男人并不像是一个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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