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太白剑仙再临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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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早已知晓了此事。
天子安排李诗诗前来主持此次的盛宴,自是为了将天下第一才子之事,能够传承下去。
这是天子有意扶持文道的举动。
也正是知晓了此事,林墨才更要令慕倾城寻找李诗诗出手。
她的出现,合情合理,不会引动任何人的过多解读。
在取得了信件后,立即令李诗诗相助传出去,亦是最为令对手措手不及之事。
如今。
所有的一切都已是准备好了,就等出题了。
李诗诗走到了台前,朝着众人轻喊了一声:
“今日,是长安诗会的盛宴,亦是我大雍人族的喜庆之日。”
“我大雍人族将士已是踏出山海关,与妖族大军全面一战。”
“据前线来报,朱仙镇下,我大雍将士取得了第一次交战的大捷。”
“如此喜庆之日,当举杯豪饮。”
“故今日长安诗会之题,是酒!”
“请各位以酒为题,一舒自己心中的畅快与豪迈吧!”
李诗诗话语刚落,鼓楼之中旋即爆发出极其轰烈的声响。
“大雍威武,人族威武!!”
“来,走一个,为大雍将士走一个!!”
“一缸酒来,莪们今日要痛饮个痛快!!”
本就迷醉的长安诗会,亦是在李诗诗此番所言,骤然变得越加的喜庆了。
大雍取得朱仙镇大捷,的确是该喜庆!
林墨也是默默握起了台前酒,悄然一饮而尽。
这一次大捷过后,恐怕距离战事结束,已是不远了。
到时候。
镇国公府与太师府的强者们,亦是会回归了。
他也即将面临更为凶险的未来。
尽管如此,他却依然喝下了这一杯酒。
他为人族而喝。
他喝的,是一个痛快!
身为人族,击退妖族的痛快!!
未来再是危险,今日这杯酒也是值得喝。
不仅仅是他,本就是兵戎出身的蒋璐瑶,更是一整个酒壶来喝。
慕倾城也微微小酌了一杯。
击退妖族,保人族平安,这是有良知人族共同的心愿。
这杯酒过后,包厢外亦是传来一段又一段的磨墨之声。
今日的主题,的确是很好。
一众文人墨客酒落过后,亦是该一舒自己心中的痛快了。
慕倾城也是缓缓走到了林墨的身前,悄然磨起了墨。
蒋璐瑶望着这一幕,却是顿时酒醒了。
哎呦喂~!
我的病娇女儿怎么了!?
怎么连丫鬟的事情都愿意做了!?
你这是中了多深的毒了!?
她倒是想将慕倾城拉回来,却还是没有这么做。
因为。
林墨先动了。
书生缓缓起身,朝着慕倾城言道:
“二小姐,请入座。”
从进入这个包厢开始,蒋璐瑶与慕倾城皆是没有安坐于安放文房四宝的长桌之上。
这是因为,她们知晓今夜书写诗词的是林墨。
只有这位真正的太白剑仙,才拥有凌驾于众生的能耐。
却没有想到,林墨如今竟是起身,令慕倾城入座了!?
慕倾城缓缓抬头,疑惑地询问道:
“姐夫,还是你来作诗吧!?”
“倾城自知,自己的文墨远没有姐夫的好。”
林墨微微一笑,缓缓应道:
“方才入席,二小姐和夫人皆是安坐于酒台之上,我是无处落座,方才坐在了文台之上。”
“但今日,的确不该是我来写,而是该由二小姐来写。”
“若是我来写,一旦有心人辨别得出,这不是你的笔迹,恐会徒生祸端。”
这般回答,令蒋璐瑶与慕倾城皆是一怔。
道理呢,的确是这个道理。
但连如此细小的一殿都能留意到,那就必是细致至极的人,方能做到了。
慕倾城的心中微微一叹,姐夫啊,你实在是太过稳健了!!
她缓缓点头道:
“好!”
“姐夫念,我来写。”
“这一首诗,是我与姐夫一同完成的。”
“这是我们两人的结晶。”
林墨听不下去了,也不知道该怎么接这句话。
他缓缓转头,望了望丈母娘。
呐。
你看到了吧!?
真不关我事!!
现在,该你开口了!!
蒋璐瑶第一次顿感,其实
林墨真的是无辜的。
真正厉害的,是她的女儿。
倾城这个小棉袄,从小就是这个个性。
看起来病娇,其实胆子大得很。
只要是自己认定的事情,哪怕全世界嘲笑与谩骂,她都不怕。
方才的这番话,也的确是太过难以接下去了。
林墨不想接,不想理会了,蒋璐瑶也只好开口道:
“倾城,不要胡思乱想。”
“今夜,还是要以登上万凌楼为主,你爹和你姐姐都在等候着我们的消息呢。”
慕倾城这才缓缓安坐了下来,手执起了狼毫长笔:
“好。”
“姐夫,你来念,我来写。”
林墨微微点了点头后,开始陷入了沉默。
人族大捷,如此喜庆之日,的确是该高饮一杯。
但高饮之下,却还是少些什么。
少了什么呢!?
林墨的脑海中,忽然出现了四个字。
把握当下!
今日是人族大捷,该是豪饮一杯之时。
连他也是放下了即将面临更强的危机,喝下了这一杯酒。
未来也许更难,但今日这杯酒,的确该是为人族的大捷喝下去。
也正如人生一般。
每一个人皆是该把握当下,该在今夜喝下这一杯酒。
该珍惜之时,当珍惜!
而非等到了一切都过去了,方才来后悔。
如此思绪之下,林墨的脑海中很快有一个清晰的想法。
这个清晰的想法,不由令他轻声一叹。
这一次,他竟真的要再做一次太白剑仙了。
也只有那一位剑仙的诗词神韵,才配得上如今的“酒”!
他轻笑了一声后,缓缓开口了:
“君不见,雍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随着林墨的念诵,慕倾城当即开始奋笔疾书起来。
可她越是书写,就越是顿感这一首诗词的神韵。
豪迈!!
太豪迈了!!
不仅仅是简单的豪迈,更像是一位历经了无数的苦楚与磨难之人,在抒发着自己的心中之情。
仿佛,他喝得并不是酒,而是后悔。
他称赞的也不是酒,而是当下。
切莫待到一切都来不及的时候,方才来后悔。
慕倾城越写,手中的动作却是越慢。
笔落成“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后,她的神情微微呆滞了下来。
水墨至“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一句话,终是令她停下了笔。
后面的诗词,她记在了心头,却没有写下去了。
慕倾城真的很想知道,林墨为何能在如此豪迈的诗词之中,有如此深厚的神韵!?
这般神韵,已是将杯中的酒,变得不得不饮。
饮下了,方才是最为痛快的人生!
尤其是那一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更是令慕倾城见到了一位绝世剑仙手捧着酒壶,望向了世间。
剑仙在劝诫世人,该珍惜当下,相信自己。
酒不醉人,人自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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