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辰辰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九十八章 了心自了事【上】,边月满西山,奕辰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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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平镇中。

叶伟看着霍望远去的马蹄扬起的尘土笑了笑。

“走吧?我都不看了你还看啥!”

他踢了踢脚边那一只瘸腿的大雁说道。

其实霍望本不想走。

他还想在这里同叶伟再说说话,喝几杯酒。

虽然这几天,他俩并没有说多少话。

因为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喝酒。

叶伟和霍望喝酒很奇怪。

他俩喝酒时似乎并不太愿意说话。

只是这么一杯接一杯的喝着。

只要这么面对面坐着,就会很舒服。

虽然两人差一点点就有二十年没见过了,本该有很多话要说,但还是愿意如此静静的坐着。

做朋友的最高境界莫过于如此。

那便是不说话也不会觉得尴尬。

相比于刘睿影为了不冷场而不断地寻找话题来说,显然是要自然得多。

叶伟虽然嘴上说着要走。

但还是看着霍望的背影离开了景平镇,重新踏上定西王域的土地后才回头。

“是不是耽误你了?”

叶伟忽然凭空冒了一句。

脚边的瘸腿大雁抬头疑惑的看着他。

相处久了,即便是牲畜也能心有灵犀。

叶伟没有理它。

只是再度用脚尖戳了戳那瘸腿大雁的屁股,示意它离开。

这次瘸腿大雁没有任何不满,甚至连翅膀都没有支棱一下,就这么安安静静的离开,往饭堂的后厨走去。

“不耽误,想做的事早晚会做到。早一会儿晚一会儿没什么差别。”

一道声音响起。

一袭红影落在叶伟面前。

“没想到昔日的最高阴阳师‘太白’竟能够如此耐得住寂寞。”

此人说道。

他一身黑衣,黑衣外裹着一件大红袍。

显然也是一名红袍客。

但他又和先前的红袍客不同。

在乐游原上被看原人杀死的红袍客身上的红袍,更像是一件外套。

可以把整个身子全都罩在里面。

而他身上的红袍,只是一件披风。

披风只能盖得住后背,却是罩不住前身。

“我早已把人间看透,还图个什么功成名就?”

叶伟说道

“倒是你,何苦还要来插手这人间世俗?”

叶伟接着问道。

“你说你已把人间看透,难道你就没有牵绊?”

此人问道。

“我没有牵绊。”

叶伟说道。

“有!你和霍望喝酒,霍望就是你的牵绊。即便你自己一人喝酒,这酒也是你的牵绊。”

此人说道。

“照你这么说,只要活在世间,是不可能没有牵绊的。”

叶伟说道。

“没错,只要活着就有牵绊。”

此人点了点头。

“死的人已经够多了,何况你……”

叶伟话说道一半却突然收了声。

因为对方既然站在了自己面前,说什么都是没有意义的。

“你想在景平镇中杀了霍望?”

叶伟问道。

此人摇了摇头。

“那你想在景平镇中杀了我?”

叶伟再次问道。

此人还是摇了摇头。

“我是来向你要一样东西的。”

此人说道。

“还有什么是你铁观音得不到的?也就是五大王域的王位了吧。”

叶伟笑着说道。

虽然他曾经是五位至高阴阳师之一,但现在他只是个在景平镇中开饭馆,无聊时喝酒度日的糟老头子。

“我来找你要至高阴阳师‘太白’的传承。”

铁观音说道。

他便是红袍客所隶属的组织,大红袍之主。

只有他身上的这件大红色的披风,才是真正的大红袍。

其余的那些红袍客,无非只是个象征罢了。

“传承早已传人,我现在什么都不是。”

叶伟摊了摊手说道。

“写在纸上的传承能给,可是脑子里的传承怕是这辈子都会留下。”

铁观音说道。

“脑子里的传承我又该如何给你?”

叶伟反问道。

“纸上的传承也是根据脑子里的东西写的,既然你脑子里有,自然也能再写出一份。”

铁观音说道。

“你说的对,可惜……”

叶伟说道。

“可惜什么?”

铁观音以为他说动了叶伟,极为迫切的问道。

“可惜我没空。”

叶伟说道。

言毕,便拖着那一条不太灵便的左腿,朝前走去。

刚踏出半步。

他便看到铁观音的黑衣红袍中,闪除了一瞬金光。

铁观音出剑了。

他用的剑,和红袍客用的剑一样。

都是金剑。

只是他的金剑要比红袍客用的金剑光芒更胜。

虽然金剑的金光更加耀眼。

但是他的红袍却没有丝毫血腥味。

相反,却隐隐传来一股栀子花香。

叶伟看到他出剑,低着头重重的叹了口气。

他朝着自己的饭堂方向吹了一声口哨。

哨声刚落,就见那瘸腿的大雁叼着后堂中的那把锈迹斑驳的柴刀,飞了过来。

原来它是会飞的。

景平镇中的人还以为这大雁不仅腿瘸,或许翅膀也折了。

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它真正飞起来过。

最多是扑棱几下翅膀,上蹿下跳的闹腾。

最高只能飞到饭桌或者灶台上。

或许是和人待久了。

这习惯便也向人类看齐。

不过这轻重缓急,瘸腿大雁心中还是有数的。

毕竟叶伟用哨声呼唤它的次数并不多。

最开始,是叶伟在草丛中见到它时。

当时它的翅膀的确是受了伤。

大雁都是群居的。

一同吃饭作息,一同南来北归。

翅膀一旦受伤,它便无法跟上大部队的速度。

只能自己孤单单的在草丛中落寞。

叶伟看到它时,它刚刚经过了一夜生死拼搏。因为草丛中的野猫早就盯上了这只落单受伤的大雁。

都是为了生存,谁能放过这样一顿肥美的盛宴?

往常的时候,野猫只能抬头看着雁群。

心里幻想一下这些大雁每日振翅飞翔,身上的筋肉该有多么的美味。

现在,这美味尽在咫尺。

如何能不动心?

大雁失去了飞翔的能力,要比老鼠还可怜。

老鼠起码还有鼠洞可以钻进去避嫌。

但是大雁却是再也不能飞翔在天空之上。

不过它还算是幸运。

只丢掉了一只脚掌。

命还是保了下来。

但这只是一夜罢了。

若是没有碰到叶伟,它是无论如何都活不过今夜的。

叶伟看到它时,大雁已是奄奄一息了。

叶伟冲着它吹了一声口哨。

显然也是惊异为何会有一只大雁孤零零的卧在草丛中。

它把自己的伤腿压在羽毛下。

受伤的翅膀耷拉下来,从侧面将其遮住。

所以叶伟只能看到大雁身边的草丛中有血迹。

叶伟伸手将其抱起。

大雁挣扎着,想要再一次提起力气用自己并不尖锐的嘴去叨他的手。

但它却连这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腿断了?这可怜……”

叶伟看着大雁耷拉下来的断腿自语道。

不知是不是想起了自己的腿。

叶伟最终把这只大雁带了回去。

一人一雁,就如此在景平镇中生活了下来。

在它的心里,叶伟的口哨声总是很急促。

旁人吹口哨或许是因为心情大好。

但叶伟不是。

他只要在最着急的时候才会吹响口哨。

叶伟对此的解释是嘴笨脑子慢。

一着急就想不出应该说什么,所以只能吹一声口哨。

瘸腿大雁把柴刀扔在叶伟面前。

叶伟凌空握住。

冲着柴刀轻轻的吹了口气。

吹掉了柴刀上的落尘,却没法吹去柴刀上的铁锈。

“这是你的刀?”

铁观音戏谑的问道。

“你不如直接问,这难道也算刀?”

叶伟说道。

他的嘴并不笨。

脑子也并不慢。

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开得出玩笑,自我嘲讽的人,怎么会是一个嘴笨脑子慢的人呢?

或许他只是觉得语言太过于贫瘠,有时候还不如一声口哨来表达心意更加准确。

“难道你这也算刀?”

铁观音立马改口,重新问了一遍。

叶伟咧嘴笑着。

他没有想到这名动天下的铁观音竟然还是一个如此幽默的人。

因为大多数人都以狠厉出名,并不懂得幽默。

霍望也是名动天下。

但是他就不懂得幽默。

尤其是不懂得叶伟的幽默。

叶伟觉得自己成为五位至高阴阳师之一‘太白’那几年,只看透了这人间的一个道理。

那便是,幽默的人一定能名动天下,然而名动天下的人却不一定幽默。

幽默的人一旦名动天下,这名一定比不幽默的人大,动的也比不幽默的人长久。

用这条道理一看,铁观音的确是符合的。

“我现在只有这一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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