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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婉娘,今年十六岁。
说实话,距离我出嫁,也没多远了。
平常家的女孩,早就在我这个年纪,生儿育女了。
只是爹娘太过宠我,不舍得我离开身边。
从小,爹娘就任由我,耍着性子,舞刀弄棒。
虽然对武道有兴趣,但是我太懒了,又怕疼。
这武道修行,太过痛苦了。
我便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三年来,还是没有生出内息,成为真正的武者。
不过这也没什么,毕竟我是个女孩子嘛。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百拳门那个小魔王,居然知道了我的存在。
想把我纳作妾室。
我爹娘在白泉县城住了几十年了,自然是知道这小魔王的恶名。
严词拒绝以后,爹娘便预感到,那小魔王白霜定不会善罢甘休。
果然,就在当天夜里,我家的仓库着火了。
深夜,那仓库火势巨大,将白泉县城的大半都照的如同白昼一般。
爹当机立断,立刻前往那诚意楼,将家中的地契房契,还有一些带不走的东西,全部卖掉了。
带着金银细软,我和爹娘乔装成寻常百姓,天一亮,就出了县城。
准备投奔我从未见过的三叔,苏平。
路上,我从小养大的大黄竟然跟了过来!这让我很高兴。悲伤的心情,也得到了一丝缓解。
路上,我们遇见了一个商队,爹见此大喜,长吐了心中的一股郁气。
就我们三人,想要穿行过落蛟山的一处支脉,那是不可能的,只有和商队一起走,才能保证安全。
只是,意外还是降临了。
山贼势大,将商队冲散了。
我爹娘为了保护我,死在了山贼手下。
我也被一剑刺中胸口。
虽然我还有意识,但是却动弹不得。
只能看着自己,被山贼一锹土一锹土的埋掉了。
听他们闲聊说,我们这些人的死伤,好像要假扮成那掘墓人所为。
掘墓人是一个大英雄,他专杀山贼土匪,事迹传遍了越州,即使是我一个小姑娘,也知道他的大名。
我很喜欢他的侠义精神,通缉令上把他画的和一个凶神恶煞的山贼一样,这让我很不高兴。
可惜了,我就要死了,这辈子是见不到他了。
真是恨啊,我恨百拳门,我恨这些山贼,更恨这世道。
若是此时有人来救我那该多好。
我愿意为奴为婢,一辈子长伴其左右。
被泥土淹没,我渐渐没了意识。时间似乎是过去了很久很久。
突然,一阵呜呜的狗叫声,从我上方传来。
随后我便感觉到身体一轻,压在我身上的泥土,凭空便不见了。
我感觉到自己被一双坚强有力的大手抱起。
我居然得救了!
只是,我受得伤太重,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活不活的下来。
似乎是过了很久,我感到自己身上的衣服被脱下,随后伤口被一只粗糙的手,用着布清理脏污。
这让我很害羞。
毕竟,那地方,怎么能让人随便摸呢。
虽然,我也知道这是为了疗伤,没办法。
这几个时辰,也让我恢复了一丝力气。尤其是伤口上撒的药粉,让我感到一阵刺痛。
终于,我睁开了重如千钧的眼皮,寻着火堆方向,看向那人。
那人头戴着斗笠,下巴上长着粗糙的络腮胡子,脸庞上还有一道狰狞的刀疤。
这幅模样,让我越看越觉得熟悉。
此人,不就是掘墓人大侠吗!
听说掘墓人大侠最喜山贼,一顿要吃十几个呢。
看来,自己爹娘的仇,是能报了。
掘墓人好像对帮我报仇,并不感兴趣。
即使我拿出身体,当做报酬。
他还嘲讽我,让我过两年再来。
可我明明,已经长大了啊!
我能感觉到,他对我的狗,大黄,感兴趣!
只是,大黄是我最后的家人了。
我不想把它送出去。
伤口的愈合速度很快,虽然我还是在咳嗽,但是比前几天好的太多了。
掘墓人,原来姓吴,我便叫他吴大哥。
吴大哥并不像传言之中那样,一顿吃十几个山贼,吃不完的还顺手埋掉。
他吃馒头,吃野鸡,吃鱼,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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