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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死和不怕死听起来是两回事,但其实仔细追究其实二者之间并不冲突。
李休当年去莫回谷续命是因为怕死。
后来杀杨妃,去塞北,那时候的他并不怕死。
因为死得其所。
但现在不同,他怕自己死的没有意义。
堂堂的听雪楼少公子,三劫之体,陈留王世子,书院新一代最出色的弟子。
若是就这么死在雪原,那才是不值得。
不值得就没有意义,所以他怕死。
“这世上有很多人不怕死,但怕死的平白无故,死得太过普通。”
生死是一个大问题,大问题通常都很深奥。
这世界上的强者很多,比如徐文赋,比如院长大人。
薛红衣,国师,陛下,皇后等等。
但没人堪的破生死。
而不怕死,将生死看淡这样的话其实只是一种理解,不是看破。
就连无量寺的住持也不敢说只修来世,不看今生。
风雪停歇下来,路便好走很多。
红袖穿着大红色的长裙,若是从天空朝地面看去,就像是雪面上生出的一朵红花。
很引人注目。
“每个人都想死得其所,死的壮烈,最好悲壮整片山河,但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李来之?哪有那么多的范无垢呢?”
没有了大雪的压迫,红袖深吸一口气,觉得呼吸顺畅了许多。
身子四周的压迫感也减轻不少。
于是她开口说道。
无论是从举止还是谈吐来看,她都是一个知礼守礼的女子,并且懂得许多不该懂的事情。
但李休没有心思去追究她的身世,又或者说知道身世与否并没有什么意义,二人只是萍水相逢,哪怕有着救命之恩。
所以李休只是轻声道:“为国战死很壮烈,也是死的值得,花下风流一夜然后再死,去草原放马之后再死。”
“世上的死法很多,共有千千万,归根结底还是值得二字。”
李休顿了顿,继续道:“你走在街上,救一只狗然后被马车撞死,在别人看来死的很冤枉,但在你看来很值得,这就是死得其所。”
“有人喜欢冒险,爬最高的山峰,潜最深的河水,在这样的过程中走向死亡也是死得其所。”
浣熊的小脑袋点了点,很是赞同这些话,就像李休即将死在荒人手中一般,在李休看来是死的很没意思,但在它看来却死的好,用李休的死换自己的自由。
熊胖觉得这也是死得其所。
红袖点了点头,觉得这些话不仅听起来很有道理,细细品味也的确很有道理。
雪原虽然叫做雪原,却不是一马平川,反而有很多大小不一的山峰。
二人走到了一处巨石之上停了下来,没有再向前走动。
李休一屁股坐在地上,拿出了一张硬饼子就着雪水一口一口的吃着。
他的目光眺望着前方,那里依稀可见小南桥的影子。
大概还有百余里的路程,不算太远,很快就能抵达。
按理来说不应该停下,理应一鼓作气通过小南桥,在那里有子非,还有早已到达的杨不定,很安。
红袖走到了他的身侧站下,没有询问为何停在此地。
她能够在荒人村落活到今天凭借的可不单单只是那口一绝的戏子功底,同时她也是一个很聪明的女人。
既然不往前走了,自然是因为走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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