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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难得多云,丛丛云层将烈日团团围住,敛了半数热气。
徐福贵穿上自己最体面的一身衣服,一身白色的的确良衬衫,修身的黑色长裤,崭新的白鞋。
胡子刮的干干净净,衣服笼罩下,隐约映衬出肌肉的轮廓,特别是结实的胸肌,将衬衫完美的撑了起来。
皮肤呈健康的小麦色,任何一个人见了都不会说他是一个常年种地的农民,看上去和城里的干部一个样。
不,比城里的干部看起来还要精神阳刚。
家珍满意的帮他抚平衣服上的褶皱,“穿着可真好看。”
徐福贵有些不自在的扭扭脖子,这衣裳买了后他一次都没穿过,他上辈子也没穿过这么好的衣裳。
家珍找出这套衣裳的时候,他愣了好几秒才想起这衣裳是之前去县城看望陈礼平的时候,在洋货店买的。
家珍亲自挑选,不过钱是陈礼平掏的。
当时买了以后,徐福贵还嘀咕说了句:“这么好看正式的衣裳,我哪穿的上。”
不成想这么快就穿上了这套衣裳。
家珍满意的打量他一眼,修长的手摸着精致的下巴,说道:“要是再戴块手表,穿上皮鞋,绝对会更精神。”
他空间里还真有一块手表,而且还是一块金表,不过他可不敢戴出来。
徐福贵拿出铜镜看了看,迟疑道:“我这样走出去,村里人不会笑话我吧。”
白衬衫在普遍粗布衣裳的农村里面,明显格格不入。
家珍理所当然道:“他们凭啥笑话你,你可是咱村的支书,以后要做的都是大事。”
徐福贵摇摇头,“这身行头去城里的时候穿穿还行,可不敢穿着去地里干活。”
“你现在哪有时间干活?”
徐福贵愣了一下,苦恼道:“是呀,我现在哪儿有时间干活?”
每天忙着去改造徐家村,来顺也得跟着自己跑来跑去,家里的五亩地谁去照顾。
总不能当了支书,就把老本行给扔了吧?
家珍看了他一眼,笑盈盈的说道:“你尽管你忙你的事,地里的活我来干,我会干嘞。”
徐福贵将脑袋摇成拨浪鼓,“这咋成,家里就是没米吃,我也舍不得让你去地里。”
种地的这几年,徐福贵从没有让家珍去地里干过一次活儿,他不想让家珍和上辈子一样,一辈子劳累,最后得了个软骨病而死。
家珍温声道:“福贵,我知道你心疼我,但我真会种地。”
徐福贵难得强硬道:“地里的事儿你别管了,我叫村里其他人帮我种。”
“人家平白无故咋会帮我们种地?”
“就凭我是村支书,要为全村的人服务,没有种地的时间。”
徐福贵理所当然道,上一世的村支书还不是如此,压根不用种地,照样能分到粮食,而且分的粮食都是最多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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