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你爪子拿开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章十七:一手好字,那树又离家出走了,把你爪子拿开,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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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皇帝叶雄满世界的找仙人的时候,这边崔珏正和仙人聊的开心。

自黑龙帮的事情结束后,他就把金丝折扇换成了普通扇子,羊脂玉佩也收了起来,绫罗绸缎也换成了一身朴素白袍,只不过这袍子的料子乃是贡品,贵得很。

从高端大气上档次华丽丽的转型为低调奢华有内涵。

拜访仙人嘛,不得打扮的讲究点,留个好印象什么的。

“先生的字丰神俊朗,飘逸空灵,随性洒脱,仙灵之气扑面而来,观之让人赏心悦目,书法大家的字帖我见的多了,可没有一人能及的上先生。”

“大人谬赞了,崔大人的字笔锋遒劲有力,银钩铁画,龙飞凤舞,着实让人惊叹不已,论书法,崔大人远胜于我。”

“还是先生的字更好。”

“还是崔大人的字更好。”

这两个人,一个儒雅随和,一个风度翩翩,看着就很投缘,加上两个人都喜欢写字,不一会两个人就聊的火热起来,休尘刚买了一叠纸,正好崔珏随身带笔,所以两个人就开始了一波书法比拼,然后就是一波商业互吹。

不过,这二人的书法确实非同一般,崔珏沉浸此道多年,论书法,整个大越无人可出其右。

而休尘,凝神于笔,写出的字贴合自然,进乎其道,若是有修道者看到这些字帖,怕不是要将其奉为瑰宝吧。

崔珏是不懂道,但是他懂字,字如其人,就凭这几个字就能知道,休尘先生是个正直随和,飘逸绝俗,心志淡泊的人。

嗯,很符合他心目中的仙人形象。

像这样的人,一定不会放着血教不管吧。

“先生,不知那血教……”

休尘闻言,停下了手里的笔。

“血教的事,我也不清楚,但是他们好像很久之前就存在了。而那位血神我倒是能猜到一些,如果我所料不错,血神其实就是远古时期的血魔,血魔被人打败,被那人用火烧了个精光,本体算是死了,但是逃了一缕精魄,那股精魄无神无智,只能盲目游离在天地之间,本能的吸收血气来重新找回自己,这几千年王朝更迭,战火不断,死伤无数,我想这血神应该已经凝聚了不少血气,既然那朱镇敢就这么跳出来,说明,血魔可能真的要醒了。”

崔珏听完不由得感觉有些紧张,忙问道:

“若那血魔重新活过来了,先生可有办法对付它吗?”

“不知道,能不能对付,要打过了才知道,谁知道那血魔会有什么手段呢?”

休尘认真的看着他。

“你要记得三件事,第一,血魔复苏需要血气,也就是说需要杀很多人。第二,血教已经存在很久,所以血教中人不会只有这附近有,整个大越,甚至邻国大虞等,都有可能有血教教众。第三,血教之人受血魔蛊惑,已经不能算是人了,他们和朱镇一样,所以别考虑救他们。”

崔珏了然,却又问道:

“先生,血教将要伤害无辜百姓,我等既然已经知晓,那又应该如何应对?”

休尘提起笔,继续开始写字。

“这种事情你们应该比我擅长,又何必问我呢,至于你,我建议你还是继续写字吧。”

如此一手好字,放着可惜了。

一个偏远小山村中,一群披着红色斗篷的人聚集在一个木屋前,他们身后是这个村庄的几位村民,他们的脸上都带着疯狂而诡异的笑容,看起来煞是骇人。

身后的村庄里一片死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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