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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老话说的好,闻名不如见面,真到了此处,才发现这五岭县城比一般的城池要大得多,来往的商队更是络绎不绝。
默默观望一阵后,方离跟着行人穿过城门,直奔城内客栈。
商队如此之多,他担心去的晚了,就没有房间可住了。
一通忙活,方离最终在一家名为“西岭”的客栈中住了下来。
用过午饭,他也不休息,按照从店小二那里打听来的消息,他先去东城的商铺购买了两个制作精美的匣子,然后又去西城的马车行租了一辆马车,留待明日使用。
当忙完这些时,已是傍晚,吃过晚饭,方离回到客栈房间,倒头便睡。
一夜无话,第二日清晨,养足了精神的方离早早登上前来接人的马车,不疾不徐的驶出五岭城,一路直往城南的金竹峰赶路。
那赶车的汉子是个老手,从方离这里获悉目的地后,便一言不发地赶路。
马车上,方离打开一个匣子,先是小心翼翼地铺上一块锦帛,然后慢慢张开手掌,旋即,只见一块块两指长的金砖连续不绝地凭空出现。
这些金砖被方离整整齐齐地摆在了匣子里,直至装了足足三千两才歇手。
三千两黄金,兑换成银子足有四五万两,放在任何一个门派,都是一笔不可忽视的财富,但在方离这里却是不值一提。
三年前,方离找机会用银子与人换了一颗金豆,此后,便一直用丹珠空间复制黄金。
按照一天一百两来算,现如今,方离存下的黄金已经超过了五万之数,眼前的三千两连十分之一都不到。
装完黄金,方离又拿起另一个匣子,此匣比前一个要小得多,但用料更为珍贵。
这次,方离足足铺了好几层锦帛,确保足够柔软后,才从丹珠空间里取出一物,小心翼翼地摆放进去。
此物比鸽子蛋稍大,质地圆润如玉,一眼望去,外表竟笼罩着一团金红色的光晕,不用看也知道价值连城。
方离能获得此物,也是走了大运,这些年来,他一直在暗中收集金光闪闪类的宝物,但因行动受限,除了黄金,始终毫无所获。
本来,他已经打算放弃,不料,半年前,在赤水峰下的深潭里潜泳时,无意间发现了一个木盆大的灰色蚌壳。
彼时,那蚌壳正在觅食,方离游过来时,不小心惊动了旁边的一条胖头鱼,那胖头鱼逃跑时,好巧不巧地将一块石头撞进了蚌壳里,以至于蚌壳卡在了那里,没能闭合,最终被方离发现了蚌壳里的金红珠子。
木盆大的蚌壳不算稀奇,但笼罩着金红光晕的珍珠,方离还是第一次见到。
当时,他虽然十分激动,但也着实吓了一跳,还以为遇到了妖兽。
后来,见那蚌壳毫无攻击能力,猜测其应该只是某种珍稀之物。
拿到金红珍珠后,方离只留了一个投影,就还了回去。
现如今,那蚌壳还在深潭里养着。
此后,方离翻遍七玄门的藏书,终于在一本札记里发现了相应的记载。
按照札记的描述,那蚌壳名为血蚌,其孕育的珍珠名为“血金珠”,此珠乃稀世珍宝,服之可以固本培元、延年益寿。
只不过,血蚌非常稀少,千年前还偶尔出现过,最近数百年却是只闻直名,未见其身了。
札记里的记述是真是假,方离并不知道,但那金光闪闪的样子,却是极其符合他的要求。
稳妥起见,他并没有冒然吞服,只复制了一批血金珠留作他用。
此刻,方离望着匣子里的血金珠,心中权衡许久,最终只放了两颗。
物以稀为贵,放多了就不值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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