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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林在上,我就没有打过这么富裕的仗!”
当所有矮人都换上了秘银甲,原本看上去邋遢而随意的小队一下子鸟枪换炮,散发出一股子正规军的味道。
别说秘银了,就算是普通身甲,也是一个稀罕玩意,通常只有国王出征,以及保护国王的禁卫小队才能够着身甲,眼前这三十多个矮人拉出去,搅翻一整个战场不是问题。
“以诅咒为核,以秘银为甲。”唐森满意地打量着自己的成果:“唯有这样的力量,才能够帮我杀进魔多,夺取末日火山嘛。”
可惜就是人数太少了。
在唐森的设想中,他需要一支八百多人的骑兵,副武装,连坐骑都覆盖秘银甲,那场面,冲锋起来恐怕没有任何敌人能够阻挡。
以他现在的名望和势力,很难组织起这样的队伍。
毕竟在这個世界,无论是矮人还是精灵,他们都天然有自己的归属势力。
而唯一组织松散一些的人类,却是三个种族之中最为孱弱的,普通的人类根本没有多少战斗力和战斗经验,而有战斗力的往往也都是各个王国的士兵和骑士,他们与矮人精灵一样有自己的归属。
即便是用秘银砸,人家顶多也只是借兵。
而且,还不一定听从自己的命令,比如这些矮人,一路上唐森各种手段循循诱导,不断竖立自己在队伍之中的地位,不断增加矮人们对自己的信任,直到最后拿出秘银甲这件大杀器,才堪堪让他们越过索林直接听从自己的命令。
当然,这并非没有意义,有了现在这些班底,最起码矮人一族的渠道是打通了。
“想要彻底在这个世界站稳脚跟,就必须拥有更大的名望,以及更有利的局势。”
唐森内心十分清楚这一点,比如说甘道夫,无论是去哪一个种族,哪一个国度,都能够被人家奉为上宾,这来自于灰袍巫师在中土大陆行走上千年积累的声望。
而自己,说实话,一个旅行者的名号,也就在场的几十个人承认,如果独自一人前往别的王国,甚至连别人的国王都见不到,更别说借兵了。
“不过,很快了。”
唐森在心中复盘了一遍所有的计划:“很快,整个中土大陆都会知道我的名字。”
“我们上吗?”有矮人凑了过来,迫不及待地说道:“我已经等不及了!”
从熟悉的语气,唐森才能听得出来对方是沙林。
毕竟身甲几乎一模一样,连个胡子都没有露出来,唐森甚至已经找不到索林在哪里了。
“上吧,保持阵型,不要乱。”
唐森没有像矮人一样穿着身甲,只是在精灵袍子里面套了一件轻薄的链甲,毕竟自己又不打算冲锋陷阵,在这么多副武装的矮人的保护之下,如果还能被奥克冲到自己面前的话,那这些矮人可以回家打铁了。
矮人们迅速地集结起来,大概是因为矮人们也分不清楚谁是谁,尝试了两次都没有找到自己的站位,直到索林干脆地将自己的面甲掀起来,露出脸庞,站在尖刀位置上,矮人们才整理好阵型。
“出击!”
索林一脸的意气风发,这一刻他感觉自己真正成为了御驾亲征的矮人王,身边是强盛的国王卫兵。
然后,他看到矮人们没有动弹,只是分开了一条路,等待着唐森带着巫师和霍比特人走到阵型的中间,这才合拢阵型,迈开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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