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情书
口嗨我贼行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十三章 情书,遮天:剑斩红尘,成就最强女帝,口嗨我贼行,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
囡囡,见字如面。
才刚告别,就已经想你了。
大山不善言辞,但我知道,他是很喜欢你的,所以他留下了他的匕首。
我跟他在商量送什么东西给你的时候,其实是有很多种顾虑的。
他不敢给你留下太过强大的武器或者妖兽内丹。
一方面是外界很危险,要用来保护我。
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害怕这些东西会让那些讨厌你的人更恨你。
杀人夺宝的事,无论是凡间还是修行界,都屡见不鲜。
所以,在你没有足够实力之前,一定要藏拙。
他的话就这些,接下来就该我了。
我倒是没他那么多的顾虑。
毕竟你也知道,我修行了两百年,吃了太多灵药了。
哪怕大山年轻时为我灌灵引导,依旧没成为命泉修者。
苦海呀,今生难渡。
其实,就算不能修行,以囡囡的实力,比苦海修者厉害多了。
有时候,我甚至会觉得,若是你速度够快,绝对可以在我祭出神纹之前就能解决我。
不要觉得我在夸你。
这是事实。
以弱胜强的例子,并不是没有。
在我的故乡啊,曾经有个侠客,只是一剑,就将驾驭神虹的修者削首。
所以啊囡囡,我是发自内心地觉得你很强。
今后,你可千万不要再妄自菲薄了。
……
发簪你看到了吧,喜欢吗?
就算不喜欢,也得给我好好收着!
平日里你都是那一身白袍,想给你买新衣服,你又拒绝。
浑身上下,除了那个圆月玉佩和青铜戒指,没有一件首饰。
虽然你的木簪子很好看,但是在未来的一些场合里,打扮最好要合时宜。
再说了,我家囡囡长得这么好看,那就更要好好打扮打扮了!
发簪是我苦海所炼之器,可以防身。
别看大山嘴上说怕你被贼人惦记,其实还是把他第二厉害的神桥之器送给你了。
无论是我的发簪,还是大山的匕首,表面上都镀了一层黄金。
等你将来开辟出苦海,发簪和匕首显化原本样貌。
若是不打算继续修行,黄金很软,可以切下来过日子。
千万不要觉得舍不得,我们留下这些,就是想让你过得更好。
别再种地了,那么累,这些东西应该足够你生活了。
……
囡囡,有的时候,我很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没有跟大山留下子嗣。
之前我一直在苦海崖讲经,就是想弥补这种遗憾。
很感谢大山一直以来的迁就。
希望囡囡将来也能遇到尊重你,理解你,且包容你的眷侣。
……
在第一次听说你的时候,我很好奇。
毕竟一个凡人,才七岁,就能爬上连我走下去都要累个半死的万阶蜀道。
后来得知你是受林啸指引的,我就明白了。
我甚至猜想了你们初见时的情景。
你们,都很痴啊。
我也一样。
林啸想要飞行,你想复仇,我想奉献,而大山……
他只想我。
所以有的时候,我就私下里跟大山开玩笑说,我们四个,就是青崖福地四痴。
可惜,林啸死了,我也快要死了,大山要送我离开,就剩你自己了。
今后一定要好好的。
……
大山那个家伙竟然还敢偷看!
要不是他的呜咽声太大,我都没发现。
现在已经被我轰出去了!
……
哎呀,瞧我这记性,刚才说到哪都忘了。
大山说要帮我写字,我不同意。
虽然我很累,但还是有些修为的。
如果连拿笔的力气都没有,那我还不如死了算了。
说来也不怕你笑话,其实我真的寻死过。
都怪大山那个坏家伙,寸步不离,有的时候还封了我的修为,让我没办法自杀。
说来真奇怪,明明上学那会,我能把他打得嗷嗷哭,后来怎么就打不过了呢?
现在想来,应该是那个时候他在让着我吧……
哎呀呀,又跟你秀恩爱了!
嘿嘿,囡囡呀,可不许早恋啊!
那个于覃,我让大山去看过,其实也就那样。
当然了,如果你真的喜欢,那我们肯定祝福你!
只要你能幸福就好。
……
囡囡,我好喜欢你啊。
遇见你之后,我感觉自己都变年轻了。
真想认你作孙女,可是大山不让。
他说,如果早几年,他不拦我。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