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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说,“你们不记得了吗?男死者旁边就是灶台,灶台旁边就堆放着许多秸秆。如果想毁尸灭迹,为什么不在厨房点火?跑屋外来,想用这一小堆秸秆引燃整个房子,不是痴人说梦吗?那凶手也太没常识了。”

“对。”后法医认可道,“我们开始也以为是毁尸灭迹,但转念一想,他在屋内随便点哪里,都容易起火,比屋外强多了。”

“有没有可能是想焚烧什么东西?”我说,“比如凶器?血衣?”

“这个我们也考虑了。”后法医说,“不论是烧什么,包括衣服,都有金属环扣,那么我们就应该会在这堆灰烬中筛出来,但什么都没有筛出来。所以我们觉得,凶手就是单纯地在烧这堆秸秆。”

“那是为什么?”我陷入沉思。

后法医说:“也有可能与死者被杀案没有关联,或许是凶手智商有问题吧。”

“我们就别浪费时间了。”大宝说,“现在去殡仪馆吧?你们先上车,我去找个厕所,早饭好像吃坏了肚子。”

看着大宝捂着肚子跑开的窘相,我笑着说:“懒驴上磨屎尿多。”

前期到达殡仪馆的法医已经做好了准备工作。郑金氏的尸体已经被放在了解剖台上,而郑庆华的尸体则被摆放在一架运尸车上,停在解剖台一侧。

我看了一眼尸体,心头一揪。

我经常说,法医会经历比医生更多的心理考验。虽然同样是面对死亡,但我们面对的死亡更震撼人心。有的是死状甚惨,有的是腐败不堪,有的是本不该死亡的花季生命突然陨灭。即便是看惯了各种残忍的死亡方式,但是眼前这个老人的死状还是让我揪心了一下。

和赵局长说的一样,老人已经没有脸了。

尸体仰卧在解剖台上,颈部以上一片血肉模糊。从耳屏前的皮肤褶皱还可以看得出,这是一个古稀老人。但是从两侧颧骨开始,中间的面容已经不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鲜红的皮下组织、黄色的脂肪和惨白的颅骨。血肉模糊中,还有一些白色的脑组织嵌在其中。

我麻利地穿上手术衣,戴上手套,走到尸体旁边,拉扯了一下脸部四周的皮肤,想把死者的面容还原。显然,那是徒劳。在这一片挫碎了的面部组织中,我甚至无法分辨哪一块是鼻子,哪一块是眼睑。甚至眼球都已经爆裂,在眼眶里还看得见已经塌陷了的黑白相间的眼球壁组织。乍一眼看上去,这确实是一个没有面孔的尸体。

“这记者够缺德的,”大宝说,“这么血腥也往网上挂。”

“这是什么工具形成的?”林涛的提问把我从揪心的思绪中扯了出来。

我用止血钳把面部缺损部位周围的皮肤拼了拼,说:“可以在还没有缺失的面周皮肤上看到条状的创口,工具倒是没什么问题,是砍器,很锋利。而且,刃长应该接近于死者面部的长度,所以,应该就是普通的菜刀吧。”

“菜刀能把人砍成这样?”林涛问。

我点点头,说:“这样的损伤不是一次形成的,而是数十次形成的。死者处于一个固定的位置,被反复砍击面部,多处创口融合,皮肤等软组织挫碎,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林涛可能是想到了峰岭市的案件,说:“砍击这么多次,难道又是精神病人作案不成?”

我从头到脚看了一遍尸体,说:“损伤、工具什么的,对于这个案件应该不难。至于是不是精神病人作案,没有太多依据。上次的案件是多个不合理的点结合在一起,可以推断是精神病人作案,这个案件则不行。我感兴趣的,倒是死者的衣着。”

郑金氏下身穿着一条棉毛裤,光着脚,脚上还有一双没有提起后跟的布鞋。上身穿着一件棉毛衫,外面套了一件旧时的马褂儿,马褂儿在腋下的位置系了个扣子,其他的扣子都没有扣。

“死者的衣着,我们一眼就能看得出,是入睡时的衣着。”我说,“可能是听见有动静,披了一件外套、趿拉着布鞋就出门了。”

“对。”大宝说,“这个衣着反映的就是这个情况。”

“那老头儿的衣着呢?”林涛问。

我和大宝走到运尸车旁,拉开尸袋,暴露出郑庆华的尸体。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郑庆华的一张血肉模糊的面孔。和郑金氏不同,郑庆华的面部皮肤并没有破碎,但是也一样无法辨别面容。除了黏附大量鲜血外,那青紫肿胀的眼眶和完全塌陷的鼻子、上颌骨,让一张脸变得面目全非、扭曲丑陋。

我们检验了郑庆华的衣着。他下身穿着一条布外裤,里面是一条棉毛裤,两侧棉毛裤的裤腿卷到膝盖,只有脱掉外面的布裤才能看见。布裤的裤带没有系,拉链也是开的,只有纽扣扣住了裤腰。郑庆华也是光着一双脚,没有穿鞋子,但是据技术员反映,死者的一双鞋都脱落在尸体原始位置周围。上身穿着一件棉毛衫,外面披着一件没有扣扣子的衬衫。

“他也是睡眠衣着,听见动静起床的。”大宝说。

我点点头,说:“准确地说,他正在洗脚,然后套了一件外褂和外裤。”

大家看了看郑庆华卷起的棉毛裤腿,都点头认可。

解剖室里突然沉寂了,大家都在暗自思考整个现场过程。

沉默了一会儿,我说:“先常规尸检吧。”

大家又都默不作声地开始尸检,可能是因为死者的惨状震撼了大家的心灵,也可能是因为大家都和我一样,总觉得在案件过程中,有一些解释不过去的地方。所以,整个解剖室里除了器械碰撞的声音,再也没有其他的声响。

解剖工作进行了五个小时。

两名死者都死于重度颅脑损伤。郑金氏是面部遭砍器多次砍击,导致面颅崩裂,脑组织挫碎而死亡。郑庆华虽然头部、肩部有一些砍创,但是这些砍创不足以致死,他的致死原因是左侧面部遭钝性物体反复打击,导致全颅崩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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