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挟着胜利的余威回奉,张汉卿自然兴高采烈。土匪基本平了,可以按照规划进行振兴东北的经济建设了,此时再无掣肘。不过在酝酿东北新政之前,还有一件事情要落实了,那就是娶黄婉清进家。
总不能始乱终弃吧?这可不是张汉卿的风格。就是红牡丹,当初自己为了不耽误她,也劝她找个好人家嫁了,自己还自掏腰包给她在奉天城里买了套房子。炮|友做到这地步,总算仁至义尽了。
当然临了,忍不住又放纵了一把,倒把红牡丹弄得哭哭啼啼的不愿意放手。不过以她的出身,大帅府很难有她容身之地,就是张作霖在当初也没有同意,何况现在这身价又涨了,总要顾忌点名声吧?想到自己以少帅之身,将有机会被无数个龌龊的男人在心里指指点点取笑,他就意兴阑珊。
倒不是没想过另起炉灶,一来让于凤至难堪,会让别人以为她不能容人;二来也是自己真的有些成熟了:红牡丹美则美矣,但随着年龄的增大、阅历的增加,于男女间那些事逐渐让位于对权力的追逐。从稳住权力的角度看,她对自己的用处真的不大,除了身体上的需求----现在的他,已经不差女人了。
思想境界的高下决定了他和红牡丹不会再有交集,又何必单恋一枝花呢?
不过对黄婉清则不同。和她在一起,带给他犹如邻家女孩般清新的感觉,让他沉醉其中,欲罢不能。虽然表面上黄婉清柔柔弱弱,但骨子里的刚毅与果断,张汉卿经过两次接触,便能十二分的肯定。给她一个舞台,不会比绝大多数须眉做得差,也可能是她出身于大户商人家的原因,见识比常人多几分罢了。于凤至和她就有几多相似之处,虽然温婉大方得体,可是遇事那种沉静,是天生的。
不应该和于凤至比,这有点不合适,可是又没有其她人可比。
这是一个大家闺秀,以未遇到自己前的家庭条件来看,绝不会给人做妾,许得也一定是门当户对的人家。能感觉出来,她对自己是有感觉的,说得是身体接触之前。自己对她也是很欣赏的,无论接触前后。
不能委屈了她,一定要给她一个名正言顺的进入家门的机会,这是男人的责任。
黄婉清已经回到奉天城她二伯的家里暂住----因为自己的关系,她已经无家可归。不过想到她的姐姐黄如清,那一晚的颠龙倒凤又历历在目,忍不住又在回想两人在床上的表现。
咳,想多了,还是想想怎么和老婆交待这件事吧。她不同意,这事就黄了。
剿匪前,于凤至掂着小肚子向自己叮嘱又叮嘱,自己的衣物拿了放、放了拿,极尽妻子本分,让他感动万分。想到结婚这两年来,自己除抽空尽了“点”丈夫义务让她先生一个女儿再怀一个孩子外,好像也没做啥。自己这次回来,她又揣着大肚子吁寒问暖,极力营造温馨的家庭气氛。而自己却要跟她坦白,要再娶个小的来!
虽然自己已经融入这个社会很长时间了,也看惯了男人三妻四妾的事----奉军高层很多人都是娶了妾的,这已经成为时髦----也不禁感到惭愧。他坐在卧室梳妆台前,手握茶杯,踌躇着该怎样张口。
对丈夫几个月不在,于凤至也有些习惯了。部队、议会、党组织、政|府,张汉卿一向忙得脚不沾地,但愣是给他搞出不少大动静来。这次剿匪那么大的事,辛苦几个月是正常的,连公爹不也是每晚到深夜还在看公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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