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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先生,您也看见了,我家干儿身体有恙,短时间内这药怕是停不了了。这一锭银子您别说多,往后我家干儿所用的药,还需要您多费心,时间一长,这一锭银子还未必够呢!”
王朝云毕竟是苏轼的夫人,场面上的话多少还是会说一些,这个时候站出来,自然是最合适的劝说人选。
“这……那好吧!往后令公子的药,便由我们送到府上就是了,对了,夫人您是住在府衙是吧?”
有了合适的理由,周济民就心安理得地收下了这锭银子,捎带着,还问了一下高球等人的住处,显然日后是要‘送货上门’了。
“是!夫人他们就住在后衙,到时候神医您派个小徒弟把药送过去就成!”
该表现的时候,李万自然是当仁不让,总不能所有的事情都让夫人做了,那他李万还有什么用?
“好!老朽记下了!”
周济民点点头,示意自己记下了。
既然已经喝完了药,自然也该去府衙了,苏轼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出来找自己等人,高球估摸着苏轼的事情应该是还没有办完。按理说这个时候不该去打扰苏轼做事,可是住的地方就是府衙的后衙,自然是不去不行。
出了医馆,高球死活都不愿意再被王朝云抱着,本来在赶路的过程之中迷迷糊糊的倒是没什么,此时清醒了过来,高球怎么可能还愿意被王朝云抱着呢?
好在李万的眼力劲不错,口才也更加了得,三句话五句话,便劝说的王朝云松了手,紧跟着高球便从王朝云的怀里来到了李万的背上。
自然,在城内也是可以坐马车的,不过在刚出了医馆的大门之后,高球等人便看见了不少的人往街口涌去,好像是那里有打把势卖艺的。来到北宋之后就看过一次的花灯,剩余时间都是在苏府的家中养伤,高球自然是对这北宋年间走江湖的人与那么点兴趣,因此便提出前去凑个热闹。
王朝云想想自己从来都没有带高球出来过,这些日子以来一直为‘干儿’担惊受怕,此时高球稍有好转,带着他去逛一逛也是应该。
加上苏过还是小孩儿心性,所以一行人很快就达成了共识,往街口的方向走去,至于说马车,已经先一步被高球打发着去府衙了。反正有李万和张千在身边,谁还会不长眼来找麻烦不成?
街口自然是有卖艺的,挂着一个幌子,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武’字,也不知道是代表着打把势卖艺,还是说卖艺的这个人姓武。
按照惯例,什么‘路过此地银钱短缺’、‘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一番啰嗦的开场白过后,人群之中那个精壮的汉子开始演练起来。不过说实话,这个人虽然声势不小,拳脚动处虎虎生风,可是观赏性真的是和实用性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哪怕是高球自己,打一套太极拳也要比他表演的这个更好看。
要知道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眼下是太平年月,老百姓们又很少见其他的走江湖卖艺的,因此也瞧不出个好坏来,反正有人喊好,自然大家都跟着起哄。可是真到了要出钱的时候,却没几个人愿意掏自己的荷包了。
当然这也是人之常情,就算是高球,不也不愿意给他这个钱不是?左右只是凑个热闹,看完了热闹,高球就催促着李万离开了。
不过还没等高球等人来开借口,身后边那个卖艺却再次开口了,“诸位父老乡亲,我武松不是个能说会道的人,今日在这里走江湖卖艺,其实也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情,刚才表演的好与不好的,您多少帮衬我一下,一文钱不嫌少,一两银子不嫌多,我武松承您这份情了!”
“武松?怎么今天遇到的人都这么奇怪呢?难道又是巧合吗?”听到了身后的那个人是‘武松’,高球可是动了心思,小手在李万的肩膀上轻轻地拍打了一下,紧跟着说道:“你先等一下!”
“小公子,您有什么事情吗?”
要知道谁家都是最疼爱最小的那一个,所以高球在自己的背上,李万就是在当背自己的亲爹一样,孝敬还来不及,哪敢有半点的不敬。
“不是,我就是想问问你,你觉得这个跑江湖、打把势的人,身手怎么样?”
不管这人是不是真的‘武松’,高球都已然有了将他留下的打算,毕竟就看刚才那几手,当个普通的衙役也不是不行。
“这个……伸手倒是可以,不过也就比我李万强了那么一丁点,怎么,小公子您要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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