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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感觉到惊讶,但是冯飘宇还是解释道。
“恩,血基因和粉女郎,能影响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可引起感觉和情绪上的变化,无论是变成行尸,还是陷入沉睡,都是在幻想中度过,即便身体受到了,致命的伤害,也完全察觉不到一丝的疼痛…”
“真棒,你的药效过了,别在坚持了,还是早睡觉吧。”
正在听着,沈落目光一喜,在对方愕然的表情中,一个手刀就把冯飘宇击晕过去,随后也不再管那些豪门子弟,而是走到容器旁边,盯着那些深红色液体,准确来是王启明的血液,他就嘿嘿笑道。
“我擦,这简直就是为老子量身打造的安乐死啊,启明哥真是好人啊,死了还不忘给我送个福利。”此时沈落的脸上,露出了狡诈的笑容,目光炯炯,就好像看到了宝贝一样。
尼玛的,这种好东西,让别人来用,那不是巨大的浪费吗?沈落在心里吐槽道。
老子烦恼了这么久,都没能弄到安乐死,怎么就没想到这一茬呢,也不知道兴奋剂,有没有这种效果,那种东西比较好弄一,要是在兴奋中死去,也是蛮不错的,沈落不禁想到。
对了,突然他一惊,立即想起了辛苗儿的麻药,脸上露出郁闷的神情。
“尼玛的,好像麻药也可以用来自杀啊?真是大大的失误啊!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的东西。竟然被老子忽略掉了。”沈落露出懊恼的神情,无奈的道。
不过每次,自己和辛苗儿在一起。都是在想着,怎么防备这个妮子,哪里还有心思,考虑自杀啊,沈落无语的想着,看着容器旁的楼梯,就走了上去。嘴里一边嘀咕道。
“看来,回去得偷她一麻药试试,不过也不知道。她的医药箱藏在哪里。”沈落正着,突然一愣,露出了哭笑不得的神色,又继续道。
“我靠。忘记了。老子已经回不去了,看来只能去网络上找找看,有没有那种强力的麻药卖,现在这年头,什么牛鬼蛇神都敢卖,这种东西应该也会有的吧,不行老子就去医院偷,普通的药店。想必是没有的了…”
………
………
不一会,沈落就来到了容器的端。这里有着一片落脚地,而往下看,是一滩猩红的血水,阵阵刺鼻的香气,涌进了他的鼻腔内,顿时感觉到一阵头昏目眩,差就摔倒了。
好不容易,稳定住身形,沈落刚想动手,可他突然一愣,就破口大骂道。
“我靠,忘记问冯飘宇,自己该怎么自杀了!今天发生的事太尼玛奇怪了,让老子都有糊涂起来了。”
难道要注射这个东西?可自己上哪里去找注射器啊?沈落不禁想到。
还是要喝下去?我去,这可是王启明的血啊,想想都觉得恶心!看着这潭深红的血水,沈落咽了下口水,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的,差就反胃起来。
“照对方的话来看,他让我到容器里面自杀,想必是让我跳下去了,然后,再给自己来上几刀,但是老子也不想这么干啊!”沈落回忆了一下,嘴里嘀咕着,脸上露出了无奈的神情,又继续道。
“哎,先试一吧,看看是什么样的情况先。”
一边着,沈落就拿出了尖刀,这是他刚才杀王启明的那一把,是在外面的超市买的。
随后,他把尖刀搭在手指上,轻轻一划,酥麻的感觉传来,就渗出了丝丝血迹。
看了一眼深红的血水,沈落就蹲了下来,把手指浸泡在里面。
顿时,伤口上的痛楚,就好像没出现过一样,不到片刻,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察觉到这样的情况,沈落就把手拿了出来,痛楚又立即出现了,随后他望向,远处躺在地上的冯飘宇,脸色郁闷的道。
“果然,这家伙是打算让我到里面自残啊,这种事老子怎么会干!我去,拿王启明的血液来洗澡,老子想想就觉得恶心。”
“看来,只能割腕自杀了,不过为什么没有快乐的感觉,难道是老子体质太强悍,还没有发挥作用?”
沈落摇头笑了笑,也不多想,而是把手臂伸进血水中,随后另一只手,拿着尖刀抵在上面,一用力,巨大的疼痛瞬间传来,不到几秒钟,又消失不见了。
此时手腕处,裂开了一道伤口,皮开肉绽,不停的渗出血液,最终混合在周围的血水中。
“尼玛的,这样老子还能接受,要是洗澡,打死都不干。”沈落松了口气,无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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