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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帐内,一个简陋的盒子里装满了黄金耳饰,每个金耳饰上或多或上沾着脏污的血,它们摞成一团,隐约可见粗糙的样式。
周绪和帐中的人一同望着挂在军帐中间的塞外堪舆图,一条长长的喀玛母河从遥远的天山蜿蜒而下,养育了祖祖辈辈的草原人,它的分支河流如同经脉流淌在大地上,滋养着一切,几道明显的山脉起伏其中,靠近郡城的焉支山就是属于这其中一脉。
周绪粗糙的手摸了摸焉支山前方宽阔的地带。
那是一望无际的水草丰沃之地。
这个地带曾经属于突厥他们,现在则是他的,不仅是焉支山,只要是靠近北方塞外水草丰美之地,都是他的,那些草原人的生存空间被他一步步的朝内挤压,唯一可供他们买卖生活所需品的地方就是古阊城,其余六城俱有军镇长期驻扎,因此无人敢犯。
唯有古阊。
这算是周绪留给他们喘息之机的地方,毕竟如果逼那些草原部落的人太紧了也不好,至少人不能不吃盐,每年古阊的盐布的必需品交易俱是新高。
如今看来他的仁慈倒是多余的了。
几家部落联合回燚城再加上突厥…和朝廷,在这边境偷偷摸摸的给他使小动作。
崔什子咳嗽了一声,他穿着厚实的棉衣,披着一件狼毛大氅,坐在一个椅子上,膝盖处铺着一张毯子,手里拿着一个温热的手炉,雪白的长发青年温润如玉,常年病态苍白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疲倦,眼底却是清醒又冰冷,他喝了口热茶,润润嗓子。
施老将军观察了一会地形,道:“主公,那些突厥人肯定好几天前就到了回燚,回燚城位于高山上,城墙坚固,易守难攻,现在又有突厥的浮屠骑和那些草原异族的骑兵在背后撑势,怪不得那老国王如此嚣张,也不怕吃的太饱会撑死。”
魏严接口道:“等攻克回燚城后,我等可把老国王擒来点天灯以慑边境数国。”
广袤的塞外,不是只有回燚这一个小国,在他的后方,还有数个,只不过离他们很远,胡商和边境的商人开辟了一条小小的道路来往于古阊之间,渐渐形成了商贸,将远方的稀罕物件带给中原,而中原的丝绸盐瓷器也被带往了这些小国,古阊也因此日益繁华。
因打仗之故,商人早就跑了个干净,就连一些依靠往来商贸存活的流动点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崔什子拢了拢大氅,寒冷的秋天一到,他的身体越发不好。
他是衡南崔家最小的孩子,父母老蚌怀珠才有了他,因出生就病弱,又是最幼小的孩子,极受疼宠,可惜好景不长,父亲一把年纪上战场死了,母亲也随之而去,圣上震怒之下,全家除籍流放,他的哥哥们在流放途中遇到土匪袭击死了,那时幽州在南方士族眼中是野蛮苦寒的塞外之地,又靠近那些草原异族,经常遭受劫掠,在所有人眼中都是必死之地。
崔什子从小早慧,他看着兄长们一个接一个的死去,可他这个药罐子却因为兄长们护着他居然活了下来,那时的他是想死的。
可他不能死,他的阿姐比他年长许多,长姐如母,素日里对他极好,圣上旨意未下达前,长姐本有一个门当户对的亲事,后被退婚,圣旨一下,充入乐坊,他的阿姐就在乐坊里受苦,说的好听是乐坊,又和那些地方有什么区别。
世事炎凉,不过如此。
后来周宗主赎回了在乐坊的阿姐,他们姐弟两人依附在周宗主的门下,又找到了一些崔家后人,这才勉强像个家,可惜长姐身子因在乐坊的磋磨下不能再生育,他现在是长姐唯一的亲人,他们彼此相依为命。
崔什子感受到肺腑里的凉气,又喝了口热茶,长姐没有后人,他就当她的孩子。
“虽然不知这次到回燚城的究竟是突厥可汗的哪个将领,但是依照我对他们作战的了解,那些突厥人一定留有后手,绝对不可能全部压在回燚城上。”崔什子道:“况且那些草原部落平日里也不是铁板一块,若利用好了,大有可为。”
“什子说的不错。”周绪坐在高背椅上笑道:“不管突厥人这次带了多少人,后方预定会有两三股作为后退之路。”
“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周绪手按在桌上敲了敲。
“提前下手切断他们的后路。”
“主公,不知这次带队重甲千骑的是哪位主帅”魏严摸了摸自己的胡子,对这次的作战计划隐有了解,他们负责吸引回燚那方的视线,而主公有一只神秘的重骑兵从漠郡出发去当那只黄雀,但魏严对那只神秘的重骑兵一无所知,因此便有些担忧,因为那只重骑兵才是这场战役的关键点,而统帅这重甲骑兵的兵帅就是重中之重。
根据他们斥候传回来的消息,那些草原部落所聚集的骑兵约有两万之数,而且回燚地势特殊,若是直攻猛打,他们玄甲营不仅伤亡不小,而且时间一长也会有很多问题产生,应是速战速决的好。
最多还有六天时间,他们这支五千铁骑就会到回燚。
魏严觉得时间有点紧。
周宣和周凌之也看向周绪。
周绪道:“是金犇。”
此话一出,军帐内的所有人都对这个名字有种陌生又熟悉的感觉,除了崔什子的神情依旧,施老将军想了一会才想起这个人,他的脸色复杂,似乎想说些什么,嘴唇动了动终究还是没有说话。
魏严听到金犇二字,也沉默了。
周宣皱了皱眉头,对金犇没有好感,周凌之则看着伯父,发现他没有什么表情变化。
“其实金将军也算合适的人选,毕竟他最了解突厥的一切。”崔什子说道。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攻心为上。
魏严道:“文偌说的是。”
如果仔细想的话,金犇的确是合适的人选,但并不妨碍众人对他观感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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