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不可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95章 一代奸商的诞生,穿到90给反派当后妈,朕不可,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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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夏又去找了隔壁那个,刚刚买了她这边爆米花的那个老板,将烧饼递过去,“麻烦还是要肉夹馍,还差多少钱?”

饶夏将差价补了过去,又笑着和对方打了个招呼。

林子昂在旁边咬了一口饶夏递过来的肉夹馍,哼了一声,“这样做的肉,根本就是糟蹋东西。”

饶夏给他一个脑瓜崩,看到表情尴尬的摊主,饶夏笑了笑,“不好意思,小孩不懂事儿。”

摊主袁永安……

要是在吃饶夏做的粽子之前,他肯定会据理力争一下,甚至生气,恼火地骂回去。

认为对方根本不是来买吃的,而是来找事儿,来挑衅,砸摊子的。

袁永安自认为做这卤肉也是有一手的,要不然也不敢出门做生意。

可是,饶夏那个粽子,虽然只有一块的五花肉,可他依旧没脸反驳,这会儿继续尴尬地笑了笑。

饶夏想到什么,又递了两块钱,“麻烦老板帮我看一下那个板车吧?我们等下回来,说不定还有零散几个瓶子还没收回来。”

袁永安连连摆手,“不要钱,顺便的事儿。

他也的确是看到饶夏卖爆米花,就那一次,竟然就赚了那么多钱。

尤其是爆米花,明明是那么便宜的东西,给一毛钱可以炸一大包的冬至,一转手,竟然就能卖出天价。

他哪里有不眼馋的。

如今下海挣钱的人越来越多,他隐约觉得这可能是未来的一种趋势。

只要找到方法,就是个门道。

尤其是在他看到饶夏卖汉堡和爆米花之后,他更是如此觉得。

或许有一门技术,又或者,能拿出一样能吸引人的东西。

不管是能吃,还是看,也不管是昂贵,还是便宜。

这已经不是十年,二十年前了。

不,即便是十几二十年前,只要有好东西,大家还是会疯狂掏钱出来买。

比如那时候的确良的布。

明明不如棉布细,软,舒适,可那时候一件的确良的衬衫,裙子,那就是“潮流”,那就是“身份”。

甚至,那时候只要是南方来的好东西,那就会吸引无数人送着钱来买。

他感觉,饶夏深通此道。

饶夏的东西的确很好吃,可除了粽子之外的那两样,都是不划算,但绝对是赚钱的。

为什么,他思考过。

饶夏说那爆米花是国外进口的黄油做的。

那个猪排加面包,和他的肉夹馍用的是一样的是原材料,可他卖一块钱,人家都迟滞。

饶夏却能卖到三块钱,还有人抢着买。

为什么?

当然,他不否认饶夏做的东西真的很好吃。

可,还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饶夏做的东西用“英文”标志了,那是来自美国的快餐……

他若有所思,他觉得赚钱的关键就在这上面。

他敢肯定这是个最好的时候,他一定要抓住机会。

他很认真的饶夏看着摊儿,有人回来退瓶子,他也认真的检查,给人的退钱,连自己的生意都顾不上。

他想好好讨好一下饶夏,想让饶夏提点他一下。

而饶夏可不知道,自己又要引导一个“奸商”的诞生,她带着三小只去看电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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